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毛傳指瑕三則

摘要

文章列举了《詩》毛传的瑕疵三则。《周南·葛覃》曰:为缔为绤,服之无斁.毛传、《说文》、郑笺,皆训"斁"为"厌",后人解《诗》、《书》、金文沿用此说.其实《诗》、《书》、金文中"厌"(歌)皆当训为饱足;"斁"(择、射)皆当训为败坏,二字音义俱别,并不能通用互训.《小雅·斯干》曰:殖殖其庭,有觉其楹。毛传“有觉,言高大也”,郑笺“觉,直也。”郑笺是,后人多不得其解。案《诗》云“有甲其乙”,甲多为形容词,作乙的定语。《诗·大雅·文王》有:工之尽臣,无念尔祖。“尽臣”之“尽”,《尔雅·释诂》、毛传、郑笺皆训为“进”,谓“王之进用臣”(郑笺),后代注家多同此说。而“尽”字《方言》中另有训诂曰“余也”,即用作“烬”之通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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