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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行合一

议行合一的相关文献在1985年到2022年内共计217篇,主要集中在中国政治、法律、政治理论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17篇、专利文献23756篇;相关期刊166种,包括云南行政学院学报、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前线等; 议行合一的相关文献由200位作者贡献,包括张新光、赵宝云、刁田丁等。

议行合一—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217 占比:0.91%

专利文献>

论文:23756 占比:99.09%

总计:23973篇

议行合一—发文趋势图

议行合一

-研究学者

  • 张新光
  • 赵宝云
  • 刁田丁
  • 邱敦红
  • 任文松
  • 刘政
  • 卓越
  • 崔慧姝
  • 席文启
  • 张婷
  • 期刊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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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云龙
    • 摘要: 在1931年11月至1934年10月的三年时间里,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华苏维埃全国代表大会及其选举的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及其各部门,制定了宪法大纲及各方面法律,建立了"议行合一"的国家机关和运行机制,实行了工农民主专政,实施了对十个省数百县苏维埃政权的统一领导.
    • 许耀桐
    • 摘要: 巴黎公社首创的"议行合一",既是原则,也是体制."议行合一"的原则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具有全权性,能够统一行使立法权和行政权.在"议行合一"体制中,立法权高于行政权和其他权力,法律法令等通过之后可以得到行政部门及时、有效的执行."议行合一"体制在巴黎公社、苏联苏维埃制度和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长达150年的实践中得到调整充实和变革发展."议行合一"不能曲解为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合二为一,并得出在现实中行不通的结论.实现"议行合一",巴黎公社采取了公社委员普遍兼职、一身多任的方法;苏维埃制和人民代表大会制采取设立党组织的方法,通过党的领导和协调,达到马克思提出的既能管立法,又能管行政的目的.
    • 许耀桐
    • 摘要: 巴黎公社首创的"议行合一",既是原则,也是体制。"议行合一"的原则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具有全权性,能够统一行使立法权和行政权。在"议行合一"体制中,立法权高于行政权和其他权力,法律法令等通过之后可以得到行政部门及时、有效的执行。"议行合一"体制在巴黎公社、苏联苏维埃制度和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长达150年的实践中得到调整充实和变革发展。"议行合一"不能曲解为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合二为一,并得出在现实中行不通的结论。实现"议行合一",巴黎公社采取了公社委员普遍兼职、一身多任的方法;苏维埃制和人民代表大会制采取设立党组织的方法,通过党的领导和协调,达到马克思提出的既能管立法,又能管行政的目的。
    • 杜强强
    • 摘要: 对议行合一的理解不能望文生义,它并不是指立法和行政权合二为一,或者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合二为一.从这个概念的正式提出来看,它并不反对国家权力之间的适当分工,它主张的只是权力机关的“全权性”及其在整个国家权力体系中的优越地位,其背后隐含着人民主权不可分割的宪法原理,并因此与分权原则形成对立.“有分工,不分权”,这才是议行合一的基本内涵.与民主集中制的理论建构相比,议行合一能够更好地描述我国国家权力在横向上的分配.
    • 杜强强1
    • 摘要: 对议行合一的理解不能望文生义,它并不是指立法和行政权合二为一或者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合二为一。从这个概念的正式提出来看,它并不反对国家权力之间的适当分工,主张的只是权力机关的“全权性”及其在整个国家权力体系中的优越地位,其背后隐含着人民主权不可分割的宪法原理,并因此与分权原则形成对立。“有分工,不分权”,这才是议行合一的基本内涵。与民主集中制的理论建构相比,议行合一能够更好地描述我国国家权力在横向上的分配。
    • 张梁
    • 摘要: 孟德斯鸠所开创的分权制衡理论成为西方世界国家权力配置的基本归依。我国国家权力配置模式并非源于孟德斯鸠的分权制衡学说,而是建立在人民主权理论所构建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础之上,其核心逻辑是议行合一及民主集中制原则。议行合一所隐含的人民主权不受限制的理论,决定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整个国家权力体系中居于源头地位,从而为具体国家权力的授予性配置和单向性监督奠定根基;民主集中制则隐含着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下的国家机关分工制约的理论,进而为国家权力的具体配置确定明确规则,不仅体现出国家权力的横向分工和制约,还体现出最高国家权力对下位国家权力的监督制约。我国国家权力配置的'授权与监督'模式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但也面临着进一步成熟化、定型化的现实问题。我国国家权力配置'授权与监督'模式的成熟化,需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一是坚持议行合一原则,不断优化人大制度,提升人大监督权威;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横向权力制约,强化国家监督作用;三是重视司法独特价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法治规范权力运行。上述措施有助于促进国家权力配置由'监督'结构向更加优良的'监督制约'结构转型和定型。
    • 王柱国; 崔英楠
    • 摘要: 西方国家大多采用“权力分立”的国家治理模式。由于这一模式有着诸多弊端,我国经过试点后,通过2018年宪法修正案正式宣告采用“监察法治(国家监察)”的新治理模式。监察法治模式是基于中国人的实用理性思维和中国的传统文化并经由多年的权力监督实践而形成的。监察法治模式的完全建成,还有赖于保持监察实效的持续性并由此促进民众对监察的信仰生成。而这一切,归根结底在于中国共产党具有自我革命的特质,各级监察委员会将在中国共产党直接领导下,以零容忍态度监察国家权力运行、严厉惩治腐败、防范职务违法犯罪,以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特别要注意,在国家治理上,权力监督和权力分工合作之间常常彼此对立,而监察法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模式,是在“人民代表大会制”“议行合一”的框架和原则下内生的监督制度,有效地避免了权力分立模式的弊端。有效化解了这一困境。
    • 钱坤; 张翔
    • 摘要: "议行合一"曾被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权力配置的重要原则,一度也是我国的主流学说,但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存在争议.马克思通过对巴黎公社的描述,最早提出了在职权、 组织与人员三个维度上的"议行合一",但其重点在于批判资产阶级议会制.列宁继承了马克思的"反官僚"立场,但在列宁思想指导下的苏俄(联)的苏维埃制与"议行合一"的构想有明显断裂.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政权建设经历了从苏维埃制、 边区制度到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变化,到1954年宪法时已经表现出国家权力的实质分化.而1982年宪法基于文化大革命的历史教训以及其他经验,提出了国家权力配置的新原则即"彭真三原则",探索国家权力的"合理分工".理解相关理论与实践发展的脉络,可以从历史维度为我国现行宪法下的国家机构的宪法解释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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