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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淫幼女

奸淫幼女的相关文献在1983年到2022年内共计151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51篇、专利文献10篇;相关期刊107种,包括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法学等; 奸淫幼女的相关文献由168位作者贡献,包括李立众、高习智、刘明祥等。

奸淫幼女—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151 占比:93.79%

专利文献>

论文:10 占比:6.21%

总计:161篇

奸淫幼女—发文趋势图

奸淫幼女

-研究学者

  • 李立众
  • 高习智
  • 刘明祥
  • 张茜
  • 徐梦堃
  • 徐海红
  • 臧金磊
  • 陈雨禾
  • 魏东
  • 万选才
  • 期刊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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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雄华; 陈先平
    • 摘要: 我国奸淫幼女案件数量较大且保持稳定,奸淫幼女的案件中多是熟人作案,多次实施奸淫行为和奸淫多人的比例高,奸淫行为造成的危害严重。我国刑法对奸淫幼女行为进行规制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基于对奸淫幼女行为统一规制的刑法立场,对幼女性权利进行同等保护,将奸淫幼女从卖淫犯罪中剔除,进而将幼女完全排除在涉淫类犯罪之外。以法益侵害程度为标准,确定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情形,同时将卖淫中奸淫幼女的行为认定为奸淫幼女情节恶劣。将卖淫犯罪中侵犯幼女性权利的淫促者认定为强奸罪的共犯或间接正犯,防止共犯评价的分离。
    • 张茜; 徐海红
    • 摘要: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一则批复明确奸淫幼女构成犯罪需行为人主观明知对方是幼女,一时在法学界和社会上引起争议,后《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出台,替代了原批复,但遗憾的是该意见同样无法为奸淫幼女构成犯罪的主观要件提供统一、确定的指引.司法实践中各级、各地区法院对于是否需要明知对方是幼女、由哪一方承担证明责任、证明标准等存在较大分歧,同案异判问题突出,部分案件还有放纵犯罪分子之嫌.对此,司法机关应尽快出台专门司法解释,明确奸淫幼女构成犯罪的主观要件,可以采用推定的方式证明,被告人可以提供反证推翻推定维护自身正当权利.
    • 张茜; 徐海红
    • 摘要: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一则批复明确奸淫幼女构成犯罪需行为人主观明知对方是幼女,一时在法学界和社会上引起争议,后《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出台,替代了原批复,但遗憾的是该意见同样无法为奸淫幼女构成犯罪的主观要件提供统一、确定的指引。司法实践中各级、各地区法院对于是否需要明知对方是幼女、由哪一方承担证明责任、证明标准等存在较大分歧,同案异判问题突出,部分案件还有放纵犯罪分子之嫌。对此,司法机关应尽快出台专门司法解释,明确奸淫幼女构成犯罪的主观要件,可以采用推定的方式证明,被告人可以提供反证推翻推定维护自身正当权利。
    • 赵俊甫
    • 摘要: 近年来,一些性侵儿童犯罪个案的司法处理引发广泛关注,背后反映出司法理念与公众观念变迁、与立法精神及司法政策导向之间的偏差,通过司法技艺实现妥当的处罚方面也面临挑战与短板.《刑法修正案(十一)》传递了加大惩治性侵儿童犯罪力度的导向,为司法裁判提供了更为明晰的规范依据,具有积极价值.鉴于我国对奸淫幼女型强奸罪采用独特的既遂标准,刑罚结构设置特殊,对猥亵行为采用治安违法与刑事处罚二元分立制裁体系,刑法个别条款的修改,叠加司法理念和技艺方面所累积的症结,若处理不当,或有诱发罪刑失衡的风险,须通过准确、审慎、合理地司法适用予以防范.
    • 李传学; 孙颖; 王波; 孙文红
    • 摘要: 伴随着网络社交的发达,陌生人之间发生的奸淫幼女案件日益增多.由于网络空间的虚拟化与隐蔽性等特点,行为人往往拒不承认与供述,导致案件缺乏直接证明其明知对方是不满14周岁幼女的证据.为此,"两高两部"颁布了《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确立了较为细致的推定指引规则,但是《惩治性侵意见》在适用中也暴露了诸多问题,需要各级司法机关准确把握大数据时代犯罪的特点规律,进一步更新执法理念,提高证据审查判断能力和法律适用能力,以实现准确惩罚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的目的.
    • 邢进生; 刘艳; 梁国武
    • 摘要: 在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对于"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如何把握,存在不同的认识和标准,导致类似情节的案件可能存在量刑失衡、量刑畸轻的问题.对该加重处罚情节的认定,应当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准确把握有关司法解释的要义,综合考虑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的从重处罚情节,认定性侵行为是否属于"情节恶劣",并注意通过审前案例指导司法实践,进一步统一司法标准.在办案中,检、法两家应加强协作,尤其在被害未成年人诉讼权利保障、司法救助、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等方面加大沟通、协商力度,以法治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 卢柳
    • 摘要: 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在许多国家从来都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在我国的法治建设过程中,虽然在理论基础上刑法对于此类犯罪的规制呈现出从严的趋势,但是刑法本身的理论特性导致对性侵未成年人尤其是性侵幼女犯罪规范层面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因此,厘清此类犯罪的罪状之间的关系,明晰刑法规定的加重情节的司法认定,对主观上的"明知"及客观上是否达到入罪标准的认定,要结合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对"在公共场所当众"情节的认定要多样化理解.努力构造以预防、惩治为核心的多元化保护体系尤为重要.
    • 林家红
    • 摘要: 理论界与实务界对"明知"幼女在强奸罪中的法律定位以及"明知"的内涵存在认识上的分歧,从而对"明知"的证明造成影响.应当在责任主义原则的立场上分析这一要素的法律定位.当幼女同意发生性关系时,"明知"是强奸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要素;当幼女不同意发生性关系时,"明知"则是从重量刑的情节.而且,较之从认识程度的角度理解"明知",从证明方式的角度理解"明知"更具有可操作性和现实意义.基于此,可以将"明知"理解为运用证据直接或间接证明的"明知"以及运用推定证明的"明知".由于推定具有或然性,缺乏直接证据时,应当优先选择间接证据证明"明知".此外,运用推定证明"明知"应当遵循基础事实为真、不得二次推定、推定可反驳等基本适用原则.最后,应当为"明知"的证明提供相应的程序保障,进而确保间接证据证明得以优先适用,并由此防止推定的滥用.
    • 摘要: 6月29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与会人员对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表示赞同。同时,多位与会人员建议进一步完善刑法中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内容,回应社会关切。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在分组审议发言时表示,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新情况,对刑法作适当修改调整非常必要,赞成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及说明,同时建议加大对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处罚力度,提高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的起刑点和最高刑期。
    • 王春丽; 孙娟
    • 摘要: 司法实践中,奸淫幼女案件较为多发,该类案件存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观明知判断难、不同种类的奸淫幼女案件司法适用难和关联犯罪认定难等问题,相关司法疑难问题的产生与该类犯罪和犯罪对象的特殊性、该类案件办理的司法政策导向不明及立法不够完善等原因密切相关.对此,可以从精准理解和把握法律精神、区分不同类型奸淫幼女犯罪进行法律适用并恰当量刑,以及完善相关立法等方面着手予以完善,从而实现该类案件在司法上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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