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调解
治安调解的相关文献在1991年到2022年内共计220篇,主要集中在中国政治、法律、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19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762篇;相关期刊109种,包括湖北警官学院学报、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第四届中国法学博士后论坛等;治安调解的相关文献由220位作者贡献,包括李奋军、裴兆斌、郝树源等。
治安调解
-研究学者
- 李奋军
- 裴兆斌
- 郝树源
- 骆家林
- 梁桂英
- 赵明
- 陈嘉鑫
- 冯艳梅
- 刘启川
- 刘轶
- 司仲鹏
- 吴青青
- 孙长江
- 安富强
- 尤拉吉
- 崔文杰
- 张丞
- 张淑平
- 张红晓
- 张续明
- 张莉
- 徐国辉
- 晁彬
- 杜慧明
- 沈惠章
- 洪志豪
- 王嘉文
- 王建丰
- 王秀萍
- 田克东
- 禹竹蕊
- 胡建刚
- 范立江
- 荣晓莉
- 赵卿
- 陈依卓宁
- 高长永
- 严文涛
- 于晓琪
- 于福洋
- 于远亮
- 于远亮1
- 云山城
- 任惠华
- 何德忠
- 余晟
- 俞志力
- 冯锁柱
- 刘佩锋
- 刘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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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嘉鑫;
李宝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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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关系着社会的安全与发展,公安派出所是承担治安调解、民事调解职能的重要主体。成渝地区基层突出矛盾纠纷呈现特殊性,为了给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针对当前成渝市域社会治理联动机制急需建立、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待健全、城乡典型矛盾纠纷辩证应对机制尚不完善等问题,应加快构建成渝市域调解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完善城乡典型矛盾纠纷辩证应对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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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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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治安调解是公安机关处理治安案件、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方式,是能够真正化解矛盾、及时减少犯罪诱因、有效节约纠纷化解成本、有利于公民规则意识与契约精神培养的纠纷化解方式。在实践中,治安调解制度面临着调解范围不明确、调解程序启动的不确定性、调解协议缺乏法律效力、调解人员调解能力不高等现实困境。只有科学地确定调解的范围、明确树立调解优先原则、积极赋予调解协议法律效力、创新治安调解模式,才能更好的发挥治安调解制度在解决民间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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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圣部;
王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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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治安调解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种重要方式和手段。从执法规范化的视角来看,在治安调解实践中,由于相关的法律规定较为模糊、公安民警的治安调解水平不高、治安调解缺乏有效监督等原因,导致公安机关的治安调解工作无法发挥其应有的社会功能。文章针对在治安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以切实有效地提升治安调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实际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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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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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实践和大量数据有力证明,报警是人民群众遇到困难的首选,公安派出所理所当然成为解决矛盾纠纷的第一窗口,治安调解的应用则尤为突出和广泛。然而在实践中,治安调解工作中也存在诸多问题,影响治安调解工作职能的发挥,对矛盾纠纷的处理产生不利影响。本文以某县一城区派出所为例,对公安派出所治安调解在实践工作中的行使进行研究,剖析该项工作当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完善对策,以推动治安调解工作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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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炜;
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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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阶段,治安调解和人民调解在界分上因为实践中的交叉、混合而存在争议,又在衔接上存在对接机制不完善、运用不协调等问题.通过充分吸收、借鉴部分地区实务中的做法,化用包容性评价设计二阶层的纠纷调解流程,可以解释公安机关调解不涉及治安案件的民间纠纷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探索治安调解和人民调解衔接的具体措施,从而减低对警力资源、司法资源的不必要占用,提高解决纠纷的便捷性,促进社会和谐,维护治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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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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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治安调解中,提高调解成功率,实现矛盾纠纷妥善调处化解,不仅需要公安派出所民警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储备,能熟练运用法律,也需要公安派出所民警掌握语言的技巧,说服、打动当事人,其中,运用好语用缓和策略就是一个关键.语用缓和策略是指调解员通过选择语言来减缓负面效果,弱化各方当事人身体、心理上的冲突,以缓解矛盾、提高调解成功可能性的计策和谋略.治安调解中主要使用了指事型语用缓和策略和行事型语用缓和策略,策略中的附加疑问语具有实施邀约的功能,低调陈述语具有维护形象的功能,话语实据语和假设陈述语具有威慑警示的功能,语用移情语具有增进感情的功能,提供话轮语具有引出话题的功能.调解员作为调解主持人使用以上策略,既实现了自己的交际目的,又保证了调解活动的顺利进行,提高了调解成功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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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琼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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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4月10日凌晨,某实业公司劳动者杨某值夜班时,未经女职工吴某的同意,便对其作出拥抱动作。后吴某报警,所属街道派出所出警调解。该实业公司与杨某达成调解并签署治安调解协议,其上载明:“双方同意开除杨某,吴某不再追究杨某的行为。”2020年4月11日,该公司依据治安调解协议解除与杨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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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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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随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深入推进,派出所民警的执法能力得到了很大提高的同时,因民警执法不规范、执法能力不足、实战经验不足等原因导致被问责的情形仍时有发生。派出所民警要从提高警情处置效率、规范办案程序、规范治安调解、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以防范和化解执法风险。一、快速反应,及时处置警情接处警是派出所民警的主要职责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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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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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治安调解作为派出所民警处理案件的一种方式,对于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秩序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派出所民警要从案件起因、行为情节、案件种类、法律明令禁止调解等方面准确把握治安调解的条件,防止对不符合治安调解的案件调解处理放纵违法行为,过犹不及,影响执法公正,消解执法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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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拉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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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治安调解是公安机关依法解决民间纠纷的重要方式.治安调解以自愿为原则,倡导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能够有效化解矛盾,解决纠纷,预防犯罪和突发事件.治安调解对于缓和社会矛盾、促进安定团结、建设和谐社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新时期,充分化解因民间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把民间纠纷遏制在萌芽状态,对构建涉藏地区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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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兆斌
- 《第四届中国法学博士后论坛》
|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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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辽宁省近三年治安调解实践的调查情况表明,因民间纠纷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与社会变迁相关的新特点,与之相对应,治安调解已经成为治安案件查处和平息纠纷、化解矛盾的主要方式.但是,无论立法还是执法实践,治安调解在公安基础工作方面的重要性与其得到的重视程度显然极不相称,且显现立法和实践断裂的现象.在立法上规范治安调解的适用条件,在制度建设上建立治安调解的考核、激励和监督机制;在实践中推行当场调解程序、辨证处理调解与取证的关系、提高民警调解业务能力、将治安调解纳入"大调解"机制、利用现有立法赋予治安调解书相应的法律效力等是在调查基础上得出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