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性担保
隐性担保的相关文献在2001年到2022年内共计136篇,主要集中在财政、金融、世界各国经济概况、经济史、经济地理、经济计划与管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34篇、会议论文2篇、专利文献963篇;相关期刊102种,包括当代经济科学、经济研究导刊、生产力研究等;
相关会议2种,包括2006中国金融论坛、第二届担保法理论与实践国际研讨会等;隐性担保的相关文献由188位作者贡献,包括易宪容、陈道富、张曦等。
隐性担保
-研究学者
- 易宪容
- 陈道富
- 张曦
- 张皑梅
- 樊继达
- 王学凯
- 章强远
- 黄明飞
- 丁宏术
- 丁聪
- 万柯
- 仇高擎
- 何涌
- 余力
- 余江
- 俞伯阳
- 冷奇奇
- 凌华薇
- 刘亚干
- 刘劲劲
- 刘玉
- 刘立军
- 刘黄
- 匡霞
- 叶檀
- 吕伟
- 吴一平
- 吴佳
- 吴娟频
- 吴文锋
- 吴晓鹏
- 吴莹
- 周文婷
- 周昆平
- 周筱婕
- 周蓉
- 周金飞
- 孙英隽
- 宋凌峰
- 宋红梅
- 宗良
- 宿淑玲
- 尹相荣
- 尹鸿飞
- 居姗
- 崔兵
- 巴曙松
- 常鑫鑫
- 应展宇
- 康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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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涌;
陈之雨;
毛秋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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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国隐性债务总量从2006年的19.44万亿元上升到2019年的39.64万亿元,隐性债务存量问题严峻。本文通过构建能有效解决隐性债务隐蔽性强和不确定性等难题的多指标、多原因(MIMIC)模型,对地区隐性债务的决定因素和影响效应进行分析比较,测算了2006—2019年间各省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具体规模。研究发现,政府的竞争、担保行为以及地区经济发展、国家扶持政策是导致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扩张的主要原因。同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增长会提高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挤出地区民间投资。因此,根据隐性债务的决定因素提出相应控制隐性债务规模的三条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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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刚;
曹啸;
贾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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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债券风险定价体系中,隐性担保的观念根深蒂固。国企隐性担保强度反映了在债券发行人陷入困境的情况下,投资者对政府给予救助的预期程度。本文定量测算了2010年到2020年城投债定价中隐性担保的强度及其分布特征,分析了其存在地区分割及对融资平台债券发行成本的影响。本文通过测度城投企业债隐性担保方法以及数值,为投资者提供参考,以期促进债券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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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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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背景下,分税制改革和城市化建设推进地方政府财政赤字率的增长,使得城投债受到人们的广泛重视,有效解决地方市政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推进我国地方经济发展。然而,城投债规模的不断增长带来较多的违约风险,尤其是信用风险影响,应予以重视,认识到地方政府隐性担保的作用。在推进政策建设的过程中,应针对地方政府违约担保行为情况,充分考虑实际控制要点,避免受隐性担保力量不足导致城投债市场受到较为严重的限制。基于此,本文简要概述城投债特征,并以实证模型建立分析了隐性担保对城投债信用风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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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惠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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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明确规定政府不得经由企业举债并为企业偿还债务,并强调在该文发布后新发行的城投债一律不属于政府债务范围,抑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进一步扩张。城投债似乎就此退出了政府债券的舞台,并将作为普通的企业债存续。然而城投债的特殊性质又让人不禁思索,地方政府行为是否对城投债仍有影响?政府审计作为对政府举债的监督机制,从多年来中央政府严格管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政策态度来看,政府审计可以对城投债的隐性担保起到一定程度的抑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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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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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区域经济发展较差的情况下,政府隐性担保对债券利率的影响较小.在投资获得回报不理想的情况下,政府隐性担保对投资者不再具有吸引力.因此,投资者会在分析债券违约风险等级的过程中,督促债券企业减少融资资本.在区域经济发展良好的情况下,政府隐性担保将重新被信任,也具有降低债券利率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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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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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差额补足和隐性担保是目前金融行业常见的两种增信形式,通常作为一种担保措施设计在投融资方案中.虽然这两种增信形式已较多地应用在业务实践中,但两者并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只是金融行业常见的术语.由于两者的规范依据并不健全,导致此类争议案件较多,如何规范和界定这两种非典型性的增信形式,成为我国金融领域重点关注的问题.这其中,什么是差额补足或隐性担保、两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如何具体界定等问题,自然是重点研究探讨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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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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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差额补足和隐性担保是目前金融行业常见的两种增信形式,通常作为一种担保措施设计在投融资方案中。虽然这两种增信形式已较多地应用在业务实践中,但两者并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只是金融行业常见的术语。由于两者的规范依据并不健全,导致此类争议案件较多,如何规范和界定这两种非典型性的增信形式,成为我国金融领域重点关注的问题。这其中,什么是差额补足或隐性担保、两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如何具体界定等问题,自然是重点研究探讨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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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博;
丁聪;
陆颖;
尹相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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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以来央行相继创设了一系列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旨在引导政策资金流向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基于此背景构建了含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汇率冲击、金融摩擦、隐性担保和企业异质性在内的DSGE模型,模拟分析了结构性货币政策的经济效应.研究表明,结构性货币政策在实施初期有效提升了民营企业的投资水平,降低了融资成本,在20期左右对国有企业存在挤出效应,但政策效应不可持续.此外,在汇率冲击下,结构性货币政策的施策具有独立性.总体上看,要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的经济效应,需制定激励相容的政策传导路径,同时要重视政策资金的管理,对资金的用途进行全流程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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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彬;
钱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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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章选取2013-2018年城投债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法进行政策评估.实证结果表明,政策有效弱化隐性担保职能,但地方政府财政状况对新发无担保城投债利差仍有显著影响.为使城投债转型进一步深入,提出以下建议:一是权责划分,明确责任;二是采取"渐进式"的引导方式,不断巩固深化相关政策的规范制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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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乐兵
- 《第二届担保法理论与实践国际研讨会》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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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于过度的金融创新与金融交易的日益复杂,导致2008年金融危机席卷全球.然而,金融危机之后进行的一系列金融监管改革,却并未针对金融创新的市场逻辑和制度缺陷作出有效应对.本文基于对担保融资、资产证券化和金融衍生品法律制度的法经济学分析,研究金融创新发展与其基础法律制度变迁之间的动态关系,深入地揭示了金融危机爆发的制度根源,即隐性担保以及错误的破产法立法政策所导致的"立法失灵".因此,一味强调公共监管改革并非彻底消除金融风险的治本之策.解决隐性担保,应当确立在担保法上确立"实质大于形式原则"的基本原则,并强化担保公示,降低担保融资的破产法律成本,缩小金融创新特殊规则的适用范围,消除金融特权.金融创新实践在我国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应当借鉴金融危机的经验教训,相关法律制度的设计应当从控制系统性风险的角度出发,奠定金融创新市场发展的坚实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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