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流转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相关文献在2006年到2022年内共计78篇,主要集中在法律、农业经济、社会学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77篇、专利文献473265篇;相关期刊67种,包括法制与社会、经济法论坛、知识经济等;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相关文献由108位作者贡献,包括吕昕、吴明发、吴蔚波等。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473265篇
占比:99.98%
总计:473342篇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
-研究学者
- 吕昕
- 吴明发
- 吴蔚波
- 吴郁玲
- 张金玲
- 狄志颖
- 邢颖
- 韦想
- 乔迪
- 任卉
- 任广铖
- 何映雪
- 何茜
- 修丹丹
- 冯志
- 冯忠垒
- 刘国栋1
- 刘晓霞
- 刘熙鹏
- 刘玲
- 吴秋菊
- 吴雪彪
- 周佳玉
- 周佳玉1
- 姚曙明
- 孙碧艳
- 宋娟
- 宋家宝
- 宣虹燕
- 庞宁
- 张启鹏
- 张梦玲
- 张永辉
- 徐万福
- 徐汉明
- 方金华
- 曹文
- 曾喜春
- 曾紫蓉
- 朱新华
- 李泽慧
- 李玲玲
- 李铮
- 杜盛珍
- 杜越天
- 杨卫忠
- 杨富文
- 杨文君
- 杨良珍
- 杨青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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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玲玲;
贺彦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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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是大势所趋。在城乡融合发展中,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必要限制与合理扩张是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发展的关键,土地增值收益公平补偿和合理共享是土地发展权分析视角的核心要义。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构建需体现以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的生态功能、以土地利益分配正义为核心的社会功能以及以土地财产属性彰显为核心的经济功能内涵。同时,应妥善应对土地资源利用中存在着的生态风险和社会风险。在推进农村宅基地盘活利用中,须在把握差异性的基础上适度突破限制,构建合理的宅基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以达成分配正义,完善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以提高农民满意度,更应注重政府干预的合理边界以减轻政策风险,从而保障农民合法的土地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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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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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宅基地三权分置从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至今,已经实际运行了一段时间。在这个过程中,存在不少违法行为,产生并积累了大量的纠纷与矛盾。目前,有关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比较笼统,相关的具体操作零散见于政策文件和地方规范,法院审判在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案件的过程中不得不进行大量的说理和自由裁量,导致同案不同判、二审改判、再审改判的情况非常多,给司法实践的统一和权威带来了一定的影响。笔者拟以解决农村司法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围绕农民宅基地所有权性质和特征,对农民宅基地所有权及流转问题做实证意义上和法条层面的剖析,并将农村司法实际中所涉及的问题、困难做了一些归类,期望为未来立法的完善和深入提供一些有用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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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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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半个世纪以来,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一直是中国农民的愿望。但是受法律及制度的限制,农民对宅基地享有的权利也仅限于占有、使用和有限处分。文章着眼于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中的现实困境,指出目前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支撑不足等问题,并就目前的困境提出完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架构等相应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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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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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村宅基地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改革在一些地区试行多年来,积累了很多成功经验,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亟需深入探索和研究.通过以我国农村宅基地改革的典型模式为依托,以各地的典型案例为研究对象,深入分析宅基地改革实践成果及取得的经济效应,进而总结经验并分析存在问题,最后提出以乡村振兴战略为背景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的路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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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定宜;
邓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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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现行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在农村居民之间流转,其流转表现出明显的身份性,引发大量法外隐形流转、宅基地闲置等问题.随着新时代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和农民对宅基地财产性收益的迫切需求,身份性限制成为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障碍.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身份性之淡化存在立法基础和司法基础,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身份性应当被淡化.立法应回应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构建宅基地使用权公示制度、有偿使用制度和有期限使用制度,淡化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中的身份性,回归宅基地使用权的私权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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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家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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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宅基地“三权分置”是指宅基地所有权、宅基地资格权与宅基地使用权并存于集体土地上的土地利用格局。宅基地“三权分置”体现土地资源配置由市场决定,反映出国家对集体土地资源宏观调控方式的转变。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体系的构建重点在于对宅基地使用权市场化的制度体系构建。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分为宅基地使用权入市(“一级流转”)及宅基地使用权的“二级流转”,在市场决定土地资源配置的同时,国家应当发挥宏观调控的职能,参与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过程,并及时采取宏观调控措施来保护农民利益、相关市场主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多方主体利益。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制度体系构建需要市场与国家宏观调控“双手并用”,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土地、人才、资本、技术等资源要素的合理配置与顺畅流动,进而实现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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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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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现行农村宅基地制度的主要特征是"集体所有、成员使用,一户一宅、限定面积,无偿分配、长期占有".该制度在公平分配住宅用地、推进用地节约集约、保障农民住有所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城乡社会结构变化、城乡空间结构演化,现行宅基地制度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日益突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关于架构宅基地三权分置模式为新时期我国宅基地制度革新提供了制度指引,审判实践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纠纷案件的审判尺度亦作出了相应调整.肯定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合法性,有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农民产权的全面保护,有利于物权利益的平等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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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桂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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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村宅基地使用的合理流转问题一直是学术界有争议的问题,宅基地使用权应该不应该进行流转主要体现在赞成派和反对派两种意见.本人根据农村从事土地法工作多年实际,赞成允许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自由流转的观点,原因之一是势在必行的城市化进程要求放开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限制;原因之二是解决"三农"问题需要从制度上允许宅基地的转让;原因之三是宅基地转让有强烈的现实需求;原因之四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将推动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原因之五是开放宅基地使用权市场并不必然造成农村土地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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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万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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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村的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农村宅基地使用的合理流转问题一直是学术界有争议的问题,宅基地使用权应该不应该进行流转主要体现在赞成派和反对派两种意见.本人根据农村从事土地管理工作多年实际经验,赞成允许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自由流转的观点,原因之一是势在必行的城市化进程要求放开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限制;原因之二是解决"三农"问题需要从制度上允许宅基地的转让;原因之三是宅基地转让有强烈的现实需求;原因之四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将推动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原因之五是开放宅基地使用权市场并不必然造成农村土地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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