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权
皇权的相关文献在1980年到2022年内共计888篇,主要集中在中国史、中国政治、中国文学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886篇、会议论文2篇、相关期刊568种,包括法制与社会、学理论、安徽史学等;
相关会议2种,包括第三届东亚人文学论坛(暨两岸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讨会)、中国世界古代史2016年会等;皇权的相关文献由837位作者贡献,包括蔡明伦、夏志刚、王永平等。
皇权
-研究学者
- 蔡明伦
- 夏志刚
- 王永平
- 张云华
- 张念一
- 游宇明
- 滕德永
- 秦铁柱
- 董春林
- 黄彦震
- 乔潮
- 修晓波
- 刘长江
- 孟姝芳
- 张军
- 张建民
- 李磊
- 王坚
- 穆渭生
- 肖占鹏
- 邵春驹
- 韦永玲
- 任士英
- 何平立
- 冯亚
- 刘蓉
- 吕红梅
- 吴志实
- 唐昊
- 唐晓峰
- 姜鹏1
- 孙喆
- 孙立忠
- 岳光
- 崔建华
- 庄士兴
- 廖元琨
- 张仲胤
- 张杰
- 张玉兴
- 张立克
- 张胜利
- 张邦炜
- 徐燕斌
- 朱倩倩
- 李兴濂
- 李南云
- 李含冰
- 李媛媛
- 李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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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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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庚子事变爆发后,两宫西逃至西安,军机处奏准全面暂行改题为奏,接着,湖广总督张之洞提出了暂行改题为奏方案。光绪二十七年八月,清廷颁布废除题本、改题为奏上谕,之后,两江总督刘坤一提出了比较全面的执行办法。改题为奏之后,外省奏折数量大增,加重了皇帝处理折件的负担,并导致一些不良后果。宣统二年,宪政编查馆提请各省循例具奏事件改咨各部,得到了摄政王的部分批准。随后,在内阁官制的拟订中,奏事权问题成为重要的争议点。宣统三年下半年,责任内阁成立后,与各部酝酿重要事件须经阁议,并缩小各部具奏事件范围。辛亥革命爆发后,袁世凯内阁成立,更是垄断奏事权,清朝皇权名存实亡。清末新政的迅速推进,导致奏折制度的快速变革,甚至动摇了皇权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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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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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光兴二年俘获晋怀帝后,汉国政治重心转为权力结构的调整。先后构建了嘉平二年、嘉平四年两种政治模式。嘉平二年的模式是,通过与刘渊顾命大臣的广泛联姻,使后宫与前朝联动,“事皆中黄门纳奏,左贵嫔决之”。嘉平四年的模式是:将五部屠各、六夷、汉人分别纳入州郡、“司隶—内史”“单于左右辅—都尉”等不同系统予以管理;创造新的主、相二元体制,“军国之事”归于相国,“杀生除授”归于皇帝;依赖内朝佞幸行使皇权,并使佞幸成为新的外戚。内朝佞幸与外朝尚书、中书、九卿间的斗争,成为建元、麟嘉年间的政治主轴。刘聪死后,靳准之变的发生是内朝佞幸势力独大反噬皇权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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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强;
于欢;
王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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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传统的政治构建中,皇权与士大夫占据着重要地位。如何认识二者之间的关系对于人们理解中国古代政治有着重要的意义。一方面,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中用“公”的观念重塑了传统君主的政治合法性;另外一方面,他又从思想与制度层面再造了士大夫群体。他的这种政治改革方案给人们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会去认识皇权与士大夫群体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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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洪兴;
朱富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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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唐初拨乱反正的过程中,统治者欣赏较为务实的江南士族群体,其文学才俊成为皇帝亲信与皇子师友,可谓遍布要津,得以参预决策机务,并编修典章经史,缘饰唐王朝正统性,成为维护大一统格局的重要力量。江南士族由于其群体性政治操守备受励精图治的唐初君主优礼,踌躇满志中得以锐意进取,但由于其相对于皇权政治具有先天的依附性,故容易受到政治生态的直接影响。唐太宗晚年,江南士族人物就已表现得恭顺中不乏矫伪;唐高宗到武则天时期,皇权愈发表现得刻薄暴戾,江南士族及其后辈遂变得谄媚卑下,渐渐沉寂。考察唐初江南士族由活跃到颓废的政治风貌,对于分析皇权政治的发展,具有较为典型的历史说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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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润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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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明季党争之缘起,在于皇权的恣意无约束,各党之主张也要臣服于“维护皇权利益”,因此这种党争具有鲜明的“皇权主义”色彩。党争手段之残酷令人不寒而栗,无论是东林党还是阉党,都不乏致对方于死地的斗争取向。这种血淋淋的争竞方式,无论如何都无法与现代社会相兼容。因此,明季的“党”,绝非现代意义上的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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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铁基;
