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方式
BOT方式的相关文献在1993年到2022年内共计464篇,主要集中在经济计划与管理、财政、金融、交通运输经济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455篇、会议论文9篇、专利文献30038篇;相关期刊327种,包括经济论坛、集团经济研究、交通财会等;
相关会议9种,包括中国商业会计学会2010年学术年会暨第十五届现代会计理论与实务研讨会、第五届中国交通运输业财务与会计学术研讨会、2003年全国小城镇污水处理技术(设备)交流与工程咨询研讨会等;BOT方式的相关文献由476位作者贡献,包括李明烟、谭秀环、胡丽华等。
BOT方式—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30038篇
占比:98.48%
总计:30502篇
BOT方式
-研究学者
- 李明烟
- 谭秀环
- 胡丽华
- 黄欣晔
- 任树本
- 任波
- 何济川
- 刘云
- 刘云龙
- 吴庆
- 吴苏贵
- 周其文
- 周国光
- 周路时
- 安志达
- 崔炳勇
- 廉娇鸽
- 晏志高
- 曾庆久
- 李景峰
- 李金早
- 林祥威
- 王军
- 王文萍
- 王秀梅
- 王辉
- 王远昆
- 王鸿波
- 胡伟辉
- 胡凤鸣
- 许沛
- 邢建国
- 陈柳钦
- 陈耀斌
- 顾金山
- 颜哲
- 鲁承宏
- 黄涛
- 齐艳
- NgunHackKuen
- 丁曜
- 乐林生
- 乔笙
- 于孟晨
- 云凌莉
- 付传君
- 仲勇
- 仲生辉
- 任巍
- 任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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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截至2022年10月11日,水电十局运行维护检修公司南俄5水电站连续安全稳定运行3600天,累计上网电量超41.27亿千瓦时,有力保障了老挝经济持续稳定地发展。老挝南俄5水电站是中国电建集团第一个以BOT方式在老挝投资建设的水电站项目。电站位于老挝北部山区南俄河上游右岸支流的南汀河上,距首都万象300公里左右,总装机容量为120兆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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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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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截止2021年9月5日,水电十局运行维护检修公司南俄5水电站连续安全稳定运行3200天,累计上网电量超36.1亿千瓦时,有力地保障了老挝经济持续稳定地发展。老挝南俄5水电站是中国电建集团第一个以BOT方式在老挝投资建设的水电站项目,电站位于老挝北部山区南俄河上游右岸支流的南汀河上,距首都万象以北300公里左右,总装机容量为120兆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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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爱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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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基于合同契约建立的一种合作关系,这种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即PPP。常见的PPP项目运作方式有OM、BOT、ROT、BOO等,其中BOT (建设—运营—移交)指社会资本方(项目公司)承担新建项目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移交给政府的项目运作方式。社会资本方通过政府或使用者付费实现投资运营回报。BOT的合同期限一般为20至30年,是政府获得可持续稳定运营的公共资产的一种有效途径。BOT涉及会计核算的主要有项目建设、项目运营和项目移交阶段,本文从社会资本方(项目公司)角度就BOT项目运营阶段的会计核算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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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山西省公布了《山西省国省道路面改造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今后,山西普通国省道路面进行改造,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具体为BOT方式,由省交通厅所属的省公路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方案》同意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项目公司由社会资本方和政府方共同组建。股权结构为:社会资本方占股95%,政府方占股5%。政府方资本金来源于省级成品油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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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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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清库有利于正本清源,引导整个PPP市场从高速增长到高质量发展,使PPP更好地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发挥作用,促进民间投资,有效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质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在公共基础设施领域探索使用BOT(建设—运营—转让)模式,1984年第一次实践运用该模式兴建广东沙头角电厂,1995年国家正式批复广西来宾电厂二期工程采用BOT方式建设,从此开启了前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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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新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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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带动着公共交通设施的进步,它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BOT方式不是通过资金承包设施项目,在建设高速公路中广泛使用此种技术,从而推动高速公路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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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霞;
张陶勇
- 《中国商业会计学会2010年学术年会暨第十五届现代会计理论与实务研讨会》
|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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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用益物权,是指以支配他人之物的使用价值为内容的物权。用益物权的客体为他人之物,主要为不动产和不动产权利,也包括自然资源,但不能是动产;用益物权的内容,是对物的使用价值的支配,可以具体化为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能。BOT方式广泛应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是社会资本与公共资本相结合的产物。本文以BOT项目为例,对用益物权的会计确认与计量进行探讨。就项目公司而言,BOT项目资产的实质是用益物权而非作为其载体的实物资产;用益物权的具体内容决定了BOT会计模式的选择:金融资产模式拟或无形资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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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霞;
张陶勇
- 《中国商业会计学会2010年学术年会暨第十五届现代会计理论与实务研讨会》
|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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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用益物权,是指以支配他人之物的使用价值为内容的物权。用益物权的客体为他人之物,主要为不动产和不动产权利,也包括自然资源,但不能是动产;用益物权的内容,是对物的使用价值的支配,可以具体化为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能。BOT方式广泛应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是社会资本与公共资本相结合的产物。本文以BOT项目为例,对用益物权的会计确认与计量进行探讨。就项目公司而言,BOT项目资产的实质是用益物权而非作为其载体的实物资产;用益物权的具体内容决定了BOT会计模式的选择:金融资产模式拟或无形资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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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霞;
张陶勇
- 《中国商业会计学会2010年学术年会暨第十五届现代会计理论与实务研讨会》
