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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合作制

股份合作制的相关文献在1987年到2022年内共计8448篇,主要集中在经济计划与管理、农业经济、世界各国经济概况、经济史、经济地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8405篇、会议论文43篇、专利文献98559篇;相关期刊1782种,包括安徽行政学院学报、领导决策信息、瞭望等; 相关会议32种,包括2014年中国区域科学协会理事换届大会暨区域发展与城镇化学术研讨会、2014年中国土地科学论坛——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与农牧区土地流转、中国农业经济学会2014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等;股份合作制的相关文献由7931位作者贡献,包括晓亮、等、刘刚等。

股份合作制—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8405 占比:7.85%

会议论文>

论文:43 占比:0.04%

专利文献>

论文:98559 占比:92.11%

总计:107007篇

股份合作制—发文趋势图

股份合作制

-研究学者

  • 晓亮
  • 刘刚
  • 本刊编辑部
  • 程建平
  • 林善浪
  • 许经勇
  • 严闻广
  • 王可侠
  • 许惠渊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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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朱惠蓉
    • 摘要: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草庙镇川东居委会近年来紧扣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这一目标,牵头创办川鹿农业园区,通过股份合作形式与农户构建利益共同体,发展高效设施农业,实现产业兴旺、农民增收、村集体经济壮大。2021年,川鹿农业园实现盈利416万元,参股农户分红300万元,村集体分红33.3万元。川东居委会在发展股份合作制、推进农业园建设中,重抓“四个创新”,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 谢志根
    • 摘要: 传统行业的中小国有、集体企业大多创建于20世纪50~60年代,是与新中国一块成长。1953年开始我国进入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基本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改造,建立了以国有集体经济为主导的社会主义国民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力量。20世纪80年代开始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国有、集体企业尤其是中小国有、集体企业逐渐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通过兼并、联合、改造、拍卖、转让、重组等途径,实行了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的改革,企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为社会创造了大量的物质财富。同时,这些传统的中小国有、集体企业也为社会解决了大量的就业、承担了社会保障功能,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
    • 刘晓玲
    • 摘要: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途径和模式。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以集体产权关系明晰为核心特征、以股份合作为基本形式、以按生产要素分配为基本方式,实现了农村统分结合经营的有机平衡。基于湖南省若干个实践样本,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主要可归结为产业发展型、乡村旅游型、为农服务型和资源开发型等四种模式。这些实践样本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供了经验启示,即要充分运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建构“村社合一”的经济管理模式、形成共享共富的集体收益分配机制和统筹用好中央、省、市一系列优惠政策。
    • 杨彩玉
    • 摘要: 如今,农村建设的重点集中于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革新方面。其本质是根据股份合作制的基本原则,把集体资产进行折股量化到农民,将农民共有产权机制转变成农民按照份额共有的产权机制。中央政府对于促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给予重视,在反复强调这项改革机制必要性的基础上,中央政府积极颁布《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等政策制度,对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出进一步要求。
    • 赵联飞
    • 摘要: “新经济”涉及一、二、三产业,并不仅仅指第三产业中的“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和业态,也包括工业制造中的智能制造、大规模的定制化生产等,还涉及到第一产业中有利于推进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股份合作制、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情况。按照这一解释,新经济在当前更多的是笼统指代信息技术环境下涌现出的新的经济形态。新经济新业态的出现带来了新就业。
    • 燕传林
    • 摘要: 浙江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始于20世纪90年代,经历了一个从自发探索到试点示范、从引导鼓励到全面推进的发展历程.到2015年年底,浙江在全国率先全面完成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之后转入到对改革的完善深化阶段.股份合作制改革是对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思想的一种积极探索,是党的思想路线和群众路线的生动践行,创新了集体资产的产权制度,体现了共同富裕思想,从不同路径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 柴瑞娟
    • 摘要: 在各省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改革的进程中,很多地区将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作为改革目标,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股份制的本质并不相容,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公司化会带来一系列冲突,如资产管理者与财产所有权人的冲突,与《公司法》各项制度的系列冲突等,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股"≠公司中的"股",故股份制改革只适合商主体.股份合作制与集体所有制相悖,我国的经济改革历史亦证明合作制与股份合作制在我国生存空间均并不乐观,股份合作制也并不适合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故无需一刀切强行改革全国所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分设应因地制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回归集体资产管理者本位且自身不可公司化,其具体改革路径应多元化.在以农业为主且并无多少集体资产可以经营的农村地区,可以采用村经合一;在工商业发达、有集体资产可用于商业经营的农村地区,可以采用村经分立.在经营资产并不庞大的地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身以特别法人的身份直接参与市场经营,无需下设公司;在经营资产庞大的地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下设子公司开展具体经营,其自身仅作为下设公司的股东和管理者,也即采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司"的结构和经营体制.
    • 陈映雄
    • 摘要: 通过分析当前广东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主要模式及其特点,指出广东在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面临的挑战,在此基础上,提出乡村振兴背景下广东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对策建议.
    • 阎其华; 吴迪
    • 摘要: 自2013以来,党中央始终强调把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作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心,各地相继开展具有创新意识的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改革试点,盘活了亿万级沉睡中的集体资产,增加了农民收入,激发了集体经济组织的内生力量,促进农村走集约化、现代化道路.同时,农村集资产股份合作制在改革期间也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困境与难题,诸如集体经营性资产归属法律不明、集体经营收益分配不透明、集体成员收益分配权缺乏制度保障等.对此,在制度设计上应围绕农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村资产折股量化工作、保障入股农民集体资产股份的合法权益等内容展开.
    • 刘丽菊
    • 摘要: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为探索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集体经济运行机制,保护农民集体资产权益,调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分类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利于解决一些地方集体经营性资产归属不明、经营收益不清、分配不公开、成员的集体收益分配权缺乏保障等突出问题.着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对于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让广大农民分享改革发展实效,巩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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