摘要:
弱视的早期发现以幼儿为主,斜视性弱视是弱视中经常性出现的症状,早期幼儿的发病可在小于3岁以内,出现眼球位置不正,顾称其斜视,受肌肉力量强弱所致造成肌力不平衡,出现偏斜现象,该病占幼儿3岁以前发病率的半数以上[1],因此,从症状上来看,斜视为眼位异常,弱视是视力异常。二者关系如马车的2个轮子,屈光不正则象车轴,它粘结着2个车轮。另据相关报道显示,我国约有1.18%的人群为弱视群体,这一统计的庞大数字,也表明未来弱视的防治已经迫在眉睫。早在1996年我国即成立了《中华眼科学会全国儿童弱视斜视防治学组》[2],该学科有组织的成立就是针对早期发现和早期干预努力提高弱视的防治水平而出现,该学会成立至今20载有余,分别成立了专业眼科技术组成员800人,儿童保健组成员800人[3],并为我国早期防治弱视斜视不断努力,跑遍全国各省市,包括偏远的西部地区,一直志力于早期发现和早期干预救治弱视的征程中,通过不断经验积累,丰富了许多临床资料,明确了弱视小儿早期发现与早期治疗的重要性,为我国儿童的生长健康,以及祖国的未来不断贡献着他们的绵薄之力。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在总结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结合作者多年的临床工作经验,综合阐述我国目前通过早期发现和早期干预的不断努力,提高弱视的防治水平情况,并将目前存在的一些不足,以及相应的影响因素整理报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