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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全国规划实施学术研讨会

第二届全国规划实施学术研讨会

  • 召开年:2014
  • 召开地:广州
  • 出版时间: 2014-12-06

主办单位:中国城市规划学会

会议文集:第二届全国规划实施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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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在土地利用方式倒逼城市发展转型的背景下,存量用地的实施规划成为新常态下城乡规划转型的重点.本文以武汉市整治提升区规划为例,强调"以人为本"的规划理念,创新性地提出了整治提升区规划的概念内涵及规划策略,探讨了整治提升区规划的特点及创新机制.以中山大道整治提升区规划的具体实践为例,分别从道路整治、环境重塑、文化回归、业态升级等方面提出整治措施,将"以人为本"规划理念贯穿始终,为其他地区开展同类工作提供有益借鉴.
  • 摘要:在国家大力谋划、破解与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背景下,立足四个思考基点,笔者围绕"用'文态'提升空间规划内涵"这一中心,寻找文化和空间规划关系的契合点,搭接"文化—空间"多层次融合体系,进而提出构建中国"文化—空间"规划管理系统(CCSPMS)的战略设想,以推动未来中国新型城镇化的文化转向、文化自觉及文化自为.
  • 摘要:在中国城镇化进程中,通过对城市规划实施成效和城市发展环境的监测评价,将增强对城市发展即时的认知和引导,确保规划实施的有效性,并对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实现城市发展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的转型有重要意义.评判现阶段的实施结果和规划目标的一致性与实施结果相比规划原始状态的有效性,是探讨城市规划实施评估的核心问题,一致性和有效性的矛盾和协调,折射了实施过程的严肃性和规划目标的科学性.基于规划实施一致性和有效性的理论框架,开展了中英规划实施评估的比较研究.通过文献梳理和案例分析系统研究了英国法定规划评估体系与其选用一致性和的有效性评估方法的条件和要素需求.最终,围绕一致性和有效性的关系,为中国建立城市规划实施评估体系提供四点启示.
  • 摘要:当前城乡规划实施评价存在规范性差、主观认知不足、方法论缺失等问题,使其难以有效开展,可从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内容体系、评价组织与方法、结果判定三个方面探索提高城乡规划实施评价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规划实施评价内容应围绕目标实施、空间发展、公众参与和措施落实四个领域展开,突出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和空间发展落实,并以近期为重点评价时段;实施评价组织宜采用第三方主导、多方参与的模式,评价方法应注重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将目标评价与规划实施过程分析相结合;评价结果判断应包括对规划目标实现程度的评价和对规划实施过程的检测两方面的内容.
  • 摘要:传统村落是中华文明的根基和农耕文明的精粹,承载了大量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和经济价值,是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的有机结合体.近年来,为了更好地保护农耕文化遗产,促进美丽乡村的建设,可实施性的传统村落保护规划逐渐受到关注.本文从村落保护规划的监管机制、运营机制和自主机制三个方面,总结了政府、开发商、村民在传统村落规划实施中的主导作用,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三位一体"模式.并详细地阐述了模式的框架和内容,其中政府的监管是村落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开发商的经营是村落发展的动力,村民的自组织是村落发展的内生力量.只有将三者有机协同,才能更加有力地保障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的实施.
  • 摘要:在全面深化改革之年,贯彻实行新型城镇化,落实中部崛起战略.本文以湖北省"四化同步"21示范乡镇规划为例,解析产业发展、空间布局、人口流动、设施配套、社会保障、生态保育六个层面的新型城镇化,着重探索中部地区乡镇如何创新实施"三规合一"的编制机制与路径.
  • 摘要:在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及强调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的背景下,湖北省全面推行了"四化同步"示范乡镇的规划编制工作.论文结合湖北省21个示范乡镇之一的武汉市江夏区五里界街的"四化同步"规划编制,从"城规"与"土规"的规划协调角度,利用理论综合和实践分析,总结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指导思想、工作方法、工作重点、规划总量、用地布局方面的差异.探索"两规合一"的必要性,提出特大城市周边地区乡镇"两规合一"的实践主要注重在现状指标、规划年限、规划指标、用地布局、空间管制、重点项目和土地集约节约等方面的协调统一.
