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人
共有人的相关文献在1981年到2021年内共计267篇,主要集中在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财政、金融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64篇、会议论文3篇、专利文献259883篇;相关期刊173种,包括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学、法律适用等;
相关会议3种,包括江苏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6年会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论坛、中国行为法学会成立20周年纪念大会暨2008年学术年会、香港中医学会、教育研究基金会2017国际针灸高峰论坛等;共有人的相关文献由234位作者贡献,包括王贞韶、戴和平、丁建新等。
共有人—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259883篇
占比:99.90%
总计:260150篇
共有人
-研究学者
- 王贞韶
- 戴和平
- 丁建新
- 于梦瑶
- 刘潘奕
- 唐娅兰
- 张新荣
- 张松
- 徐苏明
- 李欣
- 杨艳
- 江中帆
- 熊永义
- 牛玉兰
- 王明成
- 王秋实
- 肖雄
- 葛承书
- 谭永多
- 邓非
- 韩丽杰
- 乐瑞
- 乔霞
- 于光中
- 于大水
- 于志宏
- 于斌斌1
- 任先行
- 任慧东
- 佘俊林
- 余建红
- 全玉海
- 农瑛
- 冯亮
- 冯文生
- 冯晓青
- 刘光大
- 刘增愉
- 刘德生
- 刘新秀
- 刘桂林
- 刘睿智
- 刘耀东
- 包律师
- 卢毓津
- 卢薇薇
- 向艺
- 吕宏
- 吴云
- 吴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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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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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共有人给付之诉常被认为是典型的必要共同诉讼,司法实务也一般采此立场,但学术界对此多有批判.这些争论实际上都是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同诉讼"交叉地带"形态模糊不清的结果.基于结果论的类似的必要共同诉讼成为主流化解方案,并形成了扩大化的"调和惯性".但基于制度设置和价值基础,仍应采取实体法标准识别"同一诉讼标的".用既判力和诉讼目的对请求权所涉诉讼进行检视,发现"同一诉讼标的+实体法上共同处分或受领必要"是识别必要共同诉讼的标准.同时发现,共同诉讼的谱系应为普通共同诉讼(一般形态)-必要共同诉讼(例外)-单独行使诉讼实施权的必要共同诉讼(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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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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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除了包括专有权和共有权,还有成员权.随着经济增长,车辆数量激增与小区内停车位稀缺的矛盾日益突出,增加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共有权问题研究,通过建议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借鉴引入法定停车位、自行增设停车位和奖励停车位等方法以期解决现实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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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潘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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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的住房问题一直是政府关注的热点问题.共有产权保障房作为我国保障性住房的一种创新,是值得探索和应用在我国保障房建设中的新保障房类型.当前,我国的共有产权住房仍处于试点和探索阶段.本文通过梳理共有产权住房的物权特点及相关概念辨析,同时在对共有产权所涉及的几个法律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共有产权住房法律规范的建议,希望能够促进共有产权住房制度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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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潘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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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我国的发展进程中,住房问题一直是政府关注的热点问题.共有产权保障房作为我国保障性住房的一种创新,是值得探索和应用在我国保障房的建设中的新保障房类型.当前,我国的共有产权住房仍处于试点和探索阶段.本文通过梳理共有产权住房的物权特点及与相关概念辨析,并且对共有产权所涉及的几个法律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一些完善共有产权住房法律规范的建议,希望能够促进共有产权住房制度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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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斌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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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般而言,不动产共同共有基于共有人之间特殊的身份关系(如夫妻、亲属)而维系,而按份共有则因财产份额合于一体而达成共有关系。《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按份共有不动产登记做出了原则性规定,但实务操作中按份共有人转让不动产份额怎样处理,仍然面临一系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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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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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鼓励融资、繁荣经济,应允许以船舶份额设定抵押,且应采登记对抗主义。为保护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共有人抵押其份额前,应取得超过1/2或者约定份额比例共有人的同意,否则应对其他共有人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不影响抵押协议的效力,抵押权人因此取得的船舶份额抵押权亦不受影响.船舶份额抵押权与船舶抵押权本质相同,应先于与船船有关的海事债权受偿。共有人分割船舶,船射份额抵押人退出共有关系时,应规定船舶份额抵押权人对份额相应价款享有权利质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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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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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二手房的优势有现房、价格较新房便宜、配套相对成熟的优势,特别是注重学区房的购房者,想上热点学校,选择二手房的几率比较高。但是,二手房交易周期长、办理流程多,购房者如果太过于求成就容易进入到"骗局"中。那么购房者应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呢?我们来看看二手房交易中常见的陷阱吧!产权不明晰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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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健彰
- 《2017年海峡两岸土地学术研讨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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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共有人可否以多数决出卖不动产于共有人之一?如可,此时如何保护少数共有人?这些是理论与实务上的重要议题,且对共有人的利益以及台湾地区土地有关规定第三十四条之一规范意旨的达成有重大影响.本文先胪列相关规定与既有的不同观点,再提出本文分析.本文着重于不动产的有效利用与相关当事人的利益衡量,就学说、实务见解及内政事务主管部门研商的土地有关规定部分修正草案予以回应,并提出建议.本文以为,部分共有人得以多数决出卖不动产于共有人中之一.共有人为受让人时,其人数及应有部分仍计入同意出卖之共有人数及应有部分,而未同意出卖的共有人此时并无先买权,但得主张对共有不动产所有权之比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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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亘
- 《江苏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6年会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论坛》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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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分析了齐良芷等诉江苏文艺出版社侵犯著作权纠纷案。经齐白石法定继承人齐金平和齐灵根的共同授权,事业单位法人齐白石纪念馆(甲方)与被告江苏文艺出版社(乙方)签订了一份《图书出版合同》.约定甲方授权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在中国大陆、香港、台湾及其他国家和地区以图书形式出版发行《齐白石艺术随笔》汉字文本的专有使用权以及网络、电子图书的使用权,乙方向甲方支付报酬.2007年10月,被告正式出版上述随笔,书名为《煮画多年》.原告齐良芷等(共八人,均系齐白石的直系卑亲属)对此认为,齐白石纪念馆并非齐白石的继承人,其无权接收稿酬,即使被告行为不构成侵权,其仍应将稿酬支付给原告方.rn 最高法院借助本案确立了如下的裁判规范:通常的著作权共有中的作品利用纠纷,(类推)适用《实施条例》第9条;)在全体共有人客观上难以协商的情形,部分共有人可以不经与其他共有人的协商独自利用或者许可他人利用共有作品。在现实中,还存在另一种相当普遍的情形,即共有人并没有积极地利用或者许可他人利用作品,而是在他人实施侵害著作权的情形,部分合作作者或者部分共有人单独寻求法律上的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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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海恩
- 《中国行为法学会成立20周年纪念大会暨2008年学术年会》
|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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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无论在美国法上还是在德国法上,先买权总是相对于第三人的一种特权.其配置之基础,绝非对于共有关系之简单否定,毋宁是在促进经济利益最大化之目标下,寻求单独所有与共同所有之间的平衡.从立法论角度考虑,使优先购买权具备形成权性质,更有利于立法政策之贯彻.“物权效力说”与“债权效力说”之争论是一场围绕伪命题的争论,至于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究为对人的优先购买权抑或对物的优先购买权,则是一个依立法政策为转移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