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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措施

保密措施的相关文献在1984年到2022年内共计511篇,主要集中在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贸易经济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500篇、会议论文9篇、专利文献5813篇;相关期刊354种,包括电子知识产权、法学、法律适用等; 相关会议8种,包括第十一届保密通信与信息安全现状研讨会、第三届中国管理学年会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2006城市地下管线管理与信息化建设交流研讨会暨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地下管线专业委员会年会等;保密措施的相关文献由515位作者贡献,包括刘耀国、江南、华军等。

保密措施—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500 占比:7.91%

会议论文>

论文:9 占比:0.14%

专利文献>

论文:5813 占比:91.95%

总计:6322篇

保密措施—发文趋势图

保密措施

-研究学者

  • 刘耀国
  • 江南
  • 华军
  • 牛车
  • 王长松
  • 田小勇
  • 马艳春
  • 俞兴爱
  • 冯晓青
  • 刘典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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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胡滨斌
    • 摘要: 在现代商业秘密法中,保密协议之重要地位,不仅仅在于其对于商业秘密持有人与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的设定。根据奥斯丁言语行为理论,言语行为分为三种:以言表意、以言行事和以言取效。保密协议主要是一种以言行事的行为,而非以言取效的行为,其目的在于通过保密协议的订立,宣示商业秘密的存在。因此,现代保密协议的主要功能是作为保密措施。这是商业秘密作为典型知识产权的体现。同时,作为言语行为,保密协议应当与其他保密措施相结合,从而相互得到“解释”。商业秘密法的相关制度设计和法律适用,应当充分考虑保密协议的功能变迁。
    • 王颖
    • 摘要: 商业秘密的基本特性为价值性、秘密性、保密性三个方面.其中保密性是对商业秘密有效、合理使用的保密对策.但在司法实施中,合理分析和判断保密对策有较大的争议性.本文按照我国相关部门在2020年颁布的?最高法关于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审理应用法律诸多问题规定?,在评判保密对策是不是拥有合理性的基础上,分析了商业秘密、商业价值、商业属性、可识别情况、保密措施,以及该秘密的应对情况和保密意愿等诸多要素.
    • 周明明
    • 摘要: 目前各行各业都非常重视商业秘密保护,但在实践中一些企业仍然做得很不好,一些保密措施流于形式。针对实践中的一些突出问题,本文围绕商业秘密的法律特征,阐述保密措施对于商业秘密保护链条体系的重要性,总结商业秘密保护措施的认定标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聚焦于制造业企业内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的闭环与升级,以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和闭环保护为宗旨,并基于全方位保护、全流程保护和全生命周期保护的三项基本原则,提出了制造业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八个步骤,以及律师为制造业企业提供商业秘密保护措施的闭环与升级专项法律服务的五个阶段,从而归纳了制造业企业内商业秘密保护闭环与升级保的完整法律解决方案。
    • 韦国
    • 摘要: 商业秘密是企业拥有的一种具有价值的信息,包括配方、样式、技术方案、客户信息等,与专利权、商标权等其他知识产权构成企业的无形资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对其定义作出规定:“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 沈汪成
    • 摘要: 作为商业秘密独立构成要件之一的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认定上有其自身特性.主观保密意图和客观针对性保密手段的统一构成事实层面上的采取保密措施,适度、有效、合法的保密手段在程度层面满足"相应"的水准.商业秘密保密措施的立法构建和司法实践应当贯彻"事实—程度"层次性逻辑的基本要求.在保密措施认定标准无法绝对固定的前提下,形式上追求标准的层次化、能动化和法定化,内容上建立一般原则指导下进行个案具体判断的标准具有实践意义.
    • 孙睿
    • 摘要: 开展涉外交往活动时,要做到立场坚定、防范风险;时刻展示出民族自豪感、自尊心和自信心;时刻维护国家的尊严、利益和形象。
    • 李汉军; 李文凯
    • 摘要: 随着经济的 日益发展与市场交易的 日趋频繁,侵犯商业秘密罪亦在主体、对象、行为手段等方面出现新问题和新特点.现行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不断扩大,而保护力度也由民事、行政手段提升至刑事手段,三者构成梯次保护体系,故应将之进行系统理解.1997年《刑法》增设侵犯商业秘密罪,但在当前,在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中尚有一些问题并未得到廓清,商业秘密的定性、重大损失的认定等事项尚需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化.故应依循刑法条文教义及立法精神,对相关问题进行系统性梳理,给出体系化解决方案.
    • 李汉军; 李文凯
    • 摘要: 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与市场交易的日趋频繁,侵犯商业秘密罪亦在主体、对象、行为手段等方面出现新问题和新特点。现行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不断扩大,而保护力度也由民事、行政手段提升至刑事手段,三者构成梯次保护体系,故应将之进行系统理解。1997年《刑法》增设侵犯商业秘密罪,但在当前,在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中尚有一些问题并未得到廓清,商业秘密的定性、重大损失的认定等事项尚需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化。故应依循刑法条文教义及立法精神,对相关问题进行系统性梳理,给出体系化解决方案。
    • 张嘉成; 何万里
    • 摘要: 商业秘密是企业赖以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基础,保护商业秘密对于企业管理十分重要.通过对西安米旗食品有限公司对商业秘密采取的保密措施、以及我国现行商业秘密相关法律的研究发现,商业秘密的保护路径分为两种,一是事前保护,即企业对商业秘密的自我保护,但在保密措施方面仍显不足;二是事后保护,即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我国法律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依赖于多个部门法,涉及实体以及程序法律,这难免会造成法律冲突及保护力度较弱的问题.针对以上问题,一方面,企业需要采取有效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另一方面,尽快出台商业秘密的专门法律是重中之重.
    • 张媛; 夏苗苗
    • 摘要: 【裁判要旨】技术信息已基本不可能完全独创进而在整体上具有新颖性,即使产品配方其他成分及含量已为公众所知悉,如能确认权利人所主张的某关键成分的含量这一密点符合商业秘密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价值性、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等特征,也可以将该产品配方认定为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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