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廓畸形
耳廓畸形的相关文献在1989年到2022年内共计102篇,主要集中在耳鼻咽喉科学、外科学、临床医学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92篇、会议论文2篇、专利文献1483篇;相关期刊73种,包括山东体育科技、祝您健康、浙江临床医学等;
相关会议2种,包括第四届华东六省一市整形外科学术会议暨2007年浙江省整形、美容学术会议、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二十一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等;耳廓畸形的相关文献由269位作者贡献,包括蒋海越、潘博、庄洪兴等。
耳廓畸形
-研究学者
- 蒋海越
- 潘博
- 庄洪兴
- 赵延勇
- 郄淑燕
- 何乐人
- 李树华
- 杨庆华
- 温莹莹
- 燕静杰
- 王剑
- 王艺霖
- 甄泽年
- 等
- 邓哲
- 钟静
- 闫敏
- 陈琦
- 黄文华
- 万伟东
- 乔薇
- 于晓宇
- 于晓波
- 于茂新
- 代萍
- 任英霞
- 何建伟
- 何建伟1
- 余崇仙
- 余江
- 傅荣
- 全玉竹
- 关凤琳
- 刘义
- 刘军
- 刘娆
- 刘小花
- 刘延春
- 刘德贵
- 刘晓亮
- 刘晓艳
- 刘永玲
- 刘淑华
- 刘铮
- 华修国
- 华子瑜
- 华正茂
- 卞兰峥
- 史学凯
- 叶庆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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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琴;
欧阳杰;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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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 评价EarWell耳廓矫形器治疗新生儿耳廓形态畸形的疗效,探讨新生儿耳廓畸形的最佳矫治时间窗,探讨影响矫治时间的因素。方法 将2019年6月至2020年12月门诊诊治的60例(65耳)先天性耳廓形态畸形患儿分为三组,日龄≤7天为第1组共22例(24耳),8-21天为第2组共21例(22耳),22-42天为第3组共17例(19耳)。均采用EarWell耳廓矫形器进行矫治,并比较不同日龄组患儿的矫治时间、有效率和并发症发生率。分析矫治时间与初始矫治年龄、患儿性别及耳廓畸形类型之间的相关性。结果 60例(65耳)患儿经过矫形器的矫治后总体有效率为95.38%(62/65)。1组和2组的有效率均为100%,明显高于3组(84.21%),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值分别为0.000, 0.002。在矫治时间上1组0.05)。结论 EarWell耳廓矫形器对先天性耳廓畸形的患儿矫治效果显著,患儿接受矫治时的年龄及畸形类型是影响矫治时间的因素。矫正年龄越小,疗效越好,矫形器佩戴时间越短,并发症发生率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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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志利;
姚昆;
邱建新;
余崇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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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评价耳模矫形器矫正小儿先天性耳廓畸形的疗效。方法使用耳模矫形器对61例(85耳,年龄3天~9岁)先天性耳廓畸形患儿进行矫正,其中,垂耳21耳、猿耳8耳、隐耳5耳、复合畸形耳23耳、杯状耳2耳、耳轮畸形10耳、环缩耳14耳,另外2耳属于结构畸形Marx分型中的Ⅰ度耳廓结构畸形,按初始矫正天龄将对象分为三组≤7天(1组,16耳)、8~42天(2组,34耳)、≥43天(3组,35耳),比较各组疗效。结果61例中除3例(4耳)无效及1例患儿(1耳)佩戴矫正器第5天放弃治疗外,其余80耳均有不同程度改善,成功率为94.12%(80/85);1、2、3组的显效及治愈率分别为93.75%、76.47%、65.71%,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三组平均耳廓矫正器佩戴时间分别为14.9±2.4、27.2±6.4、52.4±15.2天,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结论耳模矫形器矫正耳廓形态畸形疗效显著,早期即可取得满意效果,矫正开始越早(出生后7天内),矫形器佩戴时间越短效果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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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招风耳、隐耳都是常见的耳廓畸形宝宝出生后有些细心的家长会发现宝宝耳朵长得不好看,其实这就是医学上说的先天性耳廓形态畸形。耳廓畸形主要包括耳廓结构畸形和耳廓形态畸形。其中,耳廓结构畸形是指胚胎发育早期耳部皮肤及软骨发育不全导致的外耳畸形,即通常所说的小耳畸形;耳廓形态畸形指耳廓肌肉发育异常或异常外力作用使耳廓产生的扭曲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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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溪;
