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性腐败
隐性腐败的相关文献在1994年到2022年内共计94篇,主要集中在中国政治、经济计划与管理、中国共产党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94篇、专利文献1031篇;相关期刊78种,包括民主与法制、廉政文化研究、人民论坛等;
隐性腐败的相关文献由99位作者贡献,包括朱俊卿、池国华、谢红星等。
隐性腐败
-研究学者
- 朱俊卿
- 池国华
- 谢红星
- 林建华
- 水风
- 洪振快
- 邓崇专
- 丁江
- 丁燕飞
- 严若森1
- 乔虹
- 于磊焰
- 云鸣
- 伟勋
- 何丹翩
- 何威风
- 何敏
- 侯国林
- 军驿
- 刘奕
- 刘强
- 刘树森
- 史可
- 吏林山1
- 向贤彪
- 吴
- 吴佳居
- 吴铖铖
- 唐宋
- 唐钧
- 姜彦竹
- 姜洁
- 孙晋同
- 孙自法
- 宋婷
- 宋芹
- 寇政文
- 尚远方
- 巍芳 王磊
- 师荣耀
- 张枫逸
- 张英魁
- 张飞
- 彭小嘉
- 徐家良
- 徐捍军
- 惠丽丽
- 房立洲
- 操鸣婵
- 新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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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宗光;
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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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贪腐类行为逐渐呈现出隐蔽性、复杂性等特征,并由此衍生出“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和利用“影子公司”进行职务违法犯罪的问题。在“影子公司”类职务犯罪中,公职人员有的隐藏于幕后,有的与利益相关方结成共同体,有的借亲友之名实际操控,该类职务犯罪的成因既包括机制层面的不健全、不完善等外在因素,也包括行为人甘于被“围猎”的主观因素。当前治理公职人员利用“影子公司”实施职务违法犯罪需要多措并举,精准施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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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国华;
朱俊卿;
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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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我国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需要构建联防联控的综合治理体系来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以内部控制和业绩考核两项制度为研究视角,利用2009年《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发布为外生冲击,采用双重差分法与分组检验程序,就二者构成的制度系统对高管隐性腐败是否能够发挥综合治理效应这一问题,分别从“互补性”与“效率性”两个维度进行检验。研究发现,两项制度对高管隐性腐败的防治具有双向补充效应,且不存在部分替代关系引发的效率性损失;进一步发现,业绩考核制度的变化带来了隐性腐败程度的降低,但内部控制在其中并没有表现出中介效应或遮盖效应,说明二项制度之间不存在程序上的互补替代关系;区分五要素发现,内部控制促进业绩考核制度防治隐性腐败的关键在于内部环境和内部监督,而不包括控制活动;最后,考虑制度环境的影响,发现综合治理在产权保护强与法律执行强的地区具有长期效果,而在产权保护弱与法律执行弱的地区不具有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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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保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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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家两制"已成为一种普遍的腐败行为,各部门、各领域的各职级领导干部均有涉及。"一家两制"的实质内核是领导干部双重角色引发的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冲突,是领导干部追求不正当个人利益的结果。"一家两制"手段和形式多样,比如有失公允的政策偏向、信息扩散的内部偏好、幕后转向台前的面子资本、寄生依附的利益关联等,这些造成了对公共利益的破坏,并威胁着党和国家的形象。为此,需要加强专项治理,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亲属营利法律规范机制,以"一家两制"情况报告解决权力信息不对称,完善领导干部权力行使规避机制,以"一家两制"奖励举报机制治理权力腐败隐性化,防止公权异化,促进良好的政商关系与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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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运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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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存在的“太平官”以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疲疲沓沓混日子的心态懒政怠政,身在其位不作为,从根本上违背了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这种隐性腐败异化了个人引导理念、弱化了组织发展动力、损害了公众利益和政府形象,是社会公共管理发展的一颗隐形“毒瘤”,务必通过构建全面的法律体系、筑牢严密的思想防线、加快政府转型和完善监督机制实现标本兼治,以促进政府治理和社会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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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国华;
朱俊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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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从激励角度探究高管腐败的治理机制,本文以2009年《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发布为外生事件构建准自然实验,综合采用双重差分法与中介效应分析法,实证检验业绩考核制度的变化对高管隐性腐败行为产生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该办法实施后,中央企业高管的隐性腐败显著减少,并且这一作用机制是通过提高薪酬契约的激励效率来实现的.进一步研究发现,该办法抑制高管隐性腐败主要是降低激励过度诱致的腐败,而对于激励不足导致的腐败却作用甚微;该办法抑制高管腐败的作用主要发生在产权保护与法律执行力度强的地区,在产权保护与法律执行力度弱的地区其作用效果并不显著.因此,在反腐败过程中,除了"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建立恰当的激励机制同样重要,而激励效率的提升离不开制度环境的协同,这对于全面认识腐败治理机制与深入推进"不能腐 、不敢腐 、不想腐"机制建设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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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建华;
吴佳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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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隐性腐败是与显性腐败相对应的、隐蔽的、变形的腐败行为,具有利益交换的延时化与间接化、索贿受贿的技术化、权情权色交易的人情化、敲诈勒索的"后路化"与"儒雅化"以及精神思想颓废化与工作形式主义化的特征.隐性腐败行为影响恶劣,危害巨大,因而,惩治隐性腐败行为是当前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方面,不可忽视,必须给予坚决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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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建华;
姜彦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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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隐性腐败是与显性腐败相对应的、隐蔽的、变形的腐败行为,具有利益交换的延时化与间接化,索贿受贿的技术化,权情、权色交易的人情化,敲诈勒索的"后路化"与"儒雅化",精神思想颓废化与工作形式主义化的特征.隐性腐败的产生具有多重原因,既有公职人员的主观因素,也有制度以及糟粕文化的客观因素.隐性腐败行为影响恶劣,危害巨大.因而,惩治隐性腐败行为是当前反腐倡廉工作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