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诉信访
涉诉信访的相关文献在2004年到2021年内共计339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332篇、会议论文6篇、专利文献554篇;相关期刊199种,包括上海政法学院学报、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法制博览等;
相关会议6种,包括第九届(2014)中国管理学年会、第七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2010行政法年会等;涉诉信访的相关文献由407位作者贡献,包括宋心然、唐云、王次宝等。
涉诉信访
-研究学者
- 宋心然
- 唐云
- 王次宝
- 陈发桂
- 乔晗
- 刘凤云
- 唐辉
- 孟繁芸
- 季焕爽
- 崔素琴
- 张磊
- 张立勇
- 彭佳
- 彭浩
- 徐鹏
- 文娜
- 易虹
- 曹也汝
- 李延舜
- 李润朋
- 李爱玲
- 李雪蓉
- 杨敏
- 杨春艳
- 杨玉晓
- 杨瑜
- 杨美蓉
- 杨静
- 柯阳友
- 王小新
- 王旭军
- 王琳
- 甄国婧
- 田晏
- 瞿卫东
- 范功怡
- 袁定波
- 闫芳
- 陈守权
- 陈慧琳
- 陈燕琴
- 陈锐杰
- 雷凡毫
- 黄晓云
- WANG Lu-lu
- WU Jia
- 丁力辛
- 丁国志
- 万钧
- 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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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H市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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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选取浙江省H市的实践为研究样本,分析了H市两级法院涉诉信访工作情况,通过成因剖析研究涉诉信访背后的问题,对涉诉信访的法律基础和文件进行梳理,明确涉诉信访的法理支撑和改革方向。结合H市实践和理论指导,探索涉诉信访法治化治理的路径,实现涉诉信访治理机制的不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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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玲;
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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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涉诉信访是人民监督和制约国家权力、政治参与和民意表达、寻求权利救济的重要途径,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曾发挥重大作用。如何深化和完善涉诉信访制度使其符合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求并为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作出贡献成为涉诉信访工作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本文以我国涉诉信访制度的内涵和功能为逻辑起点,梳理2013年改革以来至2020年来信来访案件办理情况并进行实证研究,结合从事涉诉信访工作的实践经验,深入分析涉诉信访工作机制的现状,着重探讨新时代涉诉信访工作机制的法治化挑战,并提出了新时代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法治化实现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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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蒙;
单清龙;
周萌枝;
张俊娜;
朱骞;
杨闪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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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知识驱动的社会治理创新背景下,为了实现涉诉信访案件的提前识别、提前预警、尽早治理,需要对信访行为、信访类型、涉案领域、处置依据等知识元进行精准识别与智能抽取.本文提出一种基于Bert+BiLSTM+CRF的知识元抽取方法,在Bert向量模型基础上通过综合信访案件特征,并融合双向递归神经网络BiLSTM的长短记忆优势和条件随机场CRF转移矩阵可规避非法标注优势来优化,提高知识元抽取的精准性,从而实现知识的智能推送,辅助治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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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凡义;
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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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涉诉信访在信访案件中占据比重较大.从国家权力运行来看,基层涉诉信访的产生与国家权力边界模糊和相互嵌入有一定的关系;从公民权利行使来看,访权和诉权重叠以及群众权利观的衍化催生着基层涉诉信访.以权力和权利关系为分析框架,我们可以清晰地观察到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的运行对基层涉诉信访的互相建构和强化.因此,基层涉诉信访法治化改革一方面需要明晰国家权力之间的治理边界和协作,另一方面需要把访权和诉权分离开来,塑造民众的公民权利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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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玉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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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涉诉信访主要是对生效裁判不服的申诉,是对"案结事未了"的程序外救济,是司法为民的重要体现.然而,随着信访形势的变化,非正常涉诉信访案件的增多,涉诉信访成为被治理的对象.劳动教养制度被废除以后,非正常涉诉信访行为从社会治安问题转化成了刑事犯罪.通过对裁判文书网上搜集的404件与涉诉信访相关的寻衅滋事犯罪案件进行归纳分析,寻衅滋事罪在涉诉信访中有被滥用的趋势:一刀切式适用子;扭曲化解释构成要件;人为控制入罪标准;甚至变成了政府打击批评意见的借口,本质上架空了涉诉信访者的权利.涉诉信访的治理应当使用法治化手段,由司法给予理性回应.只有科学解释该罪的构成要件,坚持罪刑法定,秉承客观损害标准,准确认定行为在涉诉信访中是否在侵害个体法益的同时侵害了公共法益,才能避免该罪被滥用的遗祸,促使涉诉信访治理在法治的轨道上正确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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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玉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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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涉诉信访主要是对生效裁判不服的申诉,是对“案结事未了”的程序外救济,是司法为民的重要体现。然而,随着信访形势的变化,非正常涉诉信访案件的增多,涉诉信访成为被治理的对象。劳动教养制度被废除以后,非正常涉诉信访行为从社会治安问题转化成了刑事犯罪。通过对裁判文书网上搜集的404件与涉诉信访相关的寻衅滋事犯罪案件进行归纳分析,寻衅滋事罪在涉诉信访中有被滥用的趋势:一刀切式适用子;扭曲化解释构成要件;人为控制入罪标准;甚至变成了政府打击批评意见的借口,本质上架空了涉诉信访者的权利。涉诉信访的治理应当使用法治化手段,由司法给予理性回应。只有科学解释该罪的构成要件,坚持罪刑法定,秉承客观损害标准,准确认定行为在涉诉信访中是否在侵害个体法益的同时侵害了公共法益,才能避免该罪被滥用的遗祸,促使涉诉信访治理在法治的轨道上正确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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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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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为全国政法战线一个脍炙人口的典型,“枫桥经验”自20世纪60年代初形成至今已有50多年。