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风险
刑事风险的相关文献在2010年到2022年内共计162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财政、金融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60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21520篇;相关期刊120种,包括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中国刑警学院学报、法治研究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中国私募股权基金法律规制研讨会暨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等;刑事风险的相关文献由188位作者贡献,包括刘宪权、郑珂、于兴泉等。
刑事风险—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21520篇
占比:99.26%
总计:21681篇
刑事风险
-研究学者
- 刘宪权
- 郑珂
- 于兴泉
- 商玉玺
- 宋梓源
- 张婷
- 张旭
- 张远江
- 曹波
- 邢瑞兰
- 闫胜利
- 陈伟
- MarioCaterini1
- 丁瑶
- 丁紫君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 于晓辉
- 代雨洋
- 任欣
- 任静
- 何强
- 余彦茜
- 余彦茜1
- 冯丽君
- 刘仁文
- 刘司墨
- 刘司墨1
- 刘天永
- 刘宪权1
- 刘恒畅
- 刘晓梅1
- 刘芷含
- 刘衍明
- 刘衍明1
- 刘远3
- 刘雪枫1
- 刘韬
-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1
- 卢乐云
- 卢凤英
- 卢凤英1
- 卢宇
- 叶威
- 叶子涵
- 叶良芳
- 吕游
- 吴劲松
- 吴波
- 吴芳菲
- 唐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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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兴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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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企业家的刑事风险作为专门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本人在2021年承办了5起刑事案件,其中有4起公司企业负责人经济犯罪案件,而在2020年度承办的7起经济犯罪案件,被告人全部为企业高管。有的犯罪看起来本可避免,极度惋惜,悔不当初……企业高管犯罪为何趋于增多?对于公司高管的犯罪问题,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发布了企业家犯罪的研究报告,企业家犯罪情况近年呈现逐步上升的趋势,如2012年课题组通过媒体报道搜集到的企业家刑事犯罪案件数量245例、涉案企业家27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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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玲;
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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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虚拟货币与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货币有所区别,其法律属性定位存在争议。随着虚拟货币广泛进入大众视野,其自身特点导致的刑事犯罪风险及安全监管漏洞等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虚拟货币相关的盗窃、诈骗、洗钱、传销等刑事犯罪案件时有发生,为刑事司法带来了更多挑战。为更好地惩处、预防虚拟货币相关犯罪,需要从完善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监管、加强案例指导、提升专业素能等多方面入手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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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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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企业在发展治理过程中长期面临着刑法规制罪名繁多、刑事案件高企、归责逻辑失序、企业产权保护恣意等刑事法律风险,给企业经营带来了诸多难题。随着刑事司法领域呈现出刑事司法理念多元化、刑事政策广泛化、刑事司法轻缓化、域内外实践探索多样化等特点和演进趋势,为解决上述难题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企业合规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在其改革推进中应当引入公诉激励,积极构建以单位认罪认罚制度为支点,合规附条件不起诉与合规检察建议为两翼的“一支两翼、多元联动”融合激励模式,助力推进中国特色企业合规改革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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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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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合规不起诉顺应了企业合规全球化发展趋势,对企业防范外部风险和促进内部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现阶段,以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为蓝本,借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合理性因素,构建我国的企业合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制度选择。在具体制度构建方面,适用对象、协议签订、监管考察、评估处理等方面都应进行细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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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宪权;
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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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元宇宙是以数据和算力为依托,融合显示技术、区块链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于一体的,拥有独立社交环境、全真体感和独立经济体系的相对独立于现实世界的虚拟世界。元宇宙中部分虚拟财产具备客观价值性和流通性,非法获取元宇宙中虚拟财产的行为可能构成刑法中的相关财产犯罪。元宇宙中严重侵犯虚拟名誉权的行为可能构成侮辱罪、诽谤罪。刑法应将元宇宙中单独对精神权益进行严重损害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设立侵犯精神健康罪等相关罪名。刑法应将元宇宙中妨害虚拟社会管理秩序行为规定为犯罪,并设立妨害信息网络管理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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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天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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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五、再生资源行业虚开刑事案件的争议焦点及辩护要点(一)再生资源行业虚开刑事案件的四大争议焦点1、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不参与货物运输,极易引起无货交易的怀疑在废旧物资回收业务中,由于运输、仓储环节需要耗费大量的成本,而从散户处采购废旧物资的交易零散且数量众多,进行现实的运输入库、再运输出库将使购销成本加大,因此,再生资源企业之间进行货物转卖时往往会约定货物暂时不发生现实上的交付,而是通过“指示交付”或“占有改定”的方式完成货物所有权的转让。由于此种运输方式呈现出位于中间环节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没有实际参与货物运输的表象,因而在税务稽查或公安侦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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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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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合规措施起源于美国的行业监管,经过时间检验及系列事件的刺激下,逐渐展露在社会的视野中。合规本质上是企业内部的一项投资措施,旨在避免和维护企业潜在的刑事风险。企业刑事风险的预防既是维护与稳定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平稳发展的坚实基础。因此,在我国除去运用传统刑法事后规制手段对企业进行惩处外,激励企业内部管理层自发或通过政府外部手段构建有效的合规计划,对企业将要产生的刑事风险进行消除或规避,亦或是对已产生的刑事风险运用有效的合规计划进行抗辩,是本文所研究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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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兴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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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职务侵占罪是近些年企业刑事风险的重灾区。据北师大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中国企业家刑事风险分析报告(2014-2018)》,2014年至2018年,民营企业相关犯罪频次共计7578次,共涉及39个罪名。其中,职务侵占罪位居第三,占比9.22%,仅低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已成为企业经营的严重刑事风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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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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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企业合规工作的基本内涵叫企业合规又称企业刑事合规,是指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犯罪案件,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嫌刑事犯罪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针对可能存在的刑事风险控制方面存在的企业制度、企业商业活动等方面的漏洞进行积极且有效的整改,实施合规时设立一定的考察期限和考察条件,在通过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对企业监督考察后,对达到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要求的涉嫌犯罪企业、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速捕、不起诉、不判实刑的量刑建议等宽缓处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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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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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互联网金融犯罪目前已成为经济犯罪领域中一个较为典型的类别,该类犯罪涉案金额巨大,破坏性极强,给国家的金融、经济管理秩序和人们的财产安全带了极大的影响。运用刑法对互联网金融的刑事风险进行规制时,应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的发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在刑法介入互联网金融活动时,应坚持罪行法定原则、二次违法性原则及谦抑性原则。通过建立互联网金融信息预警平台、加强合作形成案防联合机制、加强司法专业化、出台具有针对性的司法解释并推广典型案例等加强对互联网金融违法犯罪活动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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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衍明;
卢凤英
- 《中国私募股权基金法律规制研讨会暨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
|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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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私募股权基金是当前我国资本市场上的重要参与主体,其在具有客观存在价值的同时也由于法律地位不明、监管不严、运作自由等原因具有多种刑事风险,需要认真研究对策,规范其设立和运作.文章从介绍我国私募股权基金业现状入手,分析了当前我国私募股权基金所具有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违法运用资金等刑事法律风险,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明确立法、加强监管等一系列对策,以期规范市场秩序,净化投资环境,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服务和保障和谐社会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