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所得税
应交所得税的相关文献在1983年到2021年内共计489篇,主要集中在经济计划与管理、财政、金融、贸易经济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489篇、专利文献4209篇;相关期刊141种,包括财务与会计、会计之友、冶金财会等;
应交所得税的相关文献由492位作者贡献,包括马永义、杨佩礼、黄春林等。
应交所得税
-研究学者
- 马永义
- 杨佩礼
- 黄春林
- 丁连第
- 傅宁人
- 刘斌
- 刘永泽
- 刘江华
- 刘玉廷
- 叶建平
- 吴振斌
- 吴昌福
- 崔群耀
- 张年根
- 张廷松
- 张林虎
- 张骏
- 戴晓宝
- 方才丁
- 李建兵
- 李玉杰
- 温晓明
- 肖永军
- 胡有陆
- 董咸德
- 袁大广
- 谷祺
- 赵智全
- 郑庆华
- 郜进兴
- 钟骏华
- 陈亮
- 韦晓梅
- 韩卫涛
- 马宏伟
- 马广明
- 丁加武
- 丁品浩
- 丁洪利
- 上官庄人
- 丛培明
- 严以明
- 乔元芳
- 于占武
- 于崇玲
- 于庆仁
- 于春玺
- 仇莹
- 仉立位
- 付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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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强;
刘颖;
朱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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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代表的金融工具形成的浮盈浮亏、利得和损失,均通过"其他综合收益"科目核算(不能重分类进损益).在会计准则视角下,这类投资形成的递延所得税属于与所得税费用无关的递延所得税,应当计入相应的资产或者权益科目,不影响当期损益;在所得税税收法律视角下,会计上的这种划分对当期应交所得税的计算缴纳没有直接影响.为此,本文综合所得税会计准则和所得税税收法规,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例,对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相关递延所得税终止确认规则进行探讨,以期为会计工作者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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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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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税收新政对于企业重组交易的有效支持,使得重新考量企业并购中所得税问题尤为必要.文章全面论证(含推导)了企业并购中相关各方报表项目的所得税事项会税处理,并对其内在机理进行了重点分析.研究发现:企业并购在同一控制下选择一般性税务处理与非同一控制下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一般须确认递延所得税;其余情形下则不确认递延所得税.收购方(或合并方)在同一及非同一控制下支付对价为非货币性资产,须就资产转让损益纳税;而被收购方(或被合并方)股东只在非同一控制下选择一般性税务处理及转让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股权时,才确认股权转让损益并纳税.针对企业并购有待商榷的所得税事项处理,建议修改相关会计准则或所得税条例,在确保会计与税法各自内部逻辑前后一致的基础上,实现两者的相互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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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苏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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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所得税,在税务与财会学科中通称为所得税.对其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构成了会计学上一门独立的分支学科——所得税会计.现以税法和会计准则中涉及所得税会计的理念和实践的规范为依据,分析研究企业所得税、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应纳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等涉税项目的确认、计量和列报的规律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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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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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CAS 18)的实施,是我国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起始,大量文献对CAS 18中所得税费用的计算、暂时性差异的判定、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运用做了研究.2014年修订的准则中不包含CAS18,也就是说,2007年以来,上市公司一直执行的是2006年颁布的所得税准则.基于此,本文从2007~2014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的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与利润总额关系来分析CAS 18的实施效果.本文从理论上对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中的递延所得税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作了分析,指出递延所得税项目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并非是完全独立的;从2000~2006年与2007~2014年实施CAS 18前后两个阶段的数据可以看到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实施后的结果,认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更好地满足了会计核算与税法统一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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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企业总体情况2015年全国共有20 480个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参加了统计,与上年相比增长6.3%,其中,工程勘察企业1 822个,占企业总数8.9%;工程设计企业14 982个,占企业总数73.2%;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3 676个,占企业总数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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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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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影公司作为文化企业,始终没有忘记自己的历史使命。自1950年成立以来的63年里,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有机统一。广西电影公司在党政部门的领导下,在中国电影公司关怀下,团结带领全区发行放映公司,用集体的智慧、勤奋与执着,按照企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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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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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眼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正在进行。如何把握企业年度税前会计利润负余额,经纳税调整事项后,出现"应纳税所得额"正余额的情况,这类现象倍受财税人员的关注。在会计实务中,这属于账务处理中的"常识问题"。什么情形下,须计算"税会处理存在差异"的业务,包括"所得税费用"从纳税调整到会计处理等。那么,该科目何时计算处理、分析填列,才符合税收和会计上的规定呢?以下,笔者简述实务案例,加以分析。一、会计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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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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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企业的所得税会计核算,从1983年开始的应付税款法到目前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资产负债表法经历了几次演进.从"账面价值""计税基础"的概念入手,深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研究,解析"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等难点问题,为会计人员实际操作提供核算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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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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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是指企业对税务稽查中发现的有关错误账务进行更正和调整。然而实践中,许多企业除了按照税务稽查结论和处理决定书等税务文书补交有关税款之外,往往没有对税务稽查中被税务机关发现的有关错误账务进行更正和调整。对于应缴税金的会计核算问题,《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仅明确了正常纳税申报情形下的会计处理,而没有说明查补的各种税款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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