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组织化
农民组织化的相关文献在1988年到2022年内共计335篇,主要集中在农业经济、工人、农民、青年、妇女运动与组织、社会学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325篇、会议论文10篇、专利文献599123篇;相关期刊226种,包括安徽行政学院学报、领导决策信息、理论前沿等;
相关会议7种,包括2010黑龙江垦区现代化大农理论研讨会、第十五届中国青年农业经济学者年会、中国农业技术经济研究会2004年学术研讨会等;农民组织化的相关文献由404位作者贡献,包括王勇、方帅、蒋永甫等。
农民组织化—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599123篇
占比:99.94%
总计:599458篇
农民组织化
-研究学者
- 王勇
- 方帅
- 蒋永甫
- 冯道杰
- 李凯中
- 祝慧
- 莫光辉
- 赵泉民
- 丁慧媛
- 党亚飞
- 张慧鹏
- 王海娟
- 甘凤
- 高仁德
- 高强
- 伍军
- 何智勇
- 冯利民
- 刘尚钱
- 刘涛
- 刘清芝
- 吴志宏
- 吴惠红
- 姚兆余
- 季丽新
- 廖仲玉
- 张庆
- 张树旺
- 张诗琳
- 曲延春
- 李东
- 李义波
- 李敏
- 李晓鹏
- 杨海儒
- 王亦明
- 王道国
- 胡守庚
- 胡茂山
- 范利军
- 袁铸
- 许欣欣
- 谢汝欣
- 贾林州
- 赵泽洪
- 郭明
- 郭荣军
- 陈世金
- 陈俊梁
- 黄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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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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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过八年抗战,晋冀鲁豫广大乡村面临着生产崩溃、村落荒废、人口锐减、自然灾害频发等状况,急需建设。受20世纪二三十年代乡村建设运动和中国共产党乡村革命思想影响,晋冀鲁豫边区开始“组织起来”进行建设。通过历史文献法和对晋冀鲁豫《人民日报》的文本分析,探寻解放战争时期边区乡村建设的逻辑。研究认为,农民组织化是边区乡村建设的基础。具体表现在:政治上组织起来划阶级,分土地,健全农村基层组织;经济上,在“精确计算”之上组建各种合作社,发展生产;文化上,开展文艺活动,组织百姓进行冬学,转变落后思想;民事上,合作养老,发扬民主解决纠纷。这些措施充分体现出人民群众是乡村建设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时期农民的组织化也为当今的乡村振兴提供了重要实践支撑和历史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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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娟;
胡守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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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根本是实现农民组织化,村社集体构成中国式农业现代化道路的组织基础。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小农农业国家主要存在小农户与大生产以及小农户与大市场两种不同的矛盾,我国小农户的主体是种植粮食作物的粮农,主要面临与大生产的矛盾。我国在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改革时就确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强调发挥村社集体的组织作用,但当前日益弱化的村社集体把小农户组织起来非常困难。地方政府探索出了“整合土地经营权”的做法,通过赋权再造了村社集体,破解了农民组织化困境,提高了小农农业的生产社会化程度。集体土地制度构成农民组织化的制度基础,有利于克服小农户与大生产的矛盾,建立在土地私有制基础上的基层组织很难将小农户组织起来进行大生产。基于此,我国有望探索出小农农业基础上的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该道路区别于学界提出的“横向一体化”和“纵向一体化”道路,具有兼顾农民问题与农业问题的制度功能,体现了社会主义农业制度的独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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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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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和中国共产党的历史经验都表明,农民要成为创造历史的主体,必须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和先进阶级的领导下组织起来,为共同的利益而奋斗。当前乡村振兴中农民主体性的普遍缺失,不能简单归结为农民群众自身的素质问题,或是干部动员组织群众的能力问题,而是要结合生产方式变迁带来的乡村分化和农民分化来理解。一方面,市场化推动了分工的深化和生产的社会化,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但也带来农民的分化和去组织化,个体小农户很难成为现代产业发展的主体;另一方面,我国仍然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当中,绝大多数农民的主要利益在城市而非农村,这使得农民参与乡村各项事务的积极性不高。新时代推动以农民为主体的乡村振兴,必须面对农民分化和乡村分化这一客观事实,分清哪些农民才是乡村社会的主体,他们共同的利益诉求是什么。只有尊重群众意愿,顺应客观规律,才有可能把农民动员和组织起来,为乡村振兴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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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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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基层治理现代化和社会基础弱化的双重背景之下,如何增强农村基层的组织能力是一个重要的现实问题与理论问题。