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规制
刑法规制的相关文献在1996年到2022年内共计1307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财政、金融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267篇、会议论文40篇、专利文献280篇;相关期刊518种,包括湖北警官学院学报、法制博览、法制与经济(上旬刊)等;
相关会议26种,包括第30次全国计算机安全学术交流会、生态环境法治保障论坛、“环境司法与环境正义”国际研讨会等;刑法规制的相关文献由1390位作者贡献,包括刘宪权、高习智、李永升等。
刑法规制
-研究学者
- 刘宪权
- 高习智
- 李永升
- 姚瑶
- 李璐
- 王利宾
- 章诚豪
- 吕丹丹
- 武晓红
- 蔡鹏程
- 谢雄伟
- 陈禹衡
- 麦买提·乌斯曼
- 于阳
- 何一挥
- 刘仁文
- 刘婷
- 史强
- 吴娟
- 吴春娅
- 周立波
- 孙铜阳
- 屈耀伦
- 张天姝
- 张磊
- 戴滢
- 李学良
- 梁喜伟
- 梅传强
- 王桢
- 王萱
- 章惠萍
- 肖乾利
- 苏旭
- 闻志强
- 阴建峰
- 陆旭
- Yao Yao
- 万涛
- 乔鹏
- 于慧玲
- 何波
- 何溢
- 何聪
- 傅芸
- 刘孟真
- 刘思博
- 刘文燕
- 刘晓莉
- 刘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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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冬英;
王政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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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侦查实践中有关“套路贷”的定义大同小异,但对其界定并没有严格统一规范。对侦查工作中涉及“套路贷”的犯罪表现形态、犯罪构成、行为边界、定性区分等要点问题进行探讨,有助于进一步理清“套路贷”犯罪的相关侦查工作要点,认识侦查实践中“套路贷”的行为本质,科学分析侦查实践中“套路贷”犯罪相关情节,不断丰富新型犯罪侦查理论与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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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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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信息化时代的快速发展,利用网络作为工具进行犯罪的行为层出不穷,刑法的规制已呈现出一定的滞后性,传统的刑事规制体系正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其中,利用网络通讯工具对儿童进行“非接触性”猥亵行为的司法认定问题成为其中的典型。本文旨在以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蒋某飞猥亵儿童案为视角,从理论上探讨网络“非接触性”猥亵行为的特定化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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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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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贪污腐败问题一直都是各国社会以及政府所关切的重要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受贿手段也越来越多,而“收受礼金”行为似乎成为犯罪分子新的敛财工具。虽然“收受礼金罪”最终未能纳入刑法典,但对收受礼金行为的规制已然成为理论和实务界的热点。所以,从这一背景出发,从收受礼金行为构成犯罪的学说、国内外相关立法及对收受礼金行为的刑法规制三个方面进行阐述,争取在法律体系的框架内做出正确的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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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楚;
蔡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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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性贿赂”现象在我国愈发严重,由于刑法条文中关于贪污贿赂范围界定为“财物”,使“性贿赂”行为始终未列入刑法调整范围内,只能由道德、行政处分以及党规党纪来加以规制,但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理论界部分学者常以当前党纪政规足以惩治这一行为、“性贿赂”有违罪刑法定原则、“性贿赂”定罪涉有歧视女性嫌疑、调查取证高、“性贿赂”社会危害性不高等理由反对。这明显有违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因此只有将“性贿赂”行为单独入罪,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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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仕祥;
孙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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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1年7月中旬以来,我国局部地区疫情出现反复,造成了极其严重后果。在部分地区,隐瞒新冠疫区接触史类行为成为了疫情扩散蔓延的源头。这一现象证明,以新冠病毒为代表的传染病病毒极易因个人刻意隐瞒疫区接触史而造成严重损失。因此,对隐瞒疫区接触史类行为的刑法规制进行研究有助于我国遏制该类犯罪行为,为防控工作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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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买提·乌斯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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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大数据时代,电子商务平台的崛起除创造了新的市场之外,也对现有的法律规制规则造成了冲击。特别是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对电子商务平台营销广告推送行为对个人信息的非法滥用问题尚未起到事前预防作用。因此,应对电子商务平台营销广告推送行为的规制方式进行升级,即将刑法规制纳入进来。但是,现阶段刑法规制电子商务平台营销广告推送行为在理论和实践中存在一定的困境。