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十一五”期间,一些省市已经把将更多的医学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通过多种途径向基层推广列入“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卫生部也提出,到2015年计划遴选、推广100项左右适宜卫生技术,使基层医疗卫生技术服务能力明显加强。为顺应我国科技体制改革与发展,广西卫生科教管理学会自2004年在自治区卫生厅党组的大力支持和直接指导下,经自治区科技管理部门授权,设立了广西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奖。按规定,查新报告是申报该奖项时必不可少的材料之一,这就涉及到卫生适宜技术推广查新的新颖性判断问题,然而我国医药科技查新工作自开展以来,尚没有建立起自己的信息分析评价体系,没有正式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界定新颖性判断标准。现就结合工作中的经验及一些典型案例,对卫生适宜技术推广查新的新颖性判断作一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