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犯罪
受贿犯罪的相关文献在1985年到2022年内共计652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中国共产党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649篇、会议论文3篇、专利文献331篇;相关期刊276种,包括检察风云、法制与社会、人民检察等;
相关会议3种,包括第二届全球化时代犯罪与刑法国际论坛、2008年中国高校医学人文社会科学发展论坛、中国犯罪学学会第十八届学术研讨会等;受贿犯罪的相关文献由605位作者贡献,包括晓鸣、曹光晖、丁军青等。
受贿犯罪
-研究学者
- 晓鸣
- 曹光晖
- 丁军青
- 刘天明
- 林维业
- 江舟
- 陈晨
- 黄祥青
- 丁毅
- 何安安
- 刘光显
- 刘德华
- 卢金增
- 周文英
- 周理松
- 尹吉
- 康健
- 张健
- 张兆松
- 张利兆
- 戴玉忠
- 李国华
- 李婧一
- 李轩甫
- 李静
- 杜宗臣
- 杨斌刚
- 杨毅
- 欧阳顺乐
- 汤华
- 汪莉
- 洪流
- 游伟
- 滕朝阳
- 潘教平
- 潘琳娅
- 熊继前
- 王兆伟
- 王和岩
- 肖岳
- 薛晓卫
- 薛薇
- 谢杰
- 谢雄青
- 豫繁谭
- 赵秉志
- 青胜
- 龚培华
- 一力
- 丁文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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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延发;
谢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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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中央纪委始终把这一要求作为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的重要举措积极推进。但同时也应清醒看到,行贿仍是促成受贿犯罪的直接根源,它在诱使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同时,还在破坏政治生态、污染行业风气、侵害官兵利益,是当前腐败增量仍有发生的重要原因。行贿不查,受贿不止。必须依照《关于进一步推进行贿受贿一起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多措并举提高惩治行贿行为的精准性、有效性,彻底阻断贿赂源头,推动实现腐败问题标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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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世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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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监委管辖的罪名之中,受贿罪是国家公职人员最常见的职务犯罪。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根据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受贿犯罪大致可以分为收受型受贿、索取型受贿、经济型受贿、斡旋型受贿、交易型受贿、干股型受贿、合作投资型受贿、委托理财型受贿、赌博型受贿、挂名领薪型受贿、特定关系人收受型受贿、离职后收受型受贿等。本文结合实务,探讨一下干股型受贿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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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泽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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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受贿犯罪侵害的法益应为公职人员职务行为的不可交换性。判断法益是否适格时应当检验三个方面,即法益的专属性、涵摄性以及协调性,现有的受贿犯罪法益学说不能经受上述标准的检验。“职务行为的不可交换性说”是指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不可交换,其中,职务行为既包含收受利益的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也包含其他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职务行为包括已经实施、正在实施以及将来实施的职务行为。“职务行为的不可交换性说”是对不可收买性说的修正,其符合法益的专属性、涵摄性以及协调性要求,能够经受教义学的检视,是受贿犯罪的适格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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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赖小民被判死刑日前,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赖小民受贿、贪污、重婚案一审宣判。赖小民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决书披露,赖小民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获得融资、承揽工程、合作经营、调动工作以及职务提拔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索取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88亿余元。其中1.04亿余元属犯罪未遂。在22起受贿犯罪事实中,有3起受贿犯罪数额分别在2亿元、4亿元、6亿元以上,另有6起受贿犯罪数额均在40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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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灵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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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典型案例】陈某,中共党员,某国有企业董事长。2016年,为“安全”收受民营企业主蔡某主动给予的某工程(该事项属于陈某的职权范围)“感谢费”,陈某授意蔡某,以蔡某名义在香港开设一个银行账户和股票账户,并将贿款存入该账户由陈某炒股。蔡某陆续向该银行账户存入港币700万元,并将该银行账户、股票账户的用户名及两个账户的密码交由陈某支配。陈某对密码进行修改后开始使用上述资金进行炒股。2017年3月,为逃避组织审查.陈某将上述银行账户、股票账户及密码退回给蔡某。在此期间,蔡某、陈某均未从上述账户支取过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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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
周美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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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想收又怕,看到別人都收自己不收又心有不甘。心存侥幸之下,还是拿了老板送的钱。正是内心的贪婪和‘别人可以我为什么不可以’的想法,才导致了今天的结局。”留置期间,四川省广安鑫鸿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宋小林写下了他收受贿略时的纠结心情。2020年9月,因涉嫌受贿犯罪,38岁的宋小林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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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兆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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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被告人余世友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追缴被告人余世友受贿犯罪的违法所得。”2020年12月23日,雅安市商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余世友案由荥经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这名曾经在“生意场”上搅弄风云的副局长终于栽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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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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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王佑民,1963年出生于武汉市,研究生毕业后,他就一直在武汉市江岸区工作,从一个调研员起步,直到担任江岸区建设局的党委副书记、局长。他在江岸区生活工作了大半辈子,正常来讲,再干几年就能退休享清福了。然而,2018年11月16日,时年55岁的王佑民却因涉嫌受贿犯罪被江岸区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人生轨迹从此发生改变。2020年7月,王佑民因犯受贿罪、高利转贷罪,获刑四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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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净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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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借助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全国检察机关正着力打造智慧检务新模式。本文从受贿犯罪逻辑关系入手,建立收受型受贿犯罪矩阵模型,构建犯罪构成知识图谱,并提出了智能办案辅助系统体系结构,在人工智能融入智慧检务方面进行了初步的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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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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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受贿罪是常见多发的腐败犯罪。一直以来,一定程度上存在同案不同判、罪刑不均衡等问题,在学界和社会上引起争议。一、受贿犯罪案件量刑中存在的问题(一)同案不同判的争议在我国,因受“计赃论罪”惯性思维和其他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对受贿罪的量刑存在同罪异罚现象,具体表现为,不同法院对相同案件的处理结果明显不同,同一法院不同的审判庭或法官对相同案件的处理结果明显不同,同一法院同一审判庭甚至同一法官在同一时期对类似受贿案件的处理结果明显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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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卿
- 《第二届全球化时代犯罪与刑法国际论坛》
|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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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务员贪污渎职犯罪中,受贿犯罪的比例占据大宗,世界各国无不制定法律及政策,希冀藉此维持政府的廉能.然而,受贿犯罪具有高度的隐密特质,司法单位实难发现;当前科技、金融活动复杂,公务员受贿手法亦是与时俱进,造成刑事诉追的困难.如何有效并破除受贿犯罪隐密性的障碍以发现真实,是目前两岸司法实务与立法单位共同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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