李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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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生儿耳廓畸形是指新生儿出生后耳廓结构或形态的异常表现,可分为结构畸形和形态畸形。结构畸形可伴随不同程度的听力障碍,形态畸形在声波收集能力上存在差异,耳廓畸形可导致宝宝存在性格障碍,增加家庭经济负担。耳廓畸形一般需要长期间歇性治疗,可通过矫正或手术干预得到改善。早期认识新生儿耳廓畸形有利于及时诊断和治疗,对患儿的身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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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海琼;
于晓宇;
李依琳;
马志祺;
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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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 观察无创耳廓矫正器治疗先天性耳廓畸形的效果.方法 回顾性选取2018年5月至2019年12月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耳鼻咽喉科门诊的先天性耳廓畸形患儿68例,共101耳(环缩耳28耳,杯状耳24耳,垂耳19耳,招风耳12耳,复合畸形8耳,隐耳6耳,耳轮畸形3耳,猿耳畸形1耳);初始矫治年龄12周的患儿分别为21、37、10例(29、59、13耳).患儿均佩戴EarWell耳廓无创矫正器治疗,观察不同初始矫治年龄患儿的矫治疗效、矫治时间及并发症发生率.结果 初始矫治年龄12周患儿佩戴耳廓矫治器平均时间分别为40、60、70 d,矫正显效率分别为93.10%、83.05%、38.46%,并发症发生率分别为6.90%、30.51%、84.62%.结论 耳廓无创矫正器治疗先天性耳廓畸形效果明确,早期佩戴矫正可取得良好效果,且矫正效果与患儿初始矫治年龄、耳廓软骨发育、耳廓畸形类型及严重程度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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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慧芬;
陶跃进;
黄彩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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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 评估爱韦尔(Earwell)耳廓矫形器无创治疗先天性耳廓形态畸形的临床疗效并分析其相关影响因素.方法 选取2019年5月至2020年3月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江宁医院收治的36例(48耳)先天性耳廓形态畸形新生儿为研究对象,根据初始治疗年龄段不同分为3组,年龄≤7d为组1,8~42d为组2,>42d为组3,观察统计不同分组患儿的治疗时间、并发症发生率及疗效等级.结果 48耳均成功应用爱韦尔(Earwell)耳廓矫形器进行治疗,显效率为89.58%(43/48),9耳(18.75%)出现并发症,经对症治疗后好转.组1平均治疗时间(18.93±4.54)小于组2(25.20±8.39)、组3(41.54±8.56),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组2与组3之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609);各组显效率呈下降趋势,分别为组1(100%),组2(95.00%),组3(69.23%),三组之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各组并发症发生率呈上升趋势,分别为组1(0.00%),组2(15.00%),组3(46.15%),三组之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患儿年龄与治疗时间呈正相关(P<0.01),与疗效等级呈负相关(P=0.004).所有病例随访6月均无复发.结论 爱韦尔(Earwell)耳廓矫形器无创矫正先天性耳廓形态畸形的临床疗效显著,且安全简便,出生后7d内开始矫治疗效最佳,尽早矫正可缩短治疗时间、减少并发症发生、提高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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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义;
李丽红;
陈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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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探讨应用外耳矫形器对婴幼儿先天性耳廓畸形无创矫正的时机以及矫治疗效,以期在该地区的临床应用.方法:选择2020年7月—2021年2月云浮市妇幼保健院耳鼻喉科的32例(41耳)月龄为3个月内的先天性外耳廓畸形的婴幼儿,采用外耳矫形器(某国产品牌的新型综合式矫形器)替代传统的外科胶带或绷带、弧形矫形器和夹子式耳模等,应用非手术耳模无创矫正技术改善畸形耳的耳轮、对耳轮、对耳轮上下脚、三角窝、耳舟及耳甲腔等部位的畸形.矫治期间,定期跟踪随访记录,密切观察矫治效果等.矫治完成后,矫正效果根据改善程度分为优、良、差3个等级.结果:32例(41耳)先天性外耳廓畸形患儿均顺利完成耳模无创矫治,包括:招风耳5耳、杯状耳3耳、垂耳5耳、环缩耳7耳、耳轮畸形6耳、猿耳5耳、隐耳3耳、耳甲异常凸起3耳、复合耳畸形2耳、Ⅱ度Ⅰ型耳廓结构畸形2耳.期间1耳出现皮肤破溃、5耳胶布粘贴处出现皮疹,经过对症治疗后均能继续佩戴,结果畸形耳均得到不同程度的改善,外耳矫形器治疗耳廓畸形的成功率为95%(结果为优或良).结论:早期(出生后3个月内)采取外耳矫形器矫治婴幼儿先天性外耳廓形态畸形、隐耳和Ⅰ度外耳廓结构畸形的矫治成功率高,矫治疗效取决于外耳廓畸形的严重程度以及开始矫治的时间.耳模无创矫治外耳廓畸形的时间开始越早(出生后1周内),矫治的效果越好,外耳矫形器佩戴的时间则越短.新生儿听力筛查在出生后24~48?h内进行,同时对外耳廓畸形做出同步排查,可在最早期发现外耳廓畸形,从而避免漏诊和耽误最佳的矫治时间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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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铮;