|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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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用益物权,是指以支配他人之物的使用价值为内容的物权。用益物权的客体为他人之物,主要为不动产和不动产权利,也包括自然资源,但不能是动产;用益物权的内容,是对物的使用价值的支配,可以具体化为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能。BOT方式广泛应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是社会资本与公共资本相结合的产物。本文以BOT项目为例,对用益物权的会计确认与计量进行探讨。就项目公司而言,BOT项目资产的实质是用益物权而非作为其载体的实物资产;用益物权的具体内容决定了BOT会计模式的选择:金融资产模式拟或无形资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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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霞;
张陶勇
- 《中国商业会计学会2010年学术年会暨第十五届现代会计理论与实务研讨会》
|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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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用益物权,是指以支配他人之物的使用价值为内容的物权。用益物权的客体为他人之物,主要为不动产和不动产权利,也包括自然资源,但不能是动产;用益物权的内容,是对物的使用价值的支配,可以具体化为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能。BOT方式广泛应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是社会资本与公共资本相结合的产物。本文以BOT项目为例,对用益物权的会计确认与计量进行探讨。就项目公司而言,BOT项目资产的实质是用益物权而非作为其载体的实物资产;用益物权的具体内容决定了BOT会计模式的选择:金融资产模式拟或无形资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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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霞;
张陶勇
- 《中国商业会计学会2010年学术年会暨第十五届现代会计理论与实务研讨会》
|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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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用益物权,是指以支配他人之物的使用价值为内容的物权。用益物权的客体为他人之物,主要为不动产和不动产权利,也包括自然资源,但不能是动产;用益物权的内容,是对物的使用价值的支配,可以具体化为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能。BOT方式广泛应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是社会资本与公共资本相结合的产物。本文以BOT项目为例,对用益物权的会计确认与计量进行探讨。就项目公司而言,BOT项目资产的实质是用益物权而非作为其载体的实物资产;用益物权的具体内容决定了BOT会计模式的选择:金融资产模式拟或无形资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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俸芳;
周国光
- 《第五届中国交通运输业财务与会计学术研讨会》
|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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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公告第12号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二号》的发布对规范中国交通基础设施特许经营业务会计核算有重要的影响.按照其要求,项目公司需要将采用BOT方式取得的交通基础设施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与IFRIC 12相比,《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二号》对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的表述存在误区;而IFRIC 12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二号》推崇的金融资产模式也许并非一种理想的会计模式.对此有必要对BOT业务会计核算的规范进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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俸芳;
周国光
- 《第五届中国交通运输业财务与会计学术研讨会》
|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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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公告第12号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二号》的发布对规范中国交通基础设施特许经营业务会计核算有重要的影响.按照其要求,项目公司需要将采用BOT方式取得的交通基础设施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与IFRIC 12相比,《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二号》对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的表述存在误区;而IFRIC 12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二号》推崇的金融资产模式也许并非一种理想的会计模式.对此有必要对BOT业务会计核算的规范进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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俸芳;
周国光
- 《第五届中国交通运输业财务与会计学术研讨会》
|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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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公告第12号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二号》的发布对规范中国交通基础设施特许经营业务会计核算有重要的影响.按照其要求,项目公司需要将采用BOT方式取得的交通基础设施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与IFRIC 12相比,《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二号》对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的表述存在误区;而IFRIC 12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二号》推崇的金融资产模式也许并非一种理想的会计模式.对此有必要对BOT业务会计核算的规范进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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俸芳;
周国光
- 《第五届中国交通运输业财务与会计学术研讨会》
|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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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公告第12号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二号》的发布对规范中国交通基础设施特许经营业务会计核算有重要的影响.按照其要求,项目公司需要将采用BOT方式取得的交通基础设施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与IFRIC 12相比,《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二号》对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的表述存在误区;而IFRIC 12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二号》推崇的金融资产模式也许并非一种理想的会计模式.对此有必要对BOT业务会计核算的规范进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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俸芳;
周国光
- 《第五届中国交通运输业财务与会计学术研讨会》
|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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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公告第12号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二号》的发布对规范中国交通基础设施特许经营业务会计核算有重要的影响.按照其要求,项目公司需要将采用BOT方式取得的交通基础设施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与IFRIC 12相比,《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二号》对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的表述存在误区;而IFRIC 12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二号》推崇的金融资产模式也许并非一种理想的会计模式.对此有必要对BOT业务会计核算的规范进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