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
人民陪审的相关文献在1958年到2022年内共计103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03篇、专利文献385篇;相关期刊73种,包括法律适用、法律与生活、法学家等;
人民陪审的相关文献由105位作者贡献,包括刘慧、李哲敏、李晨光等。
人民陪审
-研究学者
- 刘慧
- 李哲敏
- 李晨光
- 杨子云
- 万旭
- 于怡
- 于绍元
- 冯思宇
- 冯江菊
- 刘方勇
- 刘磊
- 危才均
- 原新利
- 吕国强
- 吕娟
- 周世忠
- 周忠峰
- 周瑞平
- 唐东楚
- 喻怀峰
- 姚勇松
- 姚润泽(图)
- 姜在斌
- 孙晓彤
- 孙爱民
- 孟天
- 宋健
- 封瑜
- 尚君
- 巴本
- 常天阳
- 庄建平
- 廖永安
- 张品泽
- 张嘉军
- 张庆爱
- 张明学
- 张曙光
- 张洪斌
- 张继辉
- 张超
- 张静霞
- 张鹤鸣1
- 彭红谷
- 戴行国
- 戴阿福
- 曹佳
- 朱兵强
- 朱啸轩
- 朱鹏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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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勇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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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笔者多年来在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从事农村调解、人民陪审工作,通过长期实践,总结摸索出一套“五心”工作法,有力地化解了以土地矛盾纠纷为主的农村一线矛盾,先后处理上访案件数十起,化解基层矛盾纠纷32起。细心服务,攻坚矛盾。要细心解决因为群众对事实认识不清而造成的群体性重大上访。如某村群众因涉及林地与耕地赔偿标准不同,集体来信反映问题。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多次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督导,其中,涵江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群众反映的征迁地是否属于耕地问题进行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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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瑞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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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皖西红色司法制度中的人民陪审、国家公诉制度已初见端倪,尤其是《森林办法》,堪称中华苏维埃政权"环境保护第一法"。位于大别山东北麓的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共走出16位开国将军,是中国革命的策源地之一,享有"中国第一将军镇"之美誉。这里有保存完整的独山革命旧址群,共有9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组成壮观的"独山苏维埃城",是全国罕见、安徽唯一的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一个县级政府的完整建制旧址群,是集中国共产党早期的党、政、军、文化、教育、司法、经济等为一体的县级机构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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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啸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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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民陪审制度是司法民主的重要体现,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重要举措,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集中体现.本文从当前我国陪审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为充分发挥陪审制度的固有价值、实现民主政治的功能等方面论述了对陪审制度加以改革和完善的必要性,就司法实践中人民陪审制度的适用状况及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寻找完善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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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吴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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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8年4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规定环境公益诉讼陪审制度的基本条件,这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有序开展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这是我国环境诉讼制度方面的新突破,也势必为陪审制度更进一步的发展开创了新局面。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较为复杂,而条文中的规定过于简单、抽象,无法填补实际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工作中的漏洞,远不能应对实际工作中产生的困难。为更好的满足具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需求,对于环境公益诉讼陪审制度的人民陪审员任选机制、专家陪审员选任制度缺乏可操作性、陪而不审、缺乏激励机制等一系列的问题,还需要通过科学分析、合理的解释和后续的立法加以完善,以保障环境公益诉讼陪审制度有效地处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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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晓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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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第一部分主要分析在刑事司法语境中"民意"的语义,进而对民意的含义做准确的定位;第二部分从刑事司法实践的角度分析民意对刑事司法的影响与作用;第三部分以人民陪审员制度为出发点,详细分析其无法发挥其优势的原因,并提出设计构想,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民意与刑事司法的合理互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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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前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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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经济发展迅速,但中国积累的生态环境问题日益明显,已进入高发期.国家河流系统,地下水污染和饮用水安全问题不容忽视.在一些地区,重金属和土壤污染更为严重,该国长期存在烟雾污染天气.目前,中国面临资源紧张,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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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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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陪审制度是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世界上陪审制度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英美法系的陪审团形式,一是大陆法系的参审制形式.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经历过曲折的历程,立法、实践和学术上对其关注起伏不定,本文通过叙述我国陪审制度的概况,试图对陪审制度的完善提出微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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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天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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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民陪审员制度对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具有积极意义.《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对人民陪审员制度进行了改革,呈现出六大亮点:优化选任条件;改革选任程序;扩大参审范围;明确参审职责;规范参审程序;完善保障机制.但是,人民陪审员制度仍然存在较多问题:选任标准依然“苛刻”;选任方式单一,不均衡;人民陪审员身份不独立;明确的职能定位,却难以操作.对此,大胆提出设想,建议适用刚性转向柔性的选任条件;确立以案件为基数的选任数量;构建多方位结合的选任方式;重设相对独立的管理机构;以案件类型为标准明确职能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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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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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民陪审员参审职权改革以区分事实认定问题与法律适用问题为基础,而证据能力规制作为一个"混合问题",原则上属于职业法官的专属职权,但人民陪审员对于特定证据能力问题仍有权参与判定.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机制改革没有明确事实认定问题上的平等票决机制,不当地给予审判长进行事实归纳的权力,不合理地对事实认定附加了过度的科层控制,这些做法有碍证据裁判与证明力自由评价的平衡,应予以调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机制改革不加区分地给予人民陪审员提前阅卷和在庭审中直接发问的权利,这有碍贯彻无罪推定、疑罪从无,也应当予以调整.%The distinction between a legal issue and a factual issue is a keyword in the reform of the people assessor system.As a mixed issue,professional judges have the right to examine the admissibility of evidence in principle,but in two special cases,people assessors should have right to take part in the examination.To ensure the freedom of assessing the weight of evidence,we should settle disputes about fact finding by voting equality,limit the discretion-ary power of the presiding judge to summarize the facts,and reduce the bureaucratic control of collegiate bench.To implement the presumption of innocence and in dubio pro reo,we should properly adjust the people assessors'right of reading criminal files and the right of examining witnes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