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房屋
共有房屋的相关文献在2004年到2021年内共计69篇,主要集中在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社会学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69篇、专利文献20694篇;相关期刊46种,包括法治与社会、法制博览、法制与社会等;
共有房屋的相关文献由62位作者贡献,包括丁素珍、佳木、刘斯博等。
共有房屋—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20694篇
占比:99.67%
总计:20763篇
共有房屋
-研究学者
- 丁素珍
- 佳木
- 刘斯博
- 万发文
- 何川
- 兵法
- 刘冬燕
- 刘富荣
- 刘文信
- 刘果
- 刘贵祥
- 卢笃山
- 吕心丰
- 周静
- 商新旗
- 姚培伦
- 孔源2
- 孙宪军
- 安彪
- 寇晓燕
- 小陆1
- 巫平丽
- 应添富
- 张修峰
- 张华礼
- 张心全
- 张美
- 张荣华
- 徐瑶
- 晏夏
- 李丹
- 李勤古1
- 李嘉辉
- 李国军
- 李志彦
- 李振华
- 李烨
- 李耀伟
- 李耀伟1
- 李萌
- 李辉
- 杨立新
- 樊振宁
- 江中帆
- 物信
- 王俊丽
- 王倩倩
- 王倩倩1
- 田野
- 秦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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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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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物权公示公信原则是民法典物权编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即不动产物权凡是经过登记公示即可产生公信力,而婚姻家庭编对法定夫妻财产制规定为婚后所得共同制,故公示登记的物权常有与事实物权不一致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引发在法律适用方面的分歧.特别是夫妻双方共有房屋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却因私自将共有房屋出售给第三人引发纠纷,如何协调二者的冲突,平衡交易第三人与非登记权利人之间的利益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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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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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法典》中关于居住权的规定较为原则与概括,不能适应复杂的实践需要。相较于合同方式,民法典对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规定更为简略,如何判断遗嘱中设立居住权意思表示的成立要件,意思表示冲突、意思表示附条件或附期限等问题,均属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面临的独特性问题。以居住权的理论和一般规定为依据,结合继承制度的理论和规定,对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特殊问题予以探讨,可以丰富和完善民法典的居住权规则,让居住权制度更好地发挥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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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陆1;
李勤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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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因我哥及某公司与邓某发生经济纠纷并经法院调解达成民事调解协议。调解书生效后,某公司和我哥未能完全履行调解书中载明的义务,邓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未能执行完毕调解书中所载金额,经邓某申请,法院查封了登记在我哥未成年女儿及我名下的共有房屋。我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并提供刷卡支付部分首付款记录及与银行签订泊贷款合同等证据证明房屋是我本人购买,购房时间在我哥借款行为之前,请求解除对房屋的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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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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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恋爱关系解除后登记共有房屋分割之诉的核心问题,在于确定分割的依据,由于物权登记并非权属分割的依据,当事人在恋爱期间对房屋权属所作约定应视为夫妻财产约定,因婚姻关系未成立而不生效力,恋爱关系不属于共同共有关系,因此,登记共有房屋应认定为按份共有,按照实际出资额分割。当事人在恋爱期间对房屋权属所作约定,属于夫妻财产约定,如果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存在缔约过失,导致另一方当事人遭受信赖利益损失,存在过失的当事人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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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耀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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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离婚,不仅解除了夫妻之间的人身关系,也终止了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财产分割是与夫妻人身关系的解除相应产生的,而房屋又是财产核心部分.随着我国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完善,离婚案中夫妻共有房屋的内容越来越新,认定和处理也越来越困难,它所体现出来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处理的好坏关系到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的质量,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团结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