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精神
宪政精神的相关文献在1988年到2016年内共计81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政治理论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80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5524篇;相关期刊72种,包括甘肃行政学院学报、华东政法大学学报、法制与社会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北京师范大学第十届世界史研究生冬季论坛等;宪政精神的相关文献由84位作者贡献,包括刘惊海、彭斌、曹任何等。
宪政精神
-研究学者
- 刘惊海
- 彭斌
- 曹任何
- 吴敬琏
- 张庆福
- 彭澎
- 梁治平
- 武秀英
- 江平
- 许政
- 韩德利
- 丁朋
- 上官丕亮
- 仇加勉
- 侯宇
- 侯开荣
- 刘海朋
- 刘海滨
- 刘畅
- 刘秀丽
- 刘雅君
- 卓泽渊
- 南橘
- 卞辉
- 卢正涛
- 吕晶
- 周光辉
- 周建军
- 周春梅
- 孙昌军
- 宋海春
- 崔恩凤
- 张书豪
- 张伟
- 张千帆
- 张子成
- 张守文
- 张家慧
- 张晓光
- 张桂英
- 徐巧月
- 施展
- 施雪华
- 曹钦白
- 曾宪亚
- 李凯
- 李国富
- 李炜光
- 李玉忠
- 杜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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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灵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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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行政行为是19世纪行政法理论的创造.自引入我国之后,行政行为理论为我国行政法治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也存在着诸多问题.行政行为研究,是一次系统阐释行政行为基本理论的努力.宪政精神与行政行为理论有着应然上理念的契合,然而如何将宪政精神引入实然的行政行为理论体系的构建之中,引入真实世界里纷繁复杂的行政法运行实践之中,确属难题.再者,行政行为理论的重构应放在全球化时代的公共行政改革的社会大背景下进行考量,方能在意定主义与法定主义之下选择恰当的行政行为调整模式,也方能在“两分法”与“三分法”之争中理性确定行政行为理论的分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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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豪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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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5年底,纪念北大软法研究中心成立十周年会议在北大凯原法学楼隆重举行。在这个曾经无数次举办软法学术研讨会、新老朋友多次聚首的地方,抚今追昔,开展软法研究、推动软法发展的过往一幕幕呈现在眼前。软法这一概念来自于国际法领域,但是我们的软法研究一开始就立足于中国国情和当代中国法治建设实践。我个人对软法现象的关注和对软法的思考早已有之,但软法的想法慢慢清晰成型则是在政协工作期间。我曾在全国政协担任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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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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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梭伦改革是古希腊政治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件 大事.针对当时雅典的社会问题,执政官梭伦采取了不偏袒贵族和平民任何一方的态度,制定了全面的改革法令,并离开雅典以确保法令的实施不受影响.梭伦改革既体现了宪政精神,也为后来的古希腊民主政治打下基础.但梭伦改革并未能改变古希腊民主制度的先天缺陷,最终未能挽回城邦雅典的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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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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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本书,中山大学的袁伟时教授有中肯的评价:"用真实案例,渐次说清楚了美国宪政精神、宪政制度、政体及运作方式、联邦最高法院的地位、所有这些讲究的由来和发展的依据等等。对美国宪政的过程做了一个梳理,对中国的现代化来说很有作用。"如我一般的非专业读者,可能会担心这样的书艰涩难读,其实这种担心完全多余。任东来先生在前言中将本书定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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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天博;
潘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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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依据宪法蕴含的关于教育是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教育救助既是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也是解决贫困代际转移的有效手段.但是,由于教育救助政策存在设计缺陷,在执行过程中易产生偏差.只有合宪性保障举措,才能确保教育救助作为宪政权利在现实生活中的实现.据此,有必要从教育救助的制度体系、救助资金渠道、救助模式多元化入手,促进教育救助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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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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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湖南省宪运动是中国20世纪20年代兴起的联省自治运动的一段插曲,湖南率先制定《湖南省宪法》并付诸实施.这一“宪政史上的奇迹”最终难逃失败的命运.联省自治和省宪运动的失败虽然与时机不成熟有关,但主要在于宪政文化的缺失.宪政是一种宽容(tolerance)、妥协(compromise)、诚信(bona fides)与合作(cooperation)的积极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它强调的是人类的理性自治.正是由于在私人生活中秉持宽容、妥协、诚信与合作的精神,人类才能逐步认识到在公共政治领域践行它们的重要性,才能真正摒弃暴力实施宪政,自治才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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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丕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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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宪法和立宪主义是宪法学的基础概念,两者从不同范围与程度上反映宪法与社会生活的相互关系"、"如果说宪法概念表现一种静态的价值体系的话,立宪主义概念则反映一种指导社会生活的动态的价值体系。"立宪主义(constitutionalism)是"一种依据宪法治理国家的政治原理"。纵观百年中国宪法学史,"立宪主义"这一概念的学说发展,呈现出三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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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恩凤
- 《北京师范大学第十届世界史研究生冬季论坛》
|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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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外学术界对于英国大宪章的评价研究日益深入,主要有人权说、议会说、宪政说等等观点.本文认为,大宪章是英国议会形成的驱动器.大宪章不仅使以前形同虚设的大会议开始向具有实权的议会过渡,也为英国议会的形成奠定了理论基础;大宪章开了近代人权保护的先河,在世界人权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大宪章在英国宪政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为后来英国宪政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但是,大宪章固然在历史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不可把大宪章神话化.大宪章不仅仅是一份文件,它更是一种精神,即宪政精神.所以,在评价大宪章时,更应该看重大宪章精神对当今世界的作用,并积极去发扬这种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