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云南申报自由贸易试验区,必须坚持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的原则,立足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构想,为国家沿边开发开放积累先行先试经验.由省委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统筹协调,省商务厅(省委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省委、省政府各有关部门以及相关州市党委政府参与,建立统一协调、高位推进、部门合作和上下协同的组织领导机制。在自贸区政策试验过程中,按照不同立法权限予以法制支撑,确保依法依规进行政策试验,并以法制化形式固定试验成果,确保有效复制推广。全面梳理与自贸区相关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和鼓励政策,依托自贸区各个开放合作功能片区现有园区政策体系,整合商务、发改、财政、土地、税收等省级各部门政策,协调外汇管理、海关、边防、检验检疫等国家支持政策,强化地州和基层地方政策承接和配套。积极对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以及中国-东盟基础设施专项贷款等融资渠道,加大对自贸区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支撑力度。立足云南实际,找好与自贸区建设关联性较强的先行先试切入点,提出符合发展实际的支持政策并给予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