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权益
债权人权益的相关文献在1993年到2021年内共计117篇,主要集中在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财政、金融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17篇、专利文献480篇;相关期刊97种,包括人民司法、经济师、集团经济研究等;
债权人权益的相关文献由138位作者贡献,包括雷雯、于宝山、伍云峰等。
债权人权益
-研究学者
- 雷雯
- 于宝山
- 伍云峰
- 尹四农
- 李婉越
- 薛晨峰
- 金大伟
- 龙清华
- 于鸿润
- 任多魁
- 任广章
- 何云
- 何宗渝1
- 何武仔
- 何民庆
- 余维清
- 刘文涛
- 刘斌
- 刘殿庆
- 刘永良
- 刘汝燮
- 刘洪
- 刘远山
- 华瑞萍
- 卞芙蕖
- 司马龙
- 吉全贵
- 吴俊豪
- 吴勇
- 吴雅琴
- 周业安
- 周晓苏
- 周汶瑾
- 周重庆
- 咸鸿昌
- 夏传胜
- 夏瑜
- 太云瑞
- 宋增基
- 宋希亮
- 宋晓
- 宋玉敏1
- 宋长清
- 尚全喜
- 尹承国
- 崔建远
- 庄晓彤
- 廖维新
- 张宗益
- 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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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科刚;
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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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拯救濒临破产企业于水火,不仅事关企业生死、员工福祉、债权人权益,更关系社会稳定。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在处理铸福实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中,充分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使企业员工就业得到保障、债务得到合法清偿、企业"破茧重生",创造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的共赢局面。日前,记者走进日照市岚山区铸福实业有限公司一探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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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鸿润;
黄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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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司的清算制度与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主体有着极为重要的联系.目前,我国现行公司法已经对清算制度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但在实际可操作性、系统逻辑性以及主体明确性等方面依然存在着较为直接的缺陷,这些问题会导致多个层面上的利益均受到损失,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公司清算时不能有效地得到保护,市场交易秩序与安全受到影响,社会信用建设在此难以形成闭环,对司法实践判决的统一性也会造成阻碍.因此,清算制度的不断完善应当在经济和法律层面受到足够重视,这不仅是对债权人权益的应有责任,也是市场经济和谐稳定发展的内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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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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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司债权人与股东最大的区别在于,公司债权人无法及时获悉公司经营状况、对外债权债务、涉诉涉税等情况,这就导致公司债权人无法及时保护自身权益.如果公司出现破产的情况下,公司债权人的债权就根本无法得到实现.从实质上来说,这是由公司系市场经济独立主体地位所决定的,但并不等同于无需保护债权人权益.为了在保障公司独立主体地位和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二者之间寻求平衡,本文从完善信用体系制度、公司重大事项公开制度、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这三个角度对此进行初步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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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蔚;
覃淮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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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个人破产制度存在债权人权益保护的视角缺失导致的利益失衡问题,传统理论在对待债权人权益保护方面难以做到"自圆其说".《民法典》作为我国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对个人破产制度的设计具有原则性的统领作用.为解决我国个人破产条例中债权人权益保护缺失导致的利益失衡问题,引入民法典基本理念,于总则部分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利益均衡保护体现利益平衡,依据债权人自身经济条件对债务人分类设定考察期体现公平原则,并优先适用重整程序与和解程序体现自愿原则.保持我国的个人破产制度与《民法典》内在的逻辑关系与有效衔接推动,打造一脉相承的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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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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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公司资本缴纳制度在《公司法》修订后发生变革.认缴制赋予股东出资自由的同时,也产生了公司债权人权益的保护问题.股东出资义务非破产加速制度因其独特的功能价值,实践中对是否能够适用该制度产生分歧.《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颁行否定了股东出资义务非破产加速制度,但并未弥补《公司法》配套制度不足的现状.只有通过建立更为健全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设定公司资本充实机制,才能达到平衡公司自治与债权人权益保护的立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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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思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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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 债权人权益涉及社会经济秩序问题。保护公司债权人权益具有稳定经济秩序的作用。因此,在我国新旧《公司法》中, 对债权人权益的保护都非常重视。本文以公司发展的各个阶段为视角,探讨了不同背景下公司法对债权人权益的保护。旨在为设 计债权人权益相关的问题处理提供一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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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劲松;
杜瑞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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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破产是商品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出现的法律现象,当企业资不抵债时,意味着企业对外债务不会得到足额清偿,债权人不能收回的债权属于法律分配给债权人承担的正常商业风险.然而,我国的破产债权平均清偿率极低的事实,折射出债权人利益受到了严重损害,从而威胁了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不能不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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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有容发展有限公司
- 公开公告日期:201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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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种基于债权债务平账确认系统的债权债务平账确认方法,依次包括如下步骤:债权人和债务人通过远程设备录入数据和注册,服务处理终端接收数据并生成三数组进行存储,债权人和债务人通过远程设备录入债权信息,通过摄像装置同时拍摄票据图像,查询匹配数据后将拍摄图像按照此次债权对应的平账单据和所有票据的尺寸进行图像分割,得到多个子拍摄图像,进行子拍摄图像识别,获进行匹配比较,关联构成新的四维组并发送确认后邀请债务人或债权人进行确认,审核通过后台支付尾付款,系统结构简单、确认方式智能、快捷、简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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