  • 摘要:本文以村庄规划实施为主线,在梳理以往两轮村庄规划实施效果及分析城乡"二元化"特征的基础上,提出了造成广州市村庄规划效果不理想及村庄地区现状发展问题的根源,是政策制度设计与村庄地区空间分异特征相脱节而导致的政策失效.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了在市域层面构建四大分区的空间设想,并分别对各分区内的不同类型村庄提出政策指引.此外,在宏观层面上提出了保障规划实施及落实空间政策分区的整体制度体系的设计思路,使各类细分政策更具有针对性和可实施性.
  • 摘要:本文介绍了乡村治理多方参与主体包括政府、企业、规划师和农民,在乡村治理公共政策制定实施过程中,中国普遍采取自上而下的决策方式和治理模式,即政府、企业和规划师制定的乡村治理政策,并未将农民的利益和切身需求作为决策的核心价值观,从而使乡村治理过程和结果呈现"农民置下"的被动接受状态,国家和社会的投入并未产生应有的政策效能.各参与主体切实转变治理理念,回归本原的"农民置上"理念产生的政策效果截然不同,农民始终作为受益和实施建设的主体存在。并提出了公共政策视角的乡村治理政策建议,乡村立法是乡村治理的基本法律保障,乡村发展是乡村治理的基础经济保障,乡村秩序是乡村治理的基本社会保障。
  • 摘要:论文研究目的是明确城市规划行政的范围和分类,提高行政效率.首先从《行政许可法》上追溯行政许可的概念与分类,理清行政许可的设定原则.然后结合城市规划行政管理,认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规划行政许可与行政审批的界限不清,规划许可的要求与现实脱节,行政许可分类不明确,行政主体权责模糊,公平与效率的平衡点难以把握.最后论文建议对规划许可与审批制度进行适度改革,实现行政目标.
  • 摘要:本文认为公众参与是政府通过开放途径让公众影响行政立法、制定公共政策、决策公共事物的行为,是自上而下的.首先对公众参与含义做出界定,认为公众参与这类行为是政府必须提供的公共服务.然后提出公众参与服务的生产者与提供者可以合一或者分离,通过论证服务生产者与提供者分离时产生的交易成本比由政府单独供给公众参与服务的管理成本更低,得出公众参与服务的生产主体可以多元化发展的结论.最后从政府职能的可契约化、重塑公众参与的行为链条、实际案例、前景预估四方面分析"公众参与城乡规划"服务的可外包性.
  • 摘要:当前中国城市建设中,空间的开发与空间的保护是相对割裂的,经济利益平衡机制单一,且均是在各自的轨道上运行,缺乏从城市整体利益出发的空间机制构建.一方面如历史空间保护等是通过单纯地限制发展、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对产权人发展权益未充分考虑,保护效果不理想;另一方面城市空间的开发如旧城改造单纯依靠就地增加容积率的方式来平衡利益,带来环境、交通、历史空间消失等一系列城市问题,实质上是国家通过损失未来可开发空间的利益为其买单.城市规划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城市整体的公平和利益,而容积率是重要的调控手段.本文通过分析美国发展权转移、中国台湾地区容积转移制度的经验及启示,提出建立符合中国国情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规划控制下的空间转移机制,在城市整体层面建立开发与保护挂钩的规划主动实施机制,以更好地保护脆弱的空间资源,引导城市合理发展.
  •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当前绿色交通发展的趋势与基础,针对绿色交通发展目前仍然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在内涵认识、理念推广、绿色交通与城市空间协调、交通技术体系完善等方面,结合作者的实践展开了有关绿色交通规划设计思路和方法的实践探索.