王喜梅;
李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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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评估单侧小耳畸形患者Nagata法耳廓再造术对再造耳皮肤敏感度的影响,为避免术后再造耳损伤提供指导作用.方法:选取2017年6月-2019年8月就诊于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并进行Nagata法耳廓再造术的29例患者,通过应用装有不同温度液体的试管及Semmes-Weinstein单丝,在术后6个月、12个月分别对双侧耳廓的9个测试点处的皮肤敏感度进行评估,并对比和分析其结果.结果:术后6个月,再造耳除耳垂外,其余测试部位皮肤温度觉及触压觉均显著降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先天性小耳畸形Nagata法耳廓再造术会使术区温度觉及触压觉暂时性下降,术后12个月,大部分区域皮肤敏感度可恢复至与健侧相似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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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静静;
郭玲;
任英霞;
吴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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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 探讨应用医用弹力网帽和耳印材料对减少耳廓畸形无创矫形的并发症的效果.方法 回顾性分析2017年11月至2020年5月济宁市妇女儿童医院听力中心收治的152例婴幼儿耳廓畸形患儿的临床资料.对使用医用弹力网帽前后耳廓皮疹及底托脱落的发生率、使用耳印材料前后耳廓压疮的发生率,夏季缩短就诊间隔时间耳周皮疹的发生率进行比较.结果 使用医用弹力网帽前后耳廓皮疹及底托脱落的发生率分别为16.00%(12/75)vs.5.19%(4/77)、10.67%(8/75)vs.0(0/77),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P<0.01).使用耳印材料前后耳廓压疮发生率分别为43.7%(7/16)、0(0/9),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夏季缩短就诊间隔时间前后发生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医用弹力网帽和耳印材料的使用对减少耳廓畸形无创矫形的并发症及底托脱落有一定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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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敏建;
汪怡;
宋湧;
陈白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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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 探讨小儿外耳矫正器在治疗小儿先天性耳廓畸形中的应用效果.方法 收集先天性耳廓畸形患者60例(76耳),男童32例(42耳),女童28例(34耳),年龄3~510 d,按佩戴的起始年龄(<1个月、1~3个月、>3个月)分为3组(第1~3组),均采用小儿外耳矫正器对先天性耳廓畸形进行非手术治疗.治疗后定期随访,根据耳廓形态的改善情况分为正常、接近正常、有改善但不正常、无改善4个等级.比较不同组别患儿的治疗效果.结果 第1组27耳,第2组28耳,第3组21耳.总有效率78.95%,改善率21.05%,无效率0%.3组的有效率分别为77.78%、78.57%和80.95%,组间两两比较,差别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3组的平均佩戴治疗时间,第1组<第2组<第3组,其中第1组与第2组间差别有统计学意义(P<0.01).最长随访时间2 a,未见复发.结论 应用小儿外耳矫正器治疗小儿先天性耳廓形态畸形,越早治疗效果越好,治疗时间也越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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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健;
孙磊
-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二十一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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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1月1日,两院三部发布公告正式试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至今已经试行四年余.如何理解、使用有关条款,常常引起争议.由于对有关条款的理解不同,可能会出现同一种损伤有两种以上的不同鉴定意见的问题,在司法审判中引起不必要的争议.如何解决人体损伤鉴定中出现的争议,需要进行认真的研究,提出解决方案.《新标准》在实际应用中为一线鉴定人解决了不少难题,但同时其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个别条款仍不尽完美,笔者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阐述了自己的见解,为今后法医损伤鉴定提供参考和依据,同时恳请各位同行专家给予批评指正。笔者希望在以后的修订中,相关条款和解释尽快出台,不断完善现行的《新标准》,从而提高损伤鉴定的质量,推动司法体制改革的进程,更好的为法制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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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健;
