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认同
公众认同的相关文献在1994年到2022年内共计128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22篇、会议论文6篇、专利文献891篇;相关期刊97种,包括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山东警察学院学报、西南政法大学学报等;
相关会议5种,包括第五届中国科技期刊发展论坛、全国法院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理论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2008年年会、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等;公众认同的相关文献由135位作者贡献,包括冯军、沈鹏、金泽刚等。
公众认同
-研究学者
- 冯军
- 沈鹏
- 金泽刚
- 马荣春
- 俞小海
- 姜涛
- 孙学军
- 李海
- 熊亚文
- 胡海波
- 赵运锋
- 马琳娜
- 齐萌
- David M.Upton
- Robert D.Austin
- 丁元竹
- 任建通
- 何永军
- 冯景
- 刘凤环
- 刘同君
- 刘咏梅
- 刘建花
- 刘玉瑛
- 危浪平2
- 台笑舟
- 叶琦
- 叶钧
- 司马童
- 吴帅
- 吴晓林
- 周国强
- 周大地
- 周媛
- 周媛媛
- 周德金
- 唐潇潇1
- 姚育明
- 孔庆兵
- 孙姗姗
- 孙建波
- 孟川瑾
- 安立平
- 安调珍
- 尹军
- 尹向勇
- 左梁
- 庄乾龙
- 张世昌
- 张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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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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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事裁判公众认同冲突是社会个体基于个案感受的公共司法质疑汇集,网络时代的社会变革赋予了刑事裁判公众认同全新的内涵,网络空间中热点刑事案件频现,带来了更多刑事裁判公众认同冲突的同时,也为提升刑事裁判公众认同提供了全新机遇。促进刑事法学回归常识、保障并完善被害人量刑建议权、提升刑事裁判的沟通属性,引导公众认可激励性刑法预防理念,应当成为网络时代刑事裁判公众认同冲突的合理化解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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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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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共规制实施中的利益机制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规制被认为是克服市场失灵、维护市场主体权益的一种努力,既包括对微观市场的干预,也包括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在国家治理不断强调“以公民为中心”的时代背景下,公共规制也应建立一个以“社会需求”为中心的运行结构。对“社会需求”的满足程度决定着公共规制的精准性、及时性和充分性,关联着公共规制的运行绩效、社会接受和公众认同,是判断政府经济治理能力和治理绩效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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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泽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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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类社会一直在为平等理想而奋斗。自启蒙时期开始,资产阶级的平等思想奠定了法律平等的现代法治理念。在我国,从古代朴素的平等观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再到适用刑法一律平等的刑法基本原则的确立,经历了一个长期曲折的过程。正是刑法平等原则的确立奠定了我国刑法的平等思想。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刑法平等思想要特别注重承认差别,平衡弱者的利益。而发展运用刑法平等思想需要正确对待和处理保护弱者、"同案同判"和公众认同等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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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泽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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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类社会一直在为平等理想而奋斗.自启蒙时期开始,资产阶级的平等思想奠定了法律平等的现代法治理念.在我国,从古代朴素的平等观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再到适用刑法一律平等的刑法基本原则的确立,经历了一个长期曲折的过程.正是刑法平等原则的确立奠定了我国刑法的平等思想.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刑法平等思想要特别注重承认差别,平衡弱者的利益.而发展运用刑法平等思想需要正确对待和处理保护弱者、“同案同判”和公众认同等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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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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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事裁判与公众认同的关系,实质上是一种刑事法律论证活动.古典的客观事实真实论已无法为刑事裁判的正当性提供理论支撑,哈贝马斯的"交往共识"以语言为媒介,通过主体间性在生活世界的交往,达成刑事裁判共识;罗尔斯的"重叠共识"则通过合理主义、视角主义和视域融合三个层次,实现在多样性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协调行动和稳定秩序,从而达成刑事裁判共识.根据卢曼社会系统理论中的"自创生"与"结构耦合"理论,不能简单地说刑事裁判尊重或排斥民意,而依功能论,刑事裁判的功能是恢复社会的和平,从而获得公众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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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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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司法改革必定在刑事裁判与公众认同的复杂关联中跋涉前进,刑事司法裁判需要公众认同,公众对司法公正往往有更高的期待,这就为公众意见进入司法开辟了理论与制度通道.公众意见是一柄双刃剑,运用得当,则司法与公众两得其利;运用不当,则司法与公众两受其害.面对公众认同危机,司法的积极回应比消极逃避更重要,回应既包含着接受,也包含着引导.现代司法要始终坚持一种外在的眼光、开放的立场来思考个案的公正裁判,即发掘司法的核心精神,尊重公众理性的意见表达,为个案裁判注入道德内涵,让公众感受到司法正义.同时,司法应缩短而不是加大法律与社会生活的距离,司法必须重视公众意见,深入挖掘法治的核心精神,应当重视法理思维,为司法注入一定的道德内核,并实现由接受者到回馈者乃至引导者的角色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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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啸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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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如何提升现代城市品质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公共艺术作为城市人文思想的集中体现与城市文化传播的重要媒介,在塑造公众审美和提升城市文化品味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理解现代都市中的公共艺术、城市、公众三者之间关系问题,逐渐成为提升现代城市品质,构建现代城市文化身份的基础性命题.