  • 摘要:中国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议题之一是城乡发展方式的转变,这是由世界经济格局和国家宏观经济环境所决定的.全国各级城市都面临这一问题,但对于资源型城市来说,这一问题更为紧迫.2013年,国家发布了《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为资源型城市的转型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依据.《规划》将资源型城市划分为成长型、成熟型、衰退型和再生型城市四大类,成长型城市面临的转型环境相对宽松,衰退型城市既有的研究也已十分丰富,再生型城市大多已经部分实现了转型,而成熟型城市的转型相对来说,是最缺乏研究的.作为重要的铜矿后备基地,资源成熟型城市的代表,江西省德兴市的产业与城市转型发展面临着多重机遇与挑战,本文通过综合分析德兴市的资源概况与区位条件及其产业转型的优势与困境,得出了德兴市面向服务业转型的路径,构建了德兴市的服务业体系,进一步对德兴的"金"、"银"、"铜"三个主要城镇化地区的服务业空间布局提出了策略性的建议,并在德兴全域规划了十大重点服务业集聚区,进一步指出了德兴市向服务业转型发展的保障机制,对于中国其他资源成熟型城市的产业转型和服务业总体规划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 摘要:文章通过对历史地段保护规划实施过程中各社会主体的价值取向及作用进行分析研究,来探讨经典的历史地段保护理论是否真的可实施.本文通过福州苍霞历史建筑群规划实施的实际案例分析,具体研究政府、开发商、规划部门、居民、市民、学者等各社会主体究竟在实施过程中发挥什么作用,总结规划实施过程的经验及教训,提出保护规划实施必须具备的法制、经济、技术、监督四项保障机制.
  • 摘要:本文以其中的孝义市为研究对象,对其城市规划实施效果和成因进行了分析总结,并对当前城市规划实施面临的挑战以及规划实施机制的创新进行了探讨,应通过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公众参与的程序、方法,以保障公众参与的有效性与公正性,同时对公众参与主体的范围、组织、权利、义务、法律救济等内容予以明确。进一步研究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城市规划听证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公众参与反馈制度。必须增强各方面对城市规划实施评估的重视,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为导向,促进规划评估的制度化、法律化、动态化,建立贯穿“规划编制-审批-实施-评估-监督-修改”全过程的动态机制,提高决策水平,强化规划管理。
  • 摘要:本文从更新项目和实施机制两个层面来评估深圳近四年的城市更新实践情况,分析城市更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指出在新型城镇化理念指导下,城市更新需要从更新理念、更新内容、更新方式、更新功能和更新机制上进行转变,并提出了包括空间、产业、社会、文化等多元要素的可持续发展更新策略,以及探索建立面向实施的更新制度体系,实现更高质量推进深度城市化的目标.
  • 摘要:经过多年的发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技术及管理体系已进入了瓶颈阶段,各地已开始展开控规的创新性尝试.本文通过对中山市现有的规划编制体系进行分析,思考现有控规刚性控制的客观缺陷,探索控规编制体系在弹性控制方面优化和改进的可能性,尝试理清在弹性控制方面的发展思路.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对控规的编制体系、规划控制管理体系、规划调整程序进行简化处理。研究针对不同的规划调整事项,制定相应的审查程序,避免“小调整、多程序”的高行政成本运行模式,提高行政效率。控规动态维护相对于僵化的控规调整来说是弹性的,是对非强制性指标的调整,是有利于规划面向市场、应对变化多端的发展态势的重要举措,还要对控规编制单元进行重新划定,从被动调整控规转为主动出击。
  • 摘要:构建新型城乡关系需从"重城轻乡"走向"城乡一体化",而村庄规划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管理的重要手段.广州市村庄规划坚持从尊重村民意愿、解决实际问题出发,在深入探讨村庄规划理论和政策体系的基础上,着力于村庄分类指引、合理化功能分区、村民参与"共编共管共用"、多规协调、信息化建设等举措,构建具有广州特色的城乡统筹体系,并因此成为全国村庄规划编制与信息化建设试点城市.文章系统梳理了本次广州市村庄规划的背景、问题及针对问题的工作实践,概括了广州市村庄规划的系统性、多主体参与、规范性、可操作性、可持续性等特征.广州市村庄规划实现了城乡规划编制与管理的全域覆盖和无缝衔接,可望为其他地区的相关规划编制和实施提供参考和借鉴.
