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民检察院
基层人民检察院的相关文献在1988年到2021年内共计73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社会学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72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4190篇;相关期刊44种,包括法制与社会、人民检察、政治与法律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2011法律监督的新视野研讨会等;基层人民检察院的相关文献由79位作者贡献,包括傅国云、张强、仇振武等。
基层人民检察院
-研究学者
- 傅国云
- 张强
- 仇振武
- 付钧
- 代中现
- 何宝玺
- 何谷峰
- 傅德平
- 冯天平
- 刘丕训
- 刘庆国
- 刘文俊
- 刘检
- 刘民安
- 刘祥福
- 刘维明
- 向泸宝
- 吕振溪
- 孙光骏
- 孙延平
- 安静超
- 宋哲雯
- 崔彦
- 崔跃武
- 庄豪源
- 张杰
- 张维晓
- 张贵江
- 施梅妹
- 晓明
- 李恩林
- 李柏青
- 李玉琪
- 李相云
- 李联金
- 杨凤佐
- 杨新强
- 杨本加
- 杨梅
- 林雨
- 樊华松
- 毕勒格
- 池寒冰
- 王争
- 王俐娜
- 王涛
- 王琼
- 王祺国
- 王锡敏
- 石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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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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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层人民检察院编研报送备选指导性案例,应当熟悉指导性案例要求,选择确立类案适用规则或者总结相关检察工作方法的案例予以报送.基层人民检察院应当具备案例意识,善于发现、乐于总结、勤于思考,夯实案例指导工作基础.案例撰写应当体例规范,行文简明、准确.针对存在的问题,基层人民检察院可以采取拓宽渠道、加强制度建设、业绩评价引导等方式,加强指导性案例编研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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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兴东;
马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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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截至2019年底,我国新一轮的司法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对于人民检察院的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制度、司法责任制和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四个方面的改革已基本完成,对于这种自上而下的制度架构是否达到了最初改革的目的还需要得到实践的证成,通过对云南省基层人民检察院司法现状的调研,综合分析了改革过程中基层人民检察院存在着的人案比矛盾、知识结构体系以及边贫民地区基层检察院面临的实际困难等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以供参考和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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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泸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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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4月13日上午,咸丰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内设机构改革授印仪式。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瞿万兵主持,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美福主题发言,全院干警职工参加会议。2019年6月,该院按照《湖北省基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相关要求,以强化法律监督、服务检察工作为中心,调整优化检察业务机构职能配置,认真组织实施内设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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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攀;
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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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不容小觑,很多犯罪问题都是未成年人冲动、法律观念淡薄造成的,既然主观恶性不大,那么本着矫治的目标,中国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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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新;
郝利凡
- 《2011法律监督的新视野研讨会》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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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有民行抗诉模式下,作为民行检察职权重要载体的基层院民行部门地位比较尴尬;以民诉法修改为契机,探讨如何发挥基层院民行部门在审判监督中的作用,保持检察机关民行审判监督整体的合力至关重要.本文拟从直辖市的角度出发,分析现有抗诉模式下北京市基层院民行部门职能发挥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而对基层院民行部门作用发挥的具体路径进行探讨,即建立同级抗诉模式,再审检察建议法律化,调整观念,树立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的监督理念,调整基层院民行部门案件质量内部考评体系,建立上下一体的抗诉案件追踪制度,检、法联动体制的建立,加强培训,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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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新;
郝利凡
- 《2011法律监督的新视野研讨会》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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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有民行抗诉模式下,作为民行检察职权重要载体的基层院民行部门地位比较尴尬;以民诉法修改为契机,探讨如何发挥基层院民行部门在审判监督中的作用,保持检察机关民行审判监督整体的合力至关重要.本文拟从直辖市的角度出发,分析现有抗诉模式下北京市基层院民行部门职能发挥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而对基层院民行部门作用发挥的具体路径进行探讨,即建立同级抗诉模式,再审检察建议法律化,调整观念,树立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的监督理念,调整基层院民行部门案件质量内部考评体系,建立上下一体的抗诉案件追踪制度,检、法联动体制的建立,加强培训,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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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新;
郝利凡
- 《2011法律监督的新视野研讨会》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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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有民行抗诉模式下,作为民行检察职权重要载体的基层院民行部门地位比较尴尬;以民诉法修改为契机,探讨如何发挥基层院民行部门在审判监督中的作用,保持检察机关民行审判监督整体的合力至关重要.本文拟从直辖市的角度出发,分析现有抗诉模式下北京市基层院民行部门职能发挥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而对基层院民行部门作用发挥的具体路径进行探讨,即建立同级抗诉模式,再审检察建议法律化,调整观念,树立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的监督理念,调整基层院民行部门案件质量内部考评体系,建立上下一体的抗诉案件追踪制度,检、法联动体制的建立,加强培训,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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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新;
郝利凡
- 《2011法律监督的新视野研讨会》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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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有民行抗诉模式下,作为民行检察职权重要载体的基层院民行部门地位比较尴尬;以民诉法修改为契机,探讨如何发挥基层院民行部门在审判监督中的作用,保持检察机关民行审判监督整体的合力至关重要.本文拟从直辖市的角度出发,分析现有抗诉模式下北京市基层院民行部门职能发挥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而对基层院民行部门作用发挥的具体路径进行探讨,即建立同级抗诉模式,再审检察建议法律化,调整观念,树立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的监督理念,调整基层院民行部门案件质量内部考评体系,建立上下一体的抗诉案件追踪制度,检、法联动体制的建立,加强培训,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