杨志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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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汉明帝继位之初,遭遇到对其帝位的严峻挑战,为此他提拔刘苍,让其开府辅政以应对这一危机。刘苍幕府不同于汉代其他辅政幕府,其主要职责不是替明帝代行皇权,而是为扭转明帝在政治上的劣势,以巩固其帝位。刘苍幕府设立后,通过广辟名士与制礼作乐,成功提高了明帝的民望并树立起其皇权独尊形象,明帝的帝位因此得到了巩固。明帝帝位的巩固对东汉王朝的历史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不仅维护了明帝朝的政治稳定,为东汉前期长达数十年的政权稳定作出了贡献,而且为之后明帝的政治转向提供了保障,为“明章之治”的出现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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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芬;
邹童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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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宋明帝即位之初,就任命自己五戒师释僧谨为僧正,给予超常规待遇,建立兴皇寺,择选有旧交的高僧释道猛任纲领,给予僧正的待遇,优礼有加;在全国范围内征请高僧大德入京传法,检饬孝武帝庄严寺僧众,重新确定法会讲论法主等等。这中间的一些举措带有明显的急迫性,有着鲜明的政治诉求。明帝意图借助佛教和僧众的社会政治影响力,延伸和扩展皇权在佛教政治秩序上的权威,塑造和强化皇权及自身地位的合法性,这源于明帝承统的合法性不足。前废帝刘子业凶狂无道,朝野笼罩在恐怖的政治氛围中,明帝被迫发动宫廷政变,仓促之间被拥立为帝;因法统性不够,受到刘子业弟弟晋安王刘子勋政治军事上的挑战。虽然最终在军事上取得完全胜利,但明帝为了在法统和舆论上强化自身的合法性,不得不积极争取佛教和僧众的合作,这是他即位之初就采取各种佛教措施的原因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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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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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阿保机称帝建元后,契丹的征服倾向经历了由北向南的变化,“草原本位”逐渐隐匿,“中国之志”成了辽前期统治者的共同抉择。以往学者多从经济视野出发,思考契丹人缘何南下入主中原,该观点过度强调游牧经济的脆弱性,拔高游牧民族对中原经济的依赖性,从而预设了契丹南下的必然性。实际上,契丹乃至北族南下现象的背后体现出的是部族体制走向集权国家的历史路径,“皇权”在北方草原腹地没有根基,统治者只能借助中原汉地实现集权政治的建设,故屡有逐鹿中土之举,此即“中国之志”产生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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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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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清代“母妃”这一称谓多为皇帝或皇子称呼其生母或庶母时所使用,而少见非皇子出身的宗室王公称谓“母妃”的事例。考究文献可知,一方面,清朝“母妃”这一称谓日益变为皇帝及皇子的专属,其他王公贵族不得染指。另一方面,官方对“母妃”称谓一词本身也逐渐“知而不用”,“母妃”称谓遂退出了官方史书的记载。清代“母妃”称谓用法的趋严转向,展现出朝廷希望以严格的礼法界限丈量宗室与皇室的距离。同时通过对后宫称谓的管控,清朝强化了满洲旧俗与身份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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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忠海
- 《中国世界古代史2016年会》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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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拜占庭时代,利奥六世的四次婚姻问题是颇为引人注目的事件.这四次婚姻并非缺乏联系的偶然现象,而是一组有机联系的事件.其核心是通过解决可能出现的继承绝续问题来维系马其顿王朝统治的合法性.为了维护权力合法性的延续,利奥六世从政治、法律、宗教仪式等方面采取了措施,这些措施甚至深入到了日常生活,使得他化解了"奸夫争论"所带来的合法化危机.同时,这些措施在没有从根本上破坏皇权和教权之间的分际之前提下,尤其是在确保教会和修道院在道德、仪式上的特殊权力的前提下,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教会和修道院的地位.就个体而言,利奥本人也在事件中走向成熟,在权力运行策略上更加圆融,更加知所进退.就整体而言,"奸夫争论"反映了皇室婚姻的特殊性,反映了皇权、教权在权力合法性进程中的利益分配格局,反映了仪式、法律等如何表征皇权和教权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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