  • 摘要:本文针对乡村地区规划编制水平不高、规划实施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在规划理念、管理办法、技术标准、人才保障等方面,就如何加强乡村规划实施管理,简要介绍成都的实践做法.在总结探索城乡综合改革配套试验区以及两次灾后恢复重建实践经验基础上,为实现成都市城乡规划管理“转型升级”,将灾后重建经验转化为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新常态,解决农村规划管理存在的规划编制水平不高,规划方案转化施工图审查环节脱节、施工图转化实施效果环节脱节(简称“一不高、两脱节”)的问题,成都乡村规划管理在规划理念、管理办法、技术标准、人才保障等方面探索出了一套做法,形成“一支队伍、一套标准、一套制度、一笔资金、一套机制”管理方法,保障乡村规划实践的持续提升。
  • 摘要:自2009年住建部颁布《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试行)》后,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成为热点,也引发了学术界对如何真正有效评估规划实施情况这一议题的讨论.有学者将当前实施评估主要内容归纳为指标考量、空间描述、项目实施判定、部门协同分析、公众意见搜集和实施机制评判六个方面.本研究认为,常规的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偏重土地和空间领域,评估方法以指标比对和用地吻合程度比较为主,对规划实施过程的政府角色、运作机制和政策工具使用等重大问题关注不够,缺乏深入的探讨.本文在对体制、机制、公共政策等基本概念进行界定的前提下,以《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实施评估为例进行实证研究.在将规划实施主体划分为政府力量、市场力量、社会力量的基础上,将研究对象专注于政府主体.进而,从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体系、特定地区规划、部门协作这三个方面入手,分析公共政策和机制对总规实施过程的影响,特别针对实施中产生的问题与偏差进行分析、解读,试图探寻城市总体规划未能有效实施的深层次原因,对未来城市总规改革编制方法、提升实施效果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启发意义.
  • 摘要:建设强度管控政策以及强度分区规划是城市规划作为公共政策对城市建设进行引导和管理的重要手段.处于类似经济、气候条件的上海和杭州可以作为调查建设强度管控政策实施效果的典型比较案例.首先,上海与杭州拥有截然不同的强度管控总体政策,上海的"双增双减"政策严控容积率,杭州的"一调两宽两严"政策放宽容积率.经过对近10年来的实施效果调查,可以对比分析强度管控总体政策对建设强度空间分布的作用和影响,发现两种政策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容易出现实施结果与原目标的背离.建议未来在强度管控总体政策制定中引入决策支持工具;其次,上海前后两轮编制了强度分区规划,作为控规制定强度指标的依据,而杭州市在2011年前并没有编制强度分区规划,通过比较,发现强度分区规划控制下的强度空间分布与城市其他子系统的匹配程度更好,建议提升强度分区规划在城市规划体系中的重要性.
  • 摘要:目前,各地都在积极推进"三规合一"及"多规合一"工作,在中央提出要使市场在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背景下,部分观点认为目前"三规"不合的根源是中国"计划经济"时期形成部门设置,把"三规合一"的研究"困境"推诿于相关部门不能"合一"的现实.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并不充分,部门合并只是推动"多规合一"的具体方法之一,目前某些"不合"的情况也多是由政府代替市场进行决策造成的矛盾."多规合一"研究应结合中国未来的市场化进程,进行更有针对性的研究.目前"多规"矛盾除用地标准与空间布局的不统一、本身标准及规划编制意图的差异外,更突出的表现于部分政府在重大产业发展机遇面前无法实现空间落地的尴尬.笔者认为这并不是"多规"的不统一,更多的是行政思路多变造成的."多规合一"工作应以保障未来国民经济的市场化运行为导向而非解决当前政府主导项目的"落地难"问题.目前的研究更应切实立足于基础性工作,拓展"合一"的方法与内涵,并通过对"多规"的"规划评估"来指导相关规划研究.