孙磊
-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二十一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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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1月1日,两院三部发布公告正式试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至今已经试行四年余.如何理解、使用有关条款,常常引起争议.由于对有关条款的理解不同,可能会出现同一种损伤有两种以上的不同鉴定意见的问题,在司法审判中引起不必要的争议.如何解决人体损伤鉴定中出现的争议,需要进行认真的研究,提出解决方案.《新标准》在实际应用中为一线鉴定人解决了不少难题,但同时其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个别条款仍不尽完美,笔者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阐述了自己的见解,为今后法医损伤鉴定提供参考和依据,同时恳请各位同行专家给予批评指正。笔者希望在以后的修订中,相关条款和解释尽快出台,不断完善现行的《新标准》,从而提高损伤鉴定的质量,推动司法体制改革的进程,更好的为法制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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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健;
孙磊
-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二十一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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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1月1日,两院三部发布公告正式试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至今已经试行四年余.如何理解、使用有关条款,常常引起争议.由于对有关条款的理解不同,可能会出现同一种损伤有两种以上的不同鉴定意见的问题,在司法审判中引起不必要的争议.如何解决人体损伤鉴定中出现的争议,需要进行认真的研究,提出解决方案.《新标准》在实际应用中为一线鉴定人解决了不少难题,但同时其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个别条款仍不尽完美,笔者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阐述了自己的见解,为今后法医损伤鉴定提供参考和依据,同时恳请各位同行专家给予批评指正。笔者希望在以后的修订中,相关条款和解释尽快出台,不断完善现行的《新标准》,从而提高损伤鉴定的质量,推动司法体制改革的进程,更好的为法制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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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健;
孙磊
-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二十一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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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1月1日,两院三部发布公告正式试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至今已经试行四年余.如何理解、使用有关条款,常常引起争议.由于对有关条款的理解不同,可能会出现同一种损伤有两种以上的不同鉴定意见的问题,在司法审判中引起不必要的争议.如何解决人体损伤鉴定中出现的争议,需要进行认真的研究,提出解决方案.《新标准》在实际应用中为一线鉴定人解决了不少难题,但同时其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个别条款仍不尽完美,笔者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阐述了自己的见解,为今后法医损伤鉴定提供参考和依据,同时恳请各位同行专家给予批评指正。笔者希望在以后的修订中,相关条款和解释尽快出台,不断完善现行的《新标准》,从而提高损伤鉴定的质量,推动司法体制改革的进程,更好的为法制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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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庆国;
康春雨;
万伟东;
宁官森;
王磊;
郭宗科;
熊猛;
全玉竹
- 《第四届华东六省一市整形外科学术会议暨2007年浙江省整形、美容学术会议》