基于"制度-组织"的分析框架,对成都市公共服务资金项目实践过程进行考察发现,制度嵌入是提高基层组织能力的重要途径。通过输入灵活资源、设置规范程序以及再造自治机构等方式,国家可以将外部供给的资源、规则和主体嵌入基层治理体系。灵活性的资源输入可以实现对农民的利益动员,从而激活其参与意识;程序性规则的设置可以实现对农民的行为引导,从而规范其行为表达;自治机构的再造可以实现对农民的广泛吸纳与集体参与,从而均衡农民之间的权责关系。因此,嵌入式的制度介入可以为农民组织化提供内外部条件,从而实现对农民的动员、引导和集体吸纳,进而使农民组织起来成为可能。这表明,制度嵌入是国家推动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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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彦明;
唐金朝;
张连刚;
黄征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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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乡村包容性增长是乡村振兴的本质要求,农民组织化是重塑乡村主体性并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径。研究基于云南省乡村面板数据,应用广义矩估计模型(GMM),揭示了农民组织化影响乡村包容性增长的路径机理。研究发现,农民组织化具有“做蛋糕”和“分蛋糕”的双重功能:以农村基层党组织为表征的农民政治组织化具有积极的收入增长效应和收入分配效应,促进了乡村包容性增长;以农民合作社为表征的农民经济组织化具有积极的收入增长效应和消极的收入分配效应,在提高乡村收入水平的同时拉大了乡村的贫富差距;组织互嵌具有积极的收入增长效应和收入分配效应,促进了乡村包容性增长。更为关键的是,农民合作社的收入分配效应并不是天然的,其“益贫性”依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嵌入、精准扶贫政策的介入和较高的乡村经济发展水平。据此,从提高农民参与农村基层党组织积极性、创新农民合作社体制机制和加快“党支部+合作社”互嵌式发展方面,提出了促进乡村包容性增长的农民组织化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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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军;
卢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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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民组织化是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一环,但这一议题长期在理论层面的“可能与不可能”和现实层面的“可行与不可行”存在着诸多学术论争。如果以新“钻石结构”组织模型为分析框架,结合中国乡土社会的实际情况和组织运行的基本逻辑来分析,可以发现,现阶段在中国大力推进乡村治理的过程中,农民组织化已经具备理论上的可能:建设乡村共治格局的诉求和留存的组织文化为农民组织化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文化环境,流动性形塑了农民以组织化来应对各类不确定性的组织目标,村庄多元行动主体要在组织中获取身份资格并寻求他人承认,技术与信任的耦合效应整合并提供了组织化生存所需的公共资源。但要想把农民组织化从理论延伸到现实层面,还需要基层组织适时转换引领者和协同者的角色,再嵌入农民的关系、利益与实现目标,推动多元行动主体情境性地去建构组织文化与结构,同时加强技术引进与本土化改造村庄外部资源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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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余;
沈金虎;
周应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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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民组织化建设是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前提与根本,本文从日本农协改革出发,重点就日本集落营农组合展开分析,旨在讨论其发展背景和组织化功能定位.分析结果表明,日本农协近年来正朝着合并和市场化两个方向改革,农协在产后环节组织化功能被弱化;在此背景下,旨在推动农业经营规模化的集落营农组合开始出现,并在农产品销售权上得到扩张.值得注意的是,集落营农组合往往出现在农业生产条件较差的地区.反观日本农民组织化建设成效,目前我国农民组织化建设依然面临诸多问题,未来应探索进一步联合产前和产后环节合作组织,同时单独成立产中环节合作组织,在农业生产条件较差地区尤其要优先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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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树旺;
谢汝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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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G市Z区增村通过创新乡村治理体系,以村民代表会议为核心,构建合作社产生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独享治理决议权,协同其他享有议事权的治理主体组成新型乡村治理核心,将村委会重新设计为治理执行机构.基于这样的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基层政府下达振兴任务和外来项目进入增村需要经过全体村民代表表决通过,作为增村乡村振兴有机组成部分发挥其振兴效能.这种乡-村关系形成了"自治吸纳行政"治理模式,对于长效性的乡村振兴模式有一定的启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