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加达默尔解释学的归宿是语言,其语言论既深受海德格尔的影响,同时又具有自己的特点,这种特点主要体现为现象学和辩证法的融合.海德格尔对“现象学”一词的语源分析就隐含这种融合的可能性,但他自己并没有朝着这个方向走下去,这条路实际上是由加达默尔开拓的.加达默尔首先将语言“还原”为具有本源意义的“对话”,然后在这个层次上将现象学和辩证法统一于解释学.这种统一的可能性主要在于“面向事情本身”这一根本原则是二者共有的,同时辩证法的“否定”和现象学的“去蔽”具有某种一致性,它们的最终目的都是通过语言让真理“显现”出来.由于和现象学相结合,就导致了加达默尔的语言辩证法与黑格尔的概念辩证法的根本对立,而且正因为如此,它所体现出来的“思辨结构”也与黑格尔大相径庭.这样,从解释学角度出发,加达默尔在语言哲学中实现了对黑格尔“形而上学辩证法”的“颠倒”,这种颠倒类似当年马克思在本体论和历史领域中所做的工作,它从一个极重要的侧面反映了加达默尔解释理论深刻的哲学底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