本文通过对现代城市空间中的公共艺术现状展开以点带面的记述与梳理,从审美现代性的角度分析探讨现代中国城市景观中公共艺术与城市文化、公众之间的关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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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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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事裁判与公众认同的关系,实质上是一种刑事法律论证活动。古典的客观事实真实论已无法为刑事裁判的正当性提供理论支撑,哈贝马斯的“交往共识”以语言为媒介,通过主体间性在生活世界的交往,达成刑事裁判共识;罗尔斯的“重叠共识”则通过合理主义、视角主义和视域融合三个层次,实现在多样性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协调行动和稳定秩序,从而达成刑事裁判共识。根据卢曼社会系统理论中的“自创生”与“结构耦合”理论,不能简单地说刑事裁判尊重或排斥民意,而依功能论,刑事裁判的功能是恢复社会的和平,从而获得公众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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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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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司法社会工作因其更为人性化的管理特点,近些年逐渐被我国某些地方政府推行实践,且被学术界关注研究.但在其实践中还存在诸如群众认同度不高、社工机构定位不清晰、司法社工人才缺乏且专业性不足等问题,这些现象如果不能得到尽快解决将严重制约司法社工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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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勇;
尹向勇
- 《2017国际清洁能源论坛》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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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福岛核事故后,核电发展受到广泛的公众关注,如何获取核电社会公众认同是核电行业发展的重要环节.本文作者分析了我国核工业邻避和舆情事件的现状及发生的原因,总结了中广核集团加强核安全文化建设、推动提升核电社会公众认同的良好实践,针对我国当前核电发展特点,提出有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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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军;
孙学军
- 《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
| 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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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因不满刑事判决而引起的信访潮无疑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我国刑事司法面临的认同危机.笔者以为,在政治社会学的视野中,只有进行再合法化的改造,使刑事判决重新获得足够程度的公众认同.在具体路径的选择上,刑事判决的公众认同需要在刑事判决和社会公众这两个主体向度上进行,具体而言,首先要努力提升刑事判决合法性的生成动力,其次应当调和刑事司法改革精英话语与大众话语的矛盾和冲突,最后还要积极完善传统法律文化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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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晨
- 《2017年中国公共管理博士后论坛》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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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纪律规范作为法律型社会规范,是中国社会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纪律规范存在着体系建构不合理不完善、滥用与执行不力、实施过程缺乏必要的监督等问题,由此导致了公众的认同障碍、缺乏正面体验感和主体性缺位.纪律规范不仅存在“粗”“乱”“杂”现象,还存在公信力不足、透明度差、负激励过多等问题.此外,还有不良形态的“伪纪律”和“恶纪律”,“野蛮治理”与“懈怠治理”以及规范冲突、纪律适用等方面的缺陷.当前中国社会规范体系转型的关键时期,纪律规范建设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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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晨
- 《2017年中国公共管理博士后论坛》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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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纪律规范作为法律型社会规范,是中国社会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纪律规范存在着体系建构不合理不完善、滥用与执行不力、实施过程缺乏必要的监督等问题,由此导致了公众的认同障碍、缺乏正面体验感和主体性缺位.纪律规范不仅存在“粗”“乱”“杂”现象,还存在公信力不足、透明度差、负激励过多等问题.此外,还有不良形态的“伪纪律”和“恶纪律”,“野蛮治理”与“懈怠治理”以及规范冲突、纪律适用等方面的缺陷.当前中国社会规范体系转型的关键时期,纪律规范建设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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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晨
- 《2017年中国公共管理博士后论坛》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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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纪律规范作为法律型社会规范,是中国社会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纪律规范存在着体系建构不合理不完善、滥用与执行不力、实施过程缺乏必要的监督等问题,由此导致了公众的认同障碍、缺乏正面体验感和主体性缺位.纪律规范不仅存在“粗”“乱”“杂”现象,还存在公信力不足、透明度差、负激励过多等问题.此外,还有不良形态的“伪纪律”和“恶纪律”,“野蛮治理”与“懈怠治理”以及规范冲突、纪律适用等方面的缺陷.当前中国社会规范体系转型的关键时期,纪律规范建设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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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晨
- 《2017年中国公共管理博士后论坛》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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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纪律规范作为法律型社会规范,是中国社会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纪律规范存在着体系建构不合理不完善、滥用与执行不力、实施过程缺乏必要的监督等问题,由此导致了公众的认同障碍、缺乏正面体验感和主体性缺位.纪律规范不仅存在“粗”“乱”“杂”现象,还存在公信力不足、透明度差、负激励过多等问题.此外,还有不良形态的“伪纪律”和“恶纪律”,“野蛮治理”与“懈怠治理”以及规范冲突、纪律适用等方面的缺陷.当前中国社会规范体系转型的关键时期,纪律规范建设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