  • 摘要:政策网络是由多元行动主体长期互动所形成的复杂关系联结而成,已经被广泛地认识到对政策的形成和结果会产生重要影响.广州市目前推行的"三规合一"工作是典型的涉及多个行动主体的政策网络.基于此认识,本文通过对其下辖的番禺区和从化市两个区(县)市的访谈,从网络结构和网络运行机制如何影响政策效果的角度,对县(市)级"三规合一"所形成的政策网络进行了深入研究.研究发现,虽然基于相同的机制设计,但由于番禺区和从化市经济发展状况、规划管理体制以及领导者权力等方面的差异,在实际运行中,出现了政策网络结构中的利益主体的主动性存在差异、核心利益主体权责不匹配以及利益主体数量不同导致网络结构复杂等现象,导致两个区(县)市网络运行中的协调和妥协机制发生变化,以至于实际形成的府际网络有差异,并产生了不同的工作效果.本研究运用政策网络的理论和方法,对由于不同的网络结构所导致的网络运行效果进行了深入剖析,希望为今后地方政府构建有效的三规合一体制和机制提供实证研究基础.
  • 摘要:文章从南京市六合经济开发区生态廊道城乡规划管理权冲突的典型案例入手,对规划管理权冲突的表现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剖析了冲突产生的背景和深刻原因,最后提出了相关建议.对撤县设区新市区范围内的市、区规划管理机构进行整合,将原来的市级规划机构直属分局、区规划部门、各开发园区规划管理机构进行整合,整合成在新市区范围内只有一套规划管理机构、一套规划审批部门。在机构设置方式上,可以采用“市局+分局”的模式,理顺市规划部门、区规划部门在业务垂直方向上的相互关系。整合规划机构后,对市局和分局的职责进行明确。市规划部门主要以制定规划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规划编制和进行规划监督检查为主,区规划部门主要以具体的规划项目审批为主。避免以往规划编制、规划审批在市、区两级规划机构中的混乱局面,而规划监督又起不到应有的作用。以地方人大制订地方城乡规划条例的形式,对市、区两级规划部门的机构设置、部门职责以地方法规的名义明确下来,确立各新市区政府遵守执行的法定性要求。
  • 摘要:曹家村灾后重建的效果,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和灾后重建得到了国家的大力支持、民间的大力援助,可支配资源充分有关。在将曹家村外出工作学习村民通过现代化通信手段重新和在乡村民组织到一起后,通过村民对自己家乡资源条件的自我评估、对自己能力的自我评价、对自己村庄景观、文化的自我审视,对发展中可能存在问题的预判,有效地给自己找到了自我建设发展的希望和信心。而这个基于理性的自我评估所带来的自信,是外来的规划设计人员和政府官员所无法给予的。基于国家法律,明确村民的自治权和国家行政权在重建规划管理上的分界,避免二者的交叉、混淆和错位,是曹家村灾后重建能够有序、高效符合规划快速推进的有力保障。基于宝兴县极度缺乏规划管理人员的现实,县乡二级政府大胆的在行政管理范围内留出一定的空间,让曹家村民充分发挥民主管理的积极性,通过公共契约商议的形式,将重建规划管理这一公共事务管理权力授权委托给村民自建委员会,形成在政府监督指导下的村庄规划管理自治的机制。这个机制是对发挥村民自主积极性的最有力的支持。正是基于优势视角的工作基础、保护村落文化景观的工作底线、规划管理村民自治的工作手段的充分发挥,最大限度的发挥了村民在重建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形成了自主、自立、自治的良好氛围,加上政府官员以及规划设计人员对自己工作角色的清晰定位,才使得“规划最少干预,政府最少干预”不至于成为一句空话,对规划管理行政权和村民自治权在农村地区的结合做了一个有益的尝试,为传统村落的规划编制和管理方式带来了一种新的思路。
  • 摘要:本文以北京市密云县巨各庄镇镇域总体规划编制实践为例,剖析了这一类生态涵养区小城镇镇域总体规划面临的共性的问题挑战,论述了在新型城镇化发展思路下,巨各庄镇镇域规划编制工作方法的创新与转变,包括搭建的"多规统筹"技术工作平台、推行"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沟通规划"方法实践、全镇发展理念的转变等.应对生态涵养区的特色需求,本文探讨了生态本底要素保护的实践方法;应对项目需求大、变化快的实施条件,确定了以"镇域建设用地空间增长边界"控制发展底线,刚弹兼顾的建设用地管控策略,最后对巨各庄镇镇域场所精神的塑造方法进行了探索.
