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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习作教学“四注重”——小学中低年级习作教学初探

     

摘要

正《语文课程标准》强调:小学生作文要"对写话有兴趣,乐于书面表达","能不拘形式写下见闻、感受和想象","注意表现自己觉得新奇有趣的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动的内容"。新课标提出这些教学要求,反映了一种新的教育理念。学生说话、写话、习作都是自内而外的表达,最能体现学生个体的兴趣、爱好、需要、愿望,最能反映学生独特的性格特征和气质特点。新课标更符合学生个体发展的要求,我们应该积极转变作文教学思路,更新教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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