半个多世纪以来,这个来自基层、完全土生土长的社会治理方法在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其内容也随着社会的发展,在不同时期、不同领域也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经验方法。本文通过介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涉诉信访工作中形成的“一二三四多”工作机制及在此机制下化解的涉诉信访案件,分析、阐明了“枫桥经验”在新时代法院的涉诉信访工作中的传承、运用和发展,并对“枫桥经验”真正的“精神内涵”进行了新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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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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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信访作为一种特殊的权利救济方式,时至今日仍然发挥着独特的社会功能,也引发了一定的社会争议。对信访问题包括涉诉信访的研究逐步受到关注和重视,研究的视角也日益多元化。在信访的过程中运用心理学的技术、知识以及相关理论,能够了解信访者的心理特点。对涉诉信访者的心理干预技术包括前置干预、过程控制、干预救济三个面向,通过心理疏导和科学调适,可以创建良好和谐的信访关系,提高信访工作效能。同时也可以促使信访者正确认识自己,理性看待遇到的困难与挫折,引导其依法通过正当的信访渠道和法律程序解决自己所面临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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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军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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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通过对一件涉诉信访案件及其办理进行“全景式”的展现,进而对该案及其办理情况进行反思——反思纠纷是如何产生的,如何第一时间更好地介入,反思“案结事不了”尴尬情形如何形成的,如何才能避免或者消解这种窘境。通过反思,进一步探究问题的解决思路—只有坚持“法治一盘棋”思想,从立法、执法、守法、护法等多个方面,尤其是执法层面协调联动、共同发力、务实高效,才能解决当前法院“人案矛盾”及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发展稳定大局。这也是本文“以案说法、以案说理”、探究国家法治通途的作文目的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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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凡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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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伴随经济发展,各类矛盾纠纷日益凸显,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涉诉信访制度作为信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面临信访共有的问题,也具有司法领域的特征。本文以C市T区为例,浅析涉诉信访的访源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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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雪蓉;
王小新;
乔晗
- 《第九届(2014)中国管理学年会》
|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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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涉诉信访在增加公民利益表达机制、拓展司法权监督渠道、推动法制改革进程等方面起了重大的推动作用,建立科学实用的风险预警与危机应对机制,对涉诉信访进行风险测度和防范,对审判工作规范化、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有效化解或减少危害社会稳定问题的发生具有重大意义.本文首次应用博弈论方法分析涉诉信访的风险防范策略,建立涉诉信访的完全信息和不完全信息的静态的博弈模型,并求解均衡分析人民法院司法配置的最优策略.以人民法院为视角,将博弈论模型均衡结果与风险预警模型相结合,创新性地提出了防范涉诉信访风险的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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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旭军
- 《第七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
|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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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涉诉信访工作是人民法院和群众进行沟通,听取群众呼声,解决群众诉求的重要渠道,它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与形象,事关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但实践证明,当前应对涉诉信访的能力普遍存在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涉诉信访工作的健康发展,因此,提升广大法官涉诉信访应对能力已经成为当务之急.建议法官要善于分析涉诉信访的成因,善于分析信访人的动机、心理,要善于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善于解释法律,平衡各种利益关系,善于协调处置,要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心理素质,文化素质,处理好个人能力与社会合力的关系,处理好个案应对与全局工作的关系,处理好个人能力与服从领导的关系,处理好带着感情做工作与感情用事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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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 Lu-lu;
王璐璐;
WU Jia;
吴佳
- 《第十四届中国软科学学术年会》
|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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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涉诉信访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与矛盾焦点以来,诉与访的纠缠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司法秩序,集聚了越来越多的信访矛盾,成为司法机关、政府乃至整个社会的一大难题.强调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实现社会良好发展的社会控制论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诉访不分的难题,建构合理完善的诉访分离工作机制.作为社会转型时期化解社会矛盾的新的运行机制与模式,诉访分离机制所追求的是公众对司法公信力的信仰和认同感,以维护司法权威为宏观进路,实现正义和秩序价值.司法机关应在以人为本理念的指导下,采取积极的措施从宏观进路及微观保障两方面对诉与访进行合理有序分流,有效缓解涉诉信访矛盾,尽可能回应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