| 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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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耳廓有着复杂的三维结构,由此决定了耳廓再造的难度。目前,对于耳廓缺损和畸形的主要治疗手段仍然是采用自体皮肤、软骨组织移植的耳廓再造术,由于耳廓支架制作以及支架表面的皮肤覆盖方法的不同诞生了以Brent为代表的耳再造术,以及耳后皮肤扩张的耳再造术和颞项筋膜游离皮片耳再造术,上述方法各有优缺点。拥有不同的适应证。扩张耳后皮肤的方法由于丰富的皮肤覆盖,能使结构完整并立于头颅两侧的耳软骨支架获得满意的覆盖.本文论述了笔者自2001年1月至2006年9月,采用自体肋软骨和耳后皮肤扩张法再造耳廓284个,取得了满意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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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庆国;
康春雨;
万伟东;
宁官森;
王磊;
郭宗科;
熊猛;
全玉竹
- 《第四届华东六省一市整形外科学术会议暨2007年浙江省整形、美容学术会议》
| 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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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耳廓有着复杂的三维结构,由此决定了耳廓再造的难度。目前,对于耳廓缺损和畸形的主要治疗手段仍然是采用自体皮肤、软骨组织移植的耳廓再造术,由于耳廓支架制作以及支架表面的皮肤覆盖方法的不同诞生了以Brent为代表的耳再造术,以及耳后皮肤扩张的耳再造术和颞项筋膜游离皮片耳再造术,上述方法各有优缺点。拥有不同的适应证。扩张耳后皮肤的方法由于丰富的皮肤覆盖,能使结构完整并立于头颅两侧的耳软骨支架获得满意的覆盖.本文论述了笔者自2001年1月至2006年9月,采用自体肋软骨和耳后皮肤扩张法再造耳廓284个,取得了满意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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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庆国;
康春雨;
万伟东;
宁官森;
王磊;
郭宗科;
熊猛;
全玉竹
- 《第四届华东六省一市整形外科学术会议暨2007年浙江省整形、美容学术会议》
| 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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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耳廓有着复杂的三维结构,由此决定了耳廓再造的难度。目前,对于耳廓缺损和畸形的主要治疗手段仍然是采用自体皮肤、软骨组织移植的耳廓再造术,由于耳廓支架制作以及支架表面的皮肤覆盖方法的不同诞生了以Brent为代表的耳再造术,以及耳后皮肤扩张的耳再造术和颞项筋膜游离皮片耳再造术,上述方法各有优缺点。拥有不同的适应证。扩张耳后皮肤的方法由于丰富的皮肤覆盖,能使结构完整并立于头颅两侧的耳软骨支架获得满意的覆盖.本文论述了笔者自2001年1月至2006年9月,采用自体肋软骨和耳后皮肤扩张法再造耳廓284个,取得了满意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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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庆国;
康春雨;
万伟东;
宁官森;
王磊;
郭宗科;
熊猛;
全玉竹
- 《第四届华东六省一市整形外科学术会议暨2007年浙江省整形、美容学术会议》
| 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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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耳廓有着复杂的三维结构,由此决定了耳廓再造的难度。目前,对于耳廓缺损和畸形的主要治疗手段仍然是采用自体皮肤、软骨组织移植的耳廓再造术,由于耳廓支架制作以及支架表面的皮肤覆盖方法的不同诞生了以Brent为代表的耳再造术,以及耳后皮肤扩张的耳再造术和颞项筋膜游离皮片耳再造术,上述方法各有优缺点。拥有不同的适应证。扩张耳后皮肤的方法由于丰富的皮肤覆盖,能使结构完整并立于头颅两侧的耳软骨支架获得满意的覆盖.本文论述了笔者自2001年1月至2006年9月,采用自体肋软骨和耳后皮肤扩张法再造耳廓284个,取得了满意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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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庆国;
康春雨;
万伟东;
宁官森;
王磊;
郭宗科;
熊猛;
全玉竹
- 《第四届华东六省一市整形外科学术会议暨2007年浙江省整形、美容学术会议》
| 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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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耳廓有着复杂的三维结构,由此决定了耳廓再造的难度。目前,对于耳廓缺损和畸形的主要治疗手段仍然是采用自体皮肤、软骨组织移植的耳廓再造术,由于耳廓支架制作以及支架表面的皮肤覆盖方法的不同诞生了以Brent为代表的耳再造术,以及耳后皮肤扩张的耳再造术和颞项筋膜游离皮片耳再造术,上述方法各有优缺点。拥有不同的适应证。扩张耳后皮肤的方法由于丰富的皮肤覆盖,能使结构完整并立于头颅两侧的耳软骨支架获得满意的覆盖.本文论述了笔者自2001年1月至2006年9月,采用自体肋软骨和耳后皮肤扩张法再造耳廓284个,取得了满意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