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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语文课文指瑕

         

摘要

(一) 九年义务教育四年制初级中学教科书第二册第十六课《狼》一文中,有两处标点,笔者认为欠妥: 第一处:原文是“途中两狼,缀行甚远。”这是一个单句,“两狼”是主语,“缀行”是谓语,“甚远”是缓行的结果,为补语。“途中”是谓语动词“级行”的地点,是状语;而绝不是主语“两狼”的定语。“途中”做状语,渲染了气氛,使气氛更加紧张。因此,此句应点为“途中,两狼级行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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