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清华法学 >论相当因果关系说的三种形态

论相当因果关系说的三种形态

     

摘要

我国学界以往倾向于以一种静态的眼光看待相当因果关系说,将其视为一个一成不变的理论学说.但实际上,它是一个不断发展的理论学说,包含了多种可能的理解路径.只有准确把握了相当因果关系说的发展脉络和实质要义,才能对其做出客观公允的评价.运用“理想类型”的分析方法,根据考察对象和判断标准的不同,可以将相当因果关系说分为概率论的相当因果关系说、经验论的相当因果关系说和规范论的相当因果关系说.在考察对象上,相当因果关系说经历了从只考察因果流程相当性到既考察行为相当性又考察因果流程相当性的转变过程.在判断标准上,相当因果关系说经历了从事实性的、经验性的判断标准到规范性的判断标准的转变过程.在采用事实性判断标准的阶段,相当因果关系说的主要缺陷在于无法实现从事实到规范的跳跃.而在采用规范性判断标准的阶段,相当因果关系说的主要不足在于未能为抽象的判断标准提供具体的、有可操作性的下位规则.相当因果关系说尤其是规范论的相当因果关系说为客观归责理论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