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生自发秩序
自生自发秩序的相关文献在1999年到2020年内共计70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政治理论、经济学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69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11380篇;相关期刊62种,包括西部法学评论、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辽宁行政学院学报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2007中国城市规划年会等;自生自发秩序的相关文献由77位作者贡献,包括刘晶、张薇薇、朱富强等。
自生自发秩序—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11380篇
占比:99.39%
总计:11450篇
自生自发秩序
-研究学者
- 刘晶
- 张薇薇
- 朱富强
- 罗震东
- 肖炳兰
- 蔡英辉
- 黄璜
- ROBERT F.MULUGAN
- 严丰慕
- 严文强
- 付琚雯
- 任少波
- 余晓阳
- 全亮
- 刘亚敏
- 刘小畅
- 刘星显
- 刘磊
- 刘薇
- 台佐峰
- 史恩义
- 吕瑛
- 周濂
- 周赟
- 夏纪森
- 娄超
- 孟宏涛
- 宋光明
- 宫敬才
- 尚新力
- 廖和平
- 张世明
- 张丽珣
- 张丽琴
- 张天羽啸
- 曹文宏
- 朱彤彤
- 李学兰
- 李宇
- 李平
- 李建奇
- 李晓静(译)
- 李霞
- 杜益民
- 杨博
- 林进平
- 柳平生
- 汤剑波
- 汪波
- 牛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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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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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为自由至上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哈耶克以坚守古典自由主义理念而著称,针对自由与平等之间的关系这一问题,他坚持高扬自由的价值,为了实现自由,牺牲平等也在所不惜.针对哈耶克的观点,我们认为:第一,哈耶克不能以自然的不平等为依据来否认分配正义;第二,社会正义的实现并不像哈耶克所认为的那样必然有赖于中央指导计划的制度的存在和侵犯自由;第三,哈耶克为了论证自由的至上性而提出的“自生自发秩序理论”,具有很大的争议性.虽然自由对人类社会的发展来说至关重要,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自由是一种至上的价值,对人类文明的发展来说,平等也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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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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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贸易全球化的今天,知识产权保护不可避免地成为全球范围所必须要面对和解决的难题."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对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设立和完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网络使用与知识产权保护之间的冲突不断出现,使得相关制度的完善工作面临着诸多困难.借鉴哈耶克的自生自发秩序观的基本理论,有助于解决数字经济环境下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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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越强;
贾文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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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详细探讨了体育法治的两种模式——积极法治和消极法治,并引入哈耶克的自生自发理论作为消极法治的理论支撑.指出,我国走的是积极法治之路,政府公权力在体育法治建设当中发挥了主导作用.从另一个角度看,这种积极法治可能也压制了"内部规则"——体育自身发展规律的生存空间,足球发展可以很好地证明这一点.所以,现阶段应该适时引入消极法治,解决体育法治建设中动力来源单一所导致的后续力量不足问题,走一条积极法治和消极法治并重的均衡建设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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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晖1;
王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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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则民治的根源——与王勇教授的对话对话者:谢晖、王勇【谢】王勇对刘(作翔)老师的访谈,或许是近三十年来我国法学界最深入的访谈。不仅深入,而且全面。期待能坚持采访十至二十位陇籍法学者,结集成册,或许能发现陇籍乃至西北的法律精神现象学。遗憾,去年和我相关的那篇没经采访,而是根据''采访者''平时的了解写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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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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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尝试从四个方面出发论证哈耶克为什么不是一个保守主义者.首先介绍1950年代发生在自由意志主义与传统的保守主义之间的三次重要辩论,从思想史的角度厘清哈耶克写作的时代背景与动机;然后通过引入亨廷顿关于保守主义的三种定义(贵族式的、自主式的和情境式的)辨析哈耶克与保守主义的关系.本文认为,当哈耶克批评保守主义的神秘主义、反智主义、等级制以及推崇权威与特权的倾向时,他反对的是“贵族式”定义的保守主义,当哈耶克批评保守主义因为缺乏“政治原则”所以会被社会主义拖着走的时候,他反对的是“情境式”定义的保守主义.虽然哈耶克与“自主式”定义的保守主义——这也是保守主义最富哲学意蕴的部分——具有相当的重合度,但这依然不足以支持他成为一个保守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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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烈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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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实中,法律与金融同时存在三种不同的关系.有些金融现象是以法律的存在为基础产生的,并且伴随着法律同时发展,体现着一种共生关系;有些金融现象是国家实定法人为立法的结果,体现着一种建构关系;而有些法律是外在于金融系统对金融系统进行规制的,体现的是一种规制关系.上述三种关系的产生是历时性的,但现实存在是共时性的.三种关系的同时存在决定了相应的学术研究应该有不同的探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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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震东
- 《2007中国城市规划年会》
| 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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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两种秩序的理论框架出发,分析了城市发展的主要矛盾是人的发展或城市社会的发展与城市治理之间的矛盾.如果城市的治理模式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自生自发秩序,那么城市将进一步发展;如果城市的治理模式无法适应或两者之间存在矛盾那就必将阻碍或抑制城市的发展.基于这一判断,在研究现代大都市的发展特征的基础上认为,大都市规划理论发展的重心在于对大都市发展的自生自发秩序的发现与重构,即观察大都市中人之行动而非人之设计所产生的秩序,研究型构这些秩序的规则,从而为这一秩序的发展提供更有助益的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