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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空识别区

防空识别区的相关文献在2004年到2022年内共计76篇,主要集中在法律、外交、国际关系、中国军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75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247790篇;相关期刊53种,包括法制与社会、太平洋学报、南风窗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中国海洋研究会2018年学术年会等;防空识别区的相关文献由78位作者贡献,包括曹群、张钢、罗国强等。

防空识别区—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75 占比:0.03%

会议论文>

论文:1 占比:0.00%

专利文献>

论文:247790 占比:99.97%

总计:247866篇

防空识别区—发文趋势图

防空识别区

-研究学者

  • 曹群
  • 张钢
  • 罗国强
  • 董孟
  • 雷墨
  • Li Chao
  • 丁刚
  • 付宏刚
  • 付琴雯
  • 伍俊飞

防空识别区

-相关会议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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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年份

    • 付琴雯; 侯长坤
    • 摘要: 作为一个较新的国际空间,防空识别区不仅受到既定和潜在政策的框架性规制,也在其相应法律拓展过程中引发了"合理性"和"正当性"的规范性困境。国际政策法学视角下中国防空识别区的划设将国际法和国际关系理论相结合,分析在既有条件下,国家行为体为建立防空识别区所达到之目的价值在各阶段过程当中的策略和趋势。中国设立防空识别区,在一般法律原则方面需要突出政策的"权力"价值取向,明确自卫权使用、维护国家安全而非针对特定国家意图;在推动和接轨国际条约方面需要考虑"财富和福祉"的价值取向,强化国际条约的价值和功能作用;在国际习惯规则方面需要突出政策的"尊重和情感"价值取向,通过国际实践塑造相关观念以减少或避免冲突。
    • 曹群
    • 摘要: 近年来,美国不断纵容支持“台独”势力,大肆炒作中国大陆对台“军事施压”,造成台海局势高度紧张。拜登政府延续了特朗普政府的“以台制华”战略,在继承前任诸多涉台政策“遗产”基础上“加倍下注”,通过“切香肠”方式日益掏空虚化一个中国政策,与盟友加强涉台勾连,大搞“三海联动”,甚至在俄乌冲突爆发后行动进一步升级。随着美国对华全面战略竞争的推展,中国台湾当局“挟洋谋独”行动或将加码,美国在涉台问题上小动作也将更多,今后中美台海博弈面临的风险变数将会持续增大,中美在台海“冲突”的可能性攀升。中美有必要协商在“战略”和“技术”层面上共同推进建立信任措施与危机管控合作。
    • 曹群
    • 摘要: 美国印太司令部2021年1月所发"蓝皮书"有关防空识别区的内容基本以指责中国东海防空识别区为主,但也进一步解释了美国所持立场,还更加明晰地澄清了美国防空识别区规则的适用对象。"蓝皮书"内容虽略有创新,但仍包含诸多瑕疵和不足。在防空识别区规则是否可适用无意飞入领空的航空器问题上,中美之间确有分歧,但美国作法并非目前划设防空识别区之20余国中"多数派",其亦无充分依据攻讦中国相关实践不符合国际法。美方对中国防空识别区实践意在挑战其"国际规则"主导权的猜度显属战略误判,其若非有意歪曲解读中国有关规则或者纯为推销"中国威胁论"而作宣传,则很大程度上可能是由于其对本国防空识别区规则条款及他国相关实践情况不甚了解的技术瑕疵所致。
    • 陈敬根
    • 摘要: 目前学界通过“主权权利说”、“专属管辖权说”、“其他权利说”等单体论证法和“国际法不禁止即自由说”、“被'适当顾及'说”、“主权性质说”、“自卫权说”等整体论证法证成海上防空识别区合法性的路径,均存在一些不足.作为一个被国际社会普遍接受和运用的国际习惯,沿海国主权的运用,对于其划设海上防空识别区是否具有合法性上的依据,是一个较优的选择.国防权是一种未被条约承认的国际习惯法下的国家基本权利,划设海上防空识别区因满足所有国防权行使的要素而构成一种行使国防权的行为,并获得合法性证成.
    • 曹群