虽然这些理论和实践中的困境通过理性分析能够被破解,但是大数据时代需要建立起符合时代特征的电子商务平台营销广告推送个人信息非法滥用行为的刑法规制模式,以便既可预防电子商务平台非法滥用个人信息又可保护平台消费者和电子商务平台的个人信息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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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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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互联网普及速度加快,网络水军应运而生,他们在网络空间操纵舆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已逐渐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条。为了对网络水军犯罪行为予以有效规制,在立法上,首先要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寻求规制方法;在现行法律不足以规制网络水军犯罪时,则应该严密法网,通过完善立法将其纳入调整范围。在司法上,为避免将网络水军犯罪行为过度抽象统揽于非法经营罪之下,需要在遵守罪刑法定原则的基础上,具体分析其业务行为;在确定责任主体之后,实现刑罚配置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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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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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代孕行为极具社会危害性,当前我国对代孕行为的规制效果并不理想,有必要启动刑法来惩治不法代孕行为。对代孕行为的刑法规制,要从刑法原理角度出发,在罪刑法定原则的前提下,设立一条子原则,即人身权益优先原则;要从刑事立法角度出发,“以点带面”设置相关罪名,其中“点”是指非法代孕罪,而“面”是指非法从事代孕行为罪;还要从刑事司法角度出发,严格依法办事,利用好现有的合同诈骗罪、诈骗罪、遗弃罪等罪名,有效规制非法代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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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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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颗鸡蛋、一枚铁钉、一个易拉罐……这些生活中常见的小物件如果从高空抛下,就会变成伤人的利器。近年来,高空抛物事件屡见不鲜,高空抛物行为的潜在危害性引发了公众的强烈愤慨,“头顶上的安全”日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2021年3月,高空抛物罪正式入刑法。从此,高空抛物有了刑法规制,与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相协调,弥补了体系性不足的缺陷。“高空抛物”入刑,高空抛物事件虽有所减少,但出于种种原因,仍时有发生。专家表示,杜绝高空抛物,须坚持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才能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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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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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章运用犯罪经济学的方法对洗钱罪刑法规制的修正变化进行经济分析,发现提升洗钱犯罪刑法规制严密性的行为会使得洗钱行为的供给曲线发生变化,令均衡点的犯罪数量减少,从而实现打击洗钱犯罪的目的。同时也说明:落实罚金刑规定、完善客户尽职调查机制、对第四方支付机构进行规制等策略可以提高洗钱犯罪行为的成本、降低收益,也使得洗钱罪的供给需求曲线向富有弹性的方向转变,有助于我国洗钱犯罪治理活动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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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 Qian;
王倩
- 《中国矿业大学首届研究生教育发展论坛》
|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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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色情不断涌现,其中大量针对儿童的网络色情信息广泛传播,对儿童和社会造成了严重危害,其中一些不法行为已经达到由刑法进行规制的程度,但在司法实践中刑法的适用率却极低,因此有必要探讨危害儿童的网络色情的刑法规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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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丹丹
- 《第二届全国食品药品安全与监管博士后论坛》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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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刑法和中国社会一起正在经历深刻而剧烈的转型.传统刑法理论体系注重本身规范的逻辑演绎,但是任何理论如果不能呼应外在社会的需要,而只是靠本身的逻辑进行内在演绎,必然无法跟上社会的发展步伐.从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现状分析,刑法正在努力回应社会,然而食品安全现实状况依然不容乐观.刑法自我调整与转型社会现实相呼应的同时,刑法立法者更要看清社会风险表象背后根本原因,以开放性的动态思维寻找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构建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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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 Xiu-chun;
伍秀春;
QING Yong;
卿勇
- 《第30次全国计算机安全学术交流会》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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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垃圾电子信息泛滥已成为全球性问题,中国对垃圾电子信息的规制大部分停留在民法和行政法领域.为预防网络犯罪的发生,避免垃圾电子信息成为网络犯罪传播的温床,文章借鉴反垃圾电子信息刑事立法的国外经验和实践,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的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中增设"发送垃圾电子信息罪";也可以打破传统的刑事立法单轨制模式,借鉴国外和境外的立法经验,在起草《反垃圾电子信息法》的同时,直接规定有关发送垃圾电子信息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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