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执行检察
刑事执行检察的相关文献在2013年到2022年内共计96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96篇、专利文献50867篇;相关期刊34种,包括法制博览、法制与社会、人民检察等;
刑事执行检察的相关文献由133位作者贡献,包括桑先军、王守安、侯亚辉等。
刑事执行检察—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50867篇
占比:99.81%
总计:50963篇
刑事执行检察
-研究学者
- 桑先军
- 王守安
- 侯亚辉
- 吴燕燕
- 拉毛扎西
- 申国君
- 胡一凡
- 赵留相
- 陈海华
- 马朝阳
- 黄畅
- 严文君
- 乔萧菲
- 仇振生
- 付芳琳
- 何剑
- 余大伟
- 余才忠
- 兰婷婷
- 关艳晖
- 刘冬
- 刘新群
- 刘沛泉
- 刘洋
- 卞增智
- 卢小兵
- 卢小兵1
- 卢然
- 史焱
- 吴宗宪
- 周伟
- 周晓东
- 周洪波
- 呼延金平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 姚鲁
- 孙伟
- 孙琳
- 孙麒
- 安稳
- 尚爱国
- 张书铭
- 张叶青
- 张志新
- 张永泉
- 张泽涛
- 张珂
- 张花
- 张花2
-
-
-
-
摘要:
王顺安,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犯罪与司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会副会长、中国行为法学会执行行为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犯罪学会高级顾问、中国检察学会刑事执行检察研究会顾问、法商智库顾问、海德智库战略委员会副会长暨社区矫正法治研究院院长。
-
-
赵钰;
韩红霞
-
-
摘要:
对社区矫正工作实行巡回检察,是我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制度创新。近年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对西宁市城北区、海北州门源县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及“回头看”工作,并借助“外脑”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与巡回检察,为全省范围内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也为全省检察机关全面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
-
马朝阳
-
-
摘要:
财产刑是指强制犯罪分子缴纳刑事判决、裁定确定的罚金,或没收财产的总称。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执行罚金刑、没收财产刑执行活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实行监督[1]。在实践中,人民群众更多地是关注判了几年的监禁刑,而很少关注罚金刑的判处和执行,导致目前人民法院的大量财产刑判决存在执行率偏低,除了先期缴纳罚金之外的,大部分处于"空判"状态。由于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与人民法院财产刑事执行相关各部门缺乏相应的工作机制,财产刑的监督浮于表面,造成对法院内部立案、执行等程序缺乏监督,不移送立案执行或立案后不执行情况时有发生。因此,检察机关更有效地发挥和改进监督职能,达到罚金刑理想的法律效果,是刑执干警必须思考的现实问题。
-
-
侯亚辉
-
-
摘要:
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将主动自觉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责,扎实推进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积极参加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着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围绕中心、提高站位,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促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
-
德吉措毛
-
-
摘要:
在2015年之前,基层检察院的检察形式为监所检察,在检察厅更名之后开始进入到了刑事执行检察的时代.但是人员编制方面仍然沿用过去的方法,但工作量比以前有所增加,与此同时,与其他检察业务相比,刑事执行检察处于边缘化,基层检察院的软硬件设施以及人员配置都不够完善,存在监督不到位、人才数量不足、信息不及时等方面的问题.在新时期,基层检察院要转变工作模式,加强对人才的引进,提高监督的实效性.
-
-
拉毛扎西
-
-
摘要:
为了促进大通县辖区剥夺政治权利刑罚的规范化执行,进一步提高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实效,我院驻所检察室于2020年8月25日至27日依法对辖区派出所执行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活动予以专项检察活动,梳理了剥夺政治权利类罪犯监外执行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应对策,并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
-
马朝阳
-
-
摘要:
财产刑是指强制犯罪分子缴纳刑事判决、裁定确定的罚金,或没收财产的总称.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执行罚金刑、没收财产刑执行活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实行监督[1].在实践中,人民群众更多地是关注判了几年的监禁刑,而很少关注罚金刑的判处和执行,导致目前人民法院的大量财产刑判决存在执行率偏低,除了先期缴纳罚金之外的,大部分处于"空判"状态.由于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与人民法院财产刑事执行相关各部门缺乏相应的工作机制,财产刑的监督浮于表面,造成对法院内部立案、执行等程序缺乏监督,不移送立案执行或立案后不执行情况时有发生.因此,检察机关更有效地发挥和改进监督职能,达到罚金刑理想的法律效果,是刑执干警必须思考的现实问题.
-
-
-
王晓丹;
王章丁
-
-
摘要:
从一个监控视频里的手抖画面,他挽救了一名在押人员的生命;从一个眼神的闪躲,他发觉案件背后另有隐情……自2001年退伍后,罗田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人员周发伦从事检察工作已经整整20年。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的工作态度,让党龄28年的他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能从细微之处明辨真相,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正常进行。
-
-
桑森
-
-
摘要:
刑事执行检察派出院是具有专门属性的检察派出机构;在省级检察院直派直管模式中,刑事执行检察派出院行使市级检察院职权符合检察组织机构模式的改革方向。现阶段,应制定刑事执行检察派出院建设与管理的专门工作办法,规范刑事执行检察派出院案件管辖职权,切实将刑事执行检察派出院作为探索深化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司法管辖制度的主要载体,进一步深化派出检察院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