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的相关文献在1957年到2022年内共计513篇,主要集中在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工业经济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512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2988篇;相关期刊254种,包括当代工人、四川劳动保障、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中国运筹学会第七届学术交流会等;合同期限的相关文献由364位作者贡献,包括丁实、本刊编辑部、小保等。
合同期限
-研究学者
- 丁实
- 本刊编辑部
- 小保
- 陈艳
- 江艳
- 雪莲
- 刘业林
- 刘国峰
- 刘尚军
- 吴春明
- 尹歆捷
- 岳治全
- 席宁
- 庄严
- 张照东
- 恭平
- 方园
- 杨学友
- 潘家永
- 潘胜奎(图)
- 牛伟伟
- 王业华
- 王忠
- 罗穗芳
- 胡中惠
- 胡林龙
- 谢勇
- 赵宏
- 郭森
- 陈昌衡
- Eric Johnson
- Fengsheng Tu
- Jian Chen
- Yongjian Li
- 丁群晏
- 万冬朝
- 万静
- 仁仲
- 仕友
- 付家省
- 仲明维
- 任燕玲
- 何永强
- 余秀丽
- 侯平章
- 俞信辉
- 俞磊鑫
- 元云青
- 元叶
- 关泽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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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栏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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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来信编辑同志:我是哈尔滨市的一名市民。2021年7月6日,我通过应聘进入某公司担任销售部客户经理,合同期限为三年,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我的销售业绩一直未能达到公司绩效合格标准。2021年11月13日,应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要求,我与公司签署了《员工绩效改进计划》,约定在随后三个月的观察期内,如仍未能完成绩效目标,须自行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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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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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本案情周某于2019年12月23日进入A公司工作,入职当日与公司订立《劳动用工合同》,约定工作岗位为行政人事,合同期限为2019年12月23日至2022年12月22日,试用期为6个月。周某与公司约定工资为5000元/月,试用期按此标准80%计发。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A公司于2020年2月3日起开始停工停产,并以周某停工停产期间未提供劳动为由,未向周某支付停工停产期间的工资报酬。2020年3月1日,公司向周某发出《薪资确认单》,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公司经营困难为由提出将周某的月工资标准从2020年3月1日起调整为2000元/月,周某对此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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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 Johnson;
陶润元(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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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键提示海运托运人今年开始测试新的合同期限,既有比传统合同短的,也有比传统合同长的,这表明疫情对运力的影响迫使他们考虑新的物流采购战略。根据运费基准平台Xeneta的数据,2022年前4个月,集运市场上签署3个月或12个月以上的远洋运输合同数量出现了明显增长。数据显示,往年签订的合同占比通常不到50%,而到2021年,这一比例已接近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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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鲁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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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中,对承租人违约、出租人起诉但审理时租期已满的合同,司法实践有认为租赁期限已经届满、不存在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或解除合同的问题的,有鉴于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已经届满、视为出租人选择要求承租人支付合同约定的全部未付租金的,但我们鲜见在租期届满后请求解约并得到支持的裁判.实际上,司法实践并未清楚解决租赁期限届满与融资租赁合同终止之间的逻辑问题.那么,在存在承租人逾期付租等违约情形下,租期届满是否合同当然终止呢?考查租期届满的法律效果,对于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中租赁物的返还具有特别的意义,此外,它在客观上还有利于解决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实操性弱的问题.我们通过文义解释、探究立法原意和分析合同运行实务,认为租期届满并不带来合同当然终止.租赁期、合同履行期与合同生命周期三概念间应当有更清晰的界限,这一结论的得出能更好地指导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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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昌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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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马某于2020年6月入职某公司从事监测工作,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就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和养老保险等内容进行了约定,但该公司未依法为马某登记参加工伤保险。同年9月某天,马某在受公司安排外出报送材料途中,因遭遇交通事故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该事故为对方全责,马某无责。同年12月,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马某所受伤害为工伤。当月,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评定马某工伤致残程度为七级。之后,马某请求解除与该公司的劳动关系并要求该公司向其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该公司以马某所受伤害系交通事故造成,且已从第三人处获得赔偿为由,不支付马某申请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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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泽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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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梁某2017年11月23日入职某金融公司,从事经营顾问工作。2017年11月23曰,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2020年12月30曰。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中规定:“对于公司按照法律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需要员工签字确认的,员工在指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收或者签字的行为属于严重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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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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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孔某于2016年8月1日入职合肥某食品公司,担任质检员职务。双方于入职当日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2016年8月1日-2021年7月31日,月工资7500元。2020年3月,孔某感到身体不适,后经医院诊断为肺结核。根据医嘱,孔某自2020年3月20日开始休病假。2020年7月20日,孔某病愈返岗,共休病假4个月,期间单位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即1240元/月发放孔某医疗期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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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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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宋某,1967年出生,1990年11月与某国有银行建立劳动关系,工作岗位为会计岗。后于1997年10月调任至外勤岗位,当时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岗位为外勤,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2004年12月,宋某又与该银行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宋某于2005年1月1日进入银行内部劳动力市场;同时停止执行原合同书中涉及到的工作岗位、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条款;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另加100元的标准支付宋某基本生活费,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2019年11月宋某提起仲裁,要求恢复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外勤工作岗位,并要求支付离岗与在岗期间工资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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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亚丽;
刘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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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11月,肖某入职某养老保险公司,并填写了应聘人员登记表因该公司所属集团内部机构设置问题,集团让兄弟子公司人寿公司与肖某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17年12月至2020年12月。入职后,肖某业务上接受养老公司的管理,每月工资则由人寿公司发放,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也由人寿公司缴纳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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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明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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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简介:2012年6月1日,某饭店与厨师王某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王某工资为月薪8000元同时还约定,如因饭店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饭店需支付王某剩余合同期限的工资作为违约金。2015年6月,该饭店因经营不善关门停业,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因就赔偿数额与饭店协商无果,2015年7月,王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饭店支付其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4000元及违约金19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