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化
司法行政化的相关文献在2000年到2020年内共计120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19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557612篇;相关期刊91种,包括法制与社会、法制与社会发展、民主与法制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2014年年会等;司法行政化的相关文献由133位作者贡献,包括刘双、刘彦贵、廖奕等。
司法行政化—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557612篇
占比:99.98%
总计:557732篇
司法行政化
-研究学者
- 刘双
- 刘彦贵
- 廖奕
- 张烁
- 於勇成
- 朱延杰
- 李俊杰
- 梁平
- 王彪
- 王超
- 郑媛媛
- 马勇
- 魏建
- 于晓虹
- 付磊
- 任重远
- 何国强
- 余杰
- 余韵洁(译)
- 倪寿明
- 倪萍
- 兰照
- 兰照1
- 冀祥德
- 刘发成
- 刘安荣
- 刘洋
- 刘海蓉
- 刘茂盛
- 包献荣
- 叶逗逗
- 吴俊明
- 吴杰
- 吴楠
- 周绍强
- 喻文光
- 姚慧
- 孙山
- 孙洪坤
- 孙海华
- 孙谦
- 孟石磊
- 孟高飞
- 尚露瑶
- 崔永东
- 巩军伟
- 张丛艳
- 张保生
- 张晶晶
- 张永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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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勇成;
褚红丽;
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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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司法行政化背景下构建地方政府跨期合作博弈模型,研究在人力资本积累效应下造成地区市场分割的深层次原因.模型分析发现,两个地区分工合作所获得的市场份额与其初始技术水平和技术进步速度呈正相关关系,与其司法行政化程度呈负相关关系.同时,无论市场分割带来的人力资本积累效应能否弥补合作收益的损失,无论比较优势是否发生逆转,司法行政化程度较高的地区总有动机选择市场分割,而且,风险成本和交易成本越大,其选择市场分割的动机越强.因而,若想通过比较优势的逆转实现总效用的增加,必须提高技术进步速度、改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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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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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尽管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都对法官责任制度改革作了统一的规划,但受该制度实施所依赖的组织制度和结构的影响,该制度在实际推行中呈现出较为混乱的局面.不同的组织任务会影响法院/法官对法官责任制度的认知,而且组织实施机制的行政化逻辑也会制约法官责任制度运行的实际效果.这些因素会使法官的审判责任无法落实,使法官处于担忧被追责的惶恐之中,使通过司法责任制度改革倒逼法官司法行为规范化的设想朝着相反的方向发展,也会出现法官基于风险管控需要而主动让渡裁判权、案件质量与整体纠纷化解能力下降等负面现象.这意味着,法官责任制度改革的功能期待可能会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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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重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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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保障公正司法,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我国在不同地区的司法裁判中蕴含的法律适用标准应当统一.统一法律适用将面临以下阻碍因素:裁判规范供需失衡的客观背景,导致地方人民法院有动机自行发展裁判规范;地方高级人民法院的职权越位,导致省级区域内裁判标准相对一致和区域间差异分化;地方人民法院竞争的利益驱动,导致各地裁判标准差异;司法地方化和司法行政化的制度根源,导致地方人民法院因利益分歧而意见分化.统一法律适用这一问题的解决应从多种途径入手,诸如:旨在去地方化和去行政化的审判独立和审判权一体化体制改革,法律渊源多元化及判例制度的引入,司法通说机制构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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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杰明·F·马丁;
余韵洁(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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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之前的司法官职业,并没有为这个国家法律和权利的保护提供足够的保障,其中最优秀的司法官迷失在了对无穷无尽的司法官衔的追逐之中,而被寄予厚望的法兰西第三共和国仍然没能终结这一现状,司法官们一味追求晋升,使得政府实现了对司法的控制,司法俨然成为政治报复和政治奖励的机器,司法理想所委以重任的法官和检察官的廉洁性和公正性逐渐丧失,司法行政化、官僚化得以形成和加强。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期间的司法官晋升实践的历史,有助于阐明司法管理体制对司法权异化的因果关系:为什么曾经承诺要实现理想的共和国司法,堕落为逆淘汰的、毫无生气的官僚机构?司法管理和法官晋升的垂直模式,对司法权运行规则之破坏和对司法权之异化为类行政权,潜移默化地产生了何种决定性作用?吸取这一沉痛的历史教训,有助于司法改革在法官晋升模式和司法体制管理方面,避免在去地方化的同时陷入另一个更可怕的司法行政化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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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冰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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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法官员额制改革实施以来,出现法官离职率提高,诉讼效率下降等与改革目标不相适应的现象,造成该现象的原因在于法官员额制基础性制度存在一些问题.从法官员额制基础性制度来看,存在员额法官比例设置不科学,员额法官的选拔与退出机制不完善,员额法官的职业保障不完备等.文章认为完善法官员额制基础性制度,需要设置科学的员额比例,完善法官的选拔与退出机制以及完善法官的职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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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京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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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深化司法改革,必须坚持法治理念,遵循司法规律.但司法行政化是一种司法过程中充满了行政化的目的、方式方法、组织结构、原则以及效果而非司法内容本身,从而形成行政化操作的司法方式.司法行政化是程序法治主义不兴的表现,其形成受到传统社会中父权家长制下的差序格局产生的文化心理的影响.它是违背司法规律的,所以在新一轮的司法改革中司法去行政化被提到重中之重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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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丛艳;
胡文娟
- 《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2014年年会》
|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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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的奋斗目标,而建设法治中国不仅仅是加强立法工作,公众更期待的是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但是由于历史、现实、社会环境、人文观念等多种原因,我国现行的司法运行体制具有明显的行政化特性,对司法的公信力产生了严重影响.为此,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本文从人民法院司法行政化的当前现状及其危害影响入手,通过分析司法行政化产生的原因,结合司法实践,深入浅出地提出省以下人民法院统管后司法行政化的改革思路及对策,以期克服当前的司法行政化模式,为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提供有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