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研究主题> 普通法

普通法

普通法的相关文献在1981年到2022年内共计695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矿业工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672篇、会议论文6篇、专利文献98865篇;相关期刊374种,包括江苏警官学院学报、法学、法制博览等; 相关会议6种,包括2012年鲁冀晋琼粤川辽七省金属(冶金)学会第十九届矿山学术交流会、2012年山东社科论坛:“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学术研讨会、北京师范大学第八届世界史研究生冬季论坛等;普通法的相关文献由761位作者贡献,包括刘明宣、史航宇、徐义等。

普通法—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672 占比:0.68%

会议论文>

论文:6 占比:0.01%

专利文献>

论文:98865 占比:99.32%

总计:99543篇

普通法—发文趋势图

普通法

-研究学者

  • 刘明宣
  • 史航宇
  • 徐义
  • 徐加平
  • 胡述勇
  • 郑小明
  • 杨九
  • 黄金龙
  • 李红海
  • 刘吉涛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搜索

排序:

年份

关键词

    • 柴彬; 常仕欣
    • 摘要: 17世纪英国,商界和法律界某些人士开始关注和研究“商人法”学说,他们积极主张“商人法”具有国际性特征,或认为“商人法”即国际法,英国“商人法”学说的国际观就此问世。这种观念的形成得益于对外贸易空间的不断拓展孕育了英国人的国际视野;商人们及其法律界的支持者们主张维护“商人法”的国际性和商事法庭的审判权。同时该观念也暴露出,部分商人借呼吁维护“商人法”与减少普通法法庭对商事案件的干涉之名,维护自身特许垄断权的真实目的。
    • 刘畅
    • 摘要: 中世纪英格兰地方社会实行郡区制,地方最高行政长官称郡守,郡守是国王在地方的代理人,代替国王对地方事务进行管理。郡守大多为男性,然而女性郡守在地方治理过程中同样占据一席之地,且发挥了推动地方自治的重要作用。从早期女性郡守,到女性郡守在英格兰的发展及其对后来美国殖民地的影响,可以发现女性郡守的任命与其贵族家庭环境和独立法律地位不无关系,以至在跨越性别因素进而跻身男性主导的社会治理过程中树立了典范。
    • 王玄玮
    • 摘要: 作为普通法适用地区之一,香港的法律渊源与内地有巨大差别,同时香港回归前后,其法律体系与法律渊源又有着不少变化。香港合同法的构成比较复杂,其主体是成千上万个英国及香港地区生效判例中蕴含的法律规则,同时也包括一些内容涉及到合同法律制度的成文法例,以及少许的习惯法。总之,香港合同法是一个以英国及香港判例法(包括普通法与衡平法)为主、香港本地制定法为辅、夹杂少量中国习惯法的多元法律规则体系。
    • 梁苏源
    • 摘要: 现行《民法典》将自然人的个人信息保护纳入人格权编,从私法的角度加大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有利于自然人在个人信息受到侵害时寻求司法救济。而2021年11月1日开始实行的《个人信息保护法》,针对自然人的个人信息保护设置了大量的私法规范,是保障个人权利的基本立法。但是其与《民法典》之间并不是简单的普通法和特别法的关系。所以,本文旨在厘清《民法典》与《个人信息保护法》之间的联系与区别,以便在日常处理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是时适用更加准确法律,更好地解决个人信息保护侵权纠纷。
    • 李永财; 王青华
    • 摘要: 本文对南非瓦尔河引水项目94项索赔进行了简单介绍和分析,研究发现中立事件导致索赔,容易成功;涉及施工监理过失及错误以及不可抗力索赔,却很难成功。本项目承包商索赔亮点为索赔事件数量多,范围广、成功率高,缺点是部分索赔事件超出时效和没有及时提交索赔意向和支持性材料。仲裁阶段的法律依据是英美法系的禁反言规则和欺诈。文章提出应加强索赔工作领导和组织体系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和索赔管理制度建设、加强索赔证据管理、外聘执业律师团队,保持管理团队的稳定对于合同索赔的成功至关重要。
    • 熊林曼
    • 摘要: 普通法立宪主义的兴起旨在回应议会主权所面临的现实挑战,打破越权无效原则的争论僵局,重新定位议会主权与法治原则的关系。一方面承继了柯克、戴雪的传统普通法理论,另一方面又发展了德沃金、富勒的自由主义理论资源,普通法立宪主义旨在重构法院的宪法角色的正当性,将法院塑造为共同体道德论辩的平台。其理论诉求遭到来自司法、历史和本质三方面的质疑,后来的理论修正也并不成功。以当代英国的宪制图景为比照,普通法立宪主义虽然弥补了法律实证立场的不足,但偏离了司法决定情境化的法律实践,也打破了不成文宪法内含的权力平衡。作为一种规范性的理论,普通法立宪主义的解释与建构虽有不足,却是阐释英国宪法多元面向的勇敢尝试。
    • 康飞
    • 摘要: Indemnity条款是国际工程合同中的惯常条款,也是一个重要的风险转移条款。不过,中国法律中并不存在indemnity的概念,实务中通常会将其翻译成保障条款。实际上,在普通法下,indemnity条款是指在某种具体事件(即“触发事件”,不限于违约行为)对一方造成损害时,另一方需要作出赔偿或补偿,其目的是使其恢复到如同未受损失的状态。
    • 宋婉宁
    • 摘要: 我国《海商法》第48条和第51条分别规定了承运人的管货义务和免责权,但是对于管货义务与免责权之间的关系并未作出明确规定。英美法下的首要义务原则诠释了二者的关系,从首要义务原则在普通法和《海牙规则》下的发展可以看出,管货义务作为承运人的一项基本义务,其首要义务的地位应予维持,承运人对管货义务的履行应当是其享受免责权的前提和基础。我国《海商法》在修订时应当对该问题予以明确,以便为今后的司法审判提供依据。
    • 曹晗雨
    • 摘要: 近代各国相继通过立宪运动制定宪法,确立本国的宪政体制。不同国家因其民族历史传统而选择适合本国的宪政模式。以英国为例,英国的宪政形式深受其民族传统影响:英国历史上分权制约、限制王权、法治的政治法律意识比较久远;英国政治实践中以法律约束国王,设立议会参政等政治制度形成比较早。近代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以后,结合古典自由主义学派的政治理论,参考本国传统政治实践,确立了君主立宪和议会内阁制。英国的宪法与宪政实践带有浓厚的民族传统色彩,英国传统的政治法律实践为英国的宪政制度奠定了一定基础。
    • 梁展欣
    • 摘要: 规范竞合在我国法上系归由《立法法》处理,唯其本质应归属于司法范畴,在该法中实属附带处理而已。如何处理民法规范的竞合问题,是《民法典》施行面临的首要问题。民法规范的竞合应区分民法高级规范与低级规范的竞合和民法同级规范的竞合两大类型。这一区分具有本质性。对于不同类型的制定法之间的位阶关系,除制定法中对此作有明文规定的情形以外,主要应依它们各自的性质,而非仅从制定机关等外观来确定。在民法同级规范的竞合的内部,设有特别法优于普通法、例外法优于原则法、新法优于旧法等规则,它们分别归属于民法同级规范之间存在的事项冲突、逻辑冲突、时间冲突等方面。
  • 查看更多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