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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入因素

介入因素的相关文献在1984年到2022年内共计81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外交、国际关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80篇、专利文献13152篇;相关期刊61种,包括西部法学评论、湖南警察学院学报、辽宁警专学报等; 介入因素的相关文献由103位作者贡献,包括刘勤竹、温建辉、潘超伟等。

介入因素—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80 占比:0.60%

专利文献>

论文:13152 占比:99.40%

总计:13232篇

介入因素—发文趋势图

介入因素

-研究学者

  • 刘勤竹
  • 温建辉
  • 潘超伟
  • 胡胜
  • 魏立楠
  • 丛文俊
  • 严巨泉
  • 何勇
  • 何永东
  • 关玉生
  • 期刊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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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荣春
    • 摘要: 由于自然因素及其所包含的被害人特异体质只是因果性即因果关系得以形成的外在条件,用其说明结果归属的介入因素不应包括自然因素及其所包含的被害人特异体质;由于“自己不能介入自己”,故用来说明结果归属的介入因素也应排斥行为人的行为。于是,介入因素只应包含被害人的行为和第三者的行为。在介入被害人行为的场合,解答结果归属的标准是“介入正常性”,即被害人行为的正常介入不阻断结果对于被介入行为的归属;在介入第三者行为的场合,解答结果归属的标准是“介入正当性”。而当第三者行为介入属于非正当性介入时,其又分为替代性介入和非替代性介入,前者阻断结果之于被介入行为的归属性,后者不阻断此归属性。而非替代性介入不影响结果对于被介入行为的归属,可通过重叠的因果关系和片面共同实行犯得到进一步的说明。
    • 刘冕; 康均心
    • 摘要: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学说理论林立,是一片既充斥着巨大争议,又有着无比探寻价值的学术宝地.我国刑法传统理论由于在因果关系判断方法论上的不足,学者们不断将关注目光投入到域外的理论与实践当中,研究成果丰富.我国刑法因果关系的传统立场认为是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客观的因果联系,其立足于哲学的知识论立场来解决问题,由立场所致的判断方法,难以在复杂的司法案件中准确认定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从而受到了理论上的批判和反思.域外刑法因果关系理论源远流长,德国的条件说和客观归责理论、日本的相当因果关系说和危险的现实化理论、英美的双层次理论等先后被引入国内,受到高度关注.各有特点也各有不足,但经过理论与实践的渐进衍变,至少在理论上理清了归因与归责的关系,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以归责为特征成为了学界普遍共识.尤其是危险的现实化理论和客观归责理论在结果归属的判断上更具方法论意义,成为当今学术和实践的增长点.理论价值可以为我所用,以扭转立场理念、优化判断规则,并检验司法实务中争议较大的刑法因果关系的认定.对于我国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判断,应走出一条在借鉴归责层面理论有益素材基础上纳入规范判断的归责优化之路,既要以规范思考的方法为依托,又要注重提炼、归纳出复杂因果流程的具体类型.
    • 贺雨寒
    • 摘要: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是刑法犯罪论中的犯罪构成体系最为关键的一个要素,对正确定罪量刑有着重要的作用,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各式各样介入因素的出现,使案件复杂化,对认定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从而进一步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了极大困扰.本文从因果关系、介入因素、存在介入因素时因果关系的认定以及介入因素对定罪量刑的影响进行分析与研究,从而达到正确认定因果关系,确定构成犯罪,对刑事责任进行追究,更好服务于司法实务的目的.
    • 周袅娜
    • 摘要: 刑法学,即刑事实体法,属于刑事学,主要任务是研究如何定罪量刑.我国刑法大致分为总论和分论,总论里包括刑法论、犯罪论和刑罚论,而犯罪构成体系则是刑法总论里关于定罪量刑的知识框架和底层逻辑.而在定罪环节里,因果关系则是衔接危害结果与危害行为最为关键的要素,可以说因果关系的解决是实害结果的归属问题.由于实务案件的复杂性,在先行危害行为的发生过程中往往会存在其他有影响因果关系判断的介入因素,所以研究介入因素的判断逻辑是解决定罪问题的关节环节.
    • 常家琛
    • 摘要: 刑法因果关系解决的是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是否具有因果联系,行为人是否应为危害结果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介入因素下的刑法因果关系是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由于缺乏统一有效的判断标准,给司法实践带来了困难.本文旨在学术分析的基础上,为判断介入因素下的刑法因果关系提供一个明确的判断标准,为指导司法实践和维护法律权威保驾护航.
    • 李赛
    • 摘要: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一直是法学界的热点话题,同时也是司法实践过程中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故对因果关系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中通过结合多种学说,对造成因果关系中断的介入因素的概念、特征、类型,对因果关系的影响方面以及结合社会中出现的案例对介入因素背景下的因果关系进行分析,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 刘德法; 李沙沙
    • 摘要: 渎职犯罪与贪污贿赂犯罪同属于职务犯罪,但渎职犯罪并没有引起足够的关注。目前渎职犯罪缓刑适用过多,可能影响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赖。只有正确认定渎职犯罪的规范构造才能正确量刑。基于刑法教义学,否定将主观方面的差异作为区分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的标准,重新认定滥用职权罪的罪过形态和主观徇私的地位,并进一步对渎职行为和重大损失结果进行规范认定,进而推出行为类型的差异,才能得出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定依据。此外,在司法实践中,渎职犯罪与相关犯罪出现竞合时应当以数罪并罚为处理原则,以从一重论处为例外。规范认定渎职犯罪并对其进行精准打击,符合刑事政策上的合目的性。
    • 韩宇川
    • 摘要: 刑事因果关系存在二方面含义,一方面是危害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必然的、内在的、合乎规律的引起与被引起关系,即事实上的因果关系;另一方面是被告人主观上对这种事实因果关系有一定程度的认知,存在故意或过失的主观构成要件.命案中,尸检报告的鉴定结论能够确定被害人的死亡原因,但死亡原因不等同于因果关系,故案件审理尚需以鉴定结论为核心,将尸表检查、解剖检查、病理检查、损伤机制等全部尸检客观证据与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等言辞证据相结合,判断被告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的刑事因果关系.
    • 邹兵建
    • 摘要: 我国学界以往倾向于以一种静态的眼光看待相当因果关系说,将其视为一个一成不变的理论学说.但实际上,它是一个不断发展的理论学说,包含了多种可能的理解路径.只有准确把握了相当因果关系说的发展脉络和实质要义,才能对其做出客观公允的评价.运用“理想类型”的分析方法,根据考察对象和判断标准的不同,可以将相当因果关系说分为概率论的相当因果关系说、经验论的相当因果关系说和规范论的相当因果关系说.在考察对象上,相当因果关系说经历了从只考察因果流程相当性到既考察行为相当性又考察因果流程相当性的转变过程.在判断标准上,相当因果关系说经历了从事实性的、经验性的判断标准到规范性的判断标准的转变过程.在采用事实性判断标准的阶段,相当因果关系说的主要缺陷在于无法实现从事实到规范的跳跃.而在采用规范性判断标准的阶段,相当因果关系说的主要不足在于未能为抽象的判断标准提供具体的、有可操作性的下位规则.相当因果关系说尤其是规范论的相当因果关系说为客观归责理论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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