    • 摘要: 美国印太司令部2021年1月所发"蓝皮书"有关防空识别区的内容基本以指责中国东海防空识别区为主,但也进一步解释了美国所持立场,还更加明晰地澄清了美国防空识别区规则的适用对象."蓝皮书"内容虽略有创新,但仍包含诸多瑕疵和不足.在防空识别区规则是否可适用无意飞入领空的航空器问题上,中美之间确有分歧,但美国作法并非目前划设防空识别区之20余国中"多数派",其亦无充分依据攻讦中国相关实践不符合国际法.美方对中国防空识别区实践意在挑战其"国际规则"主导权的猜度显属战略误判,其若非有意歪曲解读中国有关规则或者纯为推销"中国威胁论"而作宣传,则很大程度上可能是由于其对本国防空识别区规则条款及他国相关实践情况不甚了解的技术瑕疵所致.
    • 曹群; 贾丁
    • 摘要: 目前,印度洋沿岸有多个国家公开划设防空识别区(ADIZ),其现行规则颇具特点,不仅反映出对美国等较早划设防空识别区之国规则的继承和发展,还包括一些本地区独有的特色条款。在覆盖范围上,多数印度洋国家的防空识别区延伸至本国领空之外(也有仅在领空内划设者),甚有覆盖他国领空者,但大体均位于本国飞行情报区(FIR)之内,少数与他国飞行情报区有重合。在适用对象上,少数印度洋国家的防空识别区规则对外国军用航空器有所提及,导致适用对象范畴可能"超规",此与其他地区国家所设防空识别区规则略有差异。在适用情况上,多数印度洋国家防空识别区规则均未明确排除适用"仅穿越"而无意进入领空的航空器。另外,部分印度洋国家防空识别区规则的"空防许可"(ADC)和"拦截花销"规定在其他地区实践中甚为少见。近年来,部分印度洋国家防空识别区实践日益受到关注,其有关规则不仅反映出本地区国家对《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解读倾向,相关讨论亦牵涉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专属经济区上空法律地位的诠释。
    • 苏金远
    • 摘要: 本文旨在从地理范围、识别对象、识别程序三个方面对全球范围内的防空识别区国家实践进行调查。调查显示,尽管有一些防空识别区完全在划设国的领空内,多数则超出领空范围,并覆盖划设国的专属经济区甚至公海的上空空域。大多超出领空的防空识别区未明确将无意进入领空的"穿越航空器"排除于识别对象范围之外。其中,穿越军用航空器通常拒绝通过提交飞行计划、报告飞行方位等程序主动识别身份,但它们仍可能通过雷达发现跟踪、无线电通信、抵近目视查证等程序被动识别。事实上,即便是极少数在规则中未将"穿越航空器"列为识别对象的国家,也在实践中对穿越军用航空器进行被动识别。就穿越民用航空器而言,由于多数防空识别区在划设国管理的飞行情报区内,对它们的识别可以通过民用航空交通管理"悄然"进行。在与他国管理的飞行情报区重叠的防空识别区里,大多穿越民用航空器选择遵守主动识别程序,这很可能是因为这些程序带来的额外负担甚微。未遵守主动识别程序的穿越民用航空器可通过雷达发现跟踪、无线电通信等措施识别,一般情况下无需进行抵近目视查证,其安全不受影响。
    • 曹群; 包毅楠
    • 摘要: 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智库和媒体为宣扬中国"威胁"周边,频繁炒作南海防空识别区(ADIZ)议题,但目前并无任何证据显示中国政府有宣告划设南海防空识别区之意图.对于西方媒体的错误分析和歪曲抹黑,亟需向国际社会作出澄清以正视听.若不予以澄清,或将不利于相关各方更为顺畅地开展建设性对话.事实上,所谓此前美国挑战东海防空识别区或将"无视"南海防空识别区之论,在法理上难以逻辑自洽,亦属错误判断.基于相关国际实践,划设防空识别区与领土主权和海域划界并无直接关联,亦与空防能力和军机巡航频次无关,而对正常民机飞行安全有保护作用.
    • 双羽
    • 摘要: 据韩联社消息,当地时间7月22日上午,一架俄安-50预警机在日韩争议的独岛(日本称“竹岛”)上空附近,曾两度闯入韩国领空。韩空军出动F-15K和KF-16战机升空拦截,并在俄军机退出韩国防空识别区之前向俄军机附近开火示警,共发射20枚热诱饵弹和360发机炮弹。韩联社表示,俄罗斯军机“侵犯”韩国领空的行为是史无前例的,之前偶尔会发生俄罗斯军机进入韩国防空识别区的行为。
    • 林尚杰
    • 摘要: 防空识别区是为了国家安全而划设的特殊空域.虽然目前南海防空识别区尚未划设,但东海防空识别区近五年来的实践为南海防空识别区的划设提供了宝贵经验.划设南海防空识别区可以管控潜在危机,应对非传统领域安全威胁,助力"一带一路"倡议.从国际法角度来看,划设防空识别区的关键在于是否与国际法相容,现有的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只能对划设防空识别区起到间接支撑的作用,因此需要完善相关法律依据,为我国防空识别区的划设提供合法有效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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