  • 摘要:在城乡统筹的背景下,近几年来村庄规划成为热点,大量的编制实践在各地开展着.广州市作为快速城镇化地区之一,一直走在城乡规划编制与管理技术探索的前沿,对其村庄规划编制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基于此,本文重点研究了2013-2014年的广州市番禺区莲塘村村庄规划编制实践,阐述了新一轮广州市村庄规划编制的过程、内容及特点,并对其进行思考,通过生态环境分析、经济发展分析、用地适宜性评价等,合理确定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明确村域功能分区,实现生产区、生活区、养殖区逐步分离,减少相互干扰,方便村民生产和生活。本次规划将莲塘村村庄用地划分为生态保护区、现代农业区、农民居住区、基础设施区和产业经济发展区。村庄布局因地制宜结合实际,通过生态环境分析、经济发展分析、用地适宜性评价等,合理确定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明确整个村域各类用地功能分区。在此基础上,对于各类分区提出相应的发展指引,合理引导村庄有序发展。并提出本次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中的重点与难点问题,以期对其他地区的村庄规划编制实践有所启示与借鉴.
  • 摘要:美好环境共同缔造强调政府、规划师与公众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在规划工作坊实践中,突破过分强调规划师专业权威的限制,将规划师定位为具备规划才能的利益“协调者”。依托于规划师的专业技术与沟通技能,通过在前期调研、主题拟定、方案设计、方案修改等多个规划环节中,采取问卷调查、访谈、座谈、咨询会等多种形式,搭建政府、规划师、公众平等互动的交流平台的行动,激发公众热情,鼓励公众参与。在此过程中,规划师以公众参与为核心,以空间环境改造项目为载体,以机制体制建设为支持,通过协调各利益主体利益,促发各项共识的产生,以“过程之共识促成结果之共识”,保障规划的可行性与实施性,实现美好环境与和谐社会的共同发展。美丽曾厝坡共同缔造工作坊,以具体的实践过程与成效表明,美好环境共同缔造作为有别于主流规划的新方向,在有效缓解地方发展问题,切实满足居民需求,顺利推进等方面确有优势。与此同时,在工作坊实践中,通过地方文化的挖掘与发展,地方感与归属感逐渐产生;参与的意识渐入人心,为治理能力与体现现代化奠定基础;社区能人的涌现,为社区后续发展提供动力。由此可见,美好环境共同缔造在推动城乡规划改革之余,在促进社会建设与发展方面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 摘要:本文阐述了乡规划违法违规行为主要类型与特征,分析了乡规划违法违规行为危害与原因,提出了理城乡规划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议,作者认为应完善法律规章制度,增强城乡规划执法的严肃性,理顺城乡规划稽查体制,建立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强化案件警示震慑力量,建立完善的预警制度,强化规划师职业道德和公众参与力度,提高规划质量,利用信息技术建立覆盖全国的规划稽查信息系统网络。
  • 摘要:"以人为本"和"社会结构转型"是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内容.而城镇传统风貌规划及其实施突出影响着地区传统文脉和社会关系的存续.楚雄是中国西南多民族地区唯一的彝族自治州,在城镇风貌规划中保护地域、民族传统文化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是核心目标.建筑是构成城镇风貌的基本单元,而由不同类型建筑形成的街道景观又是城镇风貌最大量且直接的载体.研究基于城市设计视野,延续形态类型学的思路和方法,通过划分点—线—面—区、重点+一般区域的控制层级,制定文字+控规图+图表、通则+地方性导则的城市设计导则体系.意图建构一套清晰类型化且操作便捷的面向规划实施管理的导控系统,以延续和再现城镇传统风貌特色,并为促进城乡规划"多规协调"作出有益的尝试.
  • 摘要:本文试图通过对1990-2012时期英国相关的绿地空间的法规和政策变化进行分析,英国在过去的二十年间,城市绿色空间方面的政策的得到了蓬勃发展。针对城市绿色空间的政策从最初仅在国家规划政策中简单的单一体现到后来PPS和PPG中的一系列专门化政策的制定,从绿带政策到2012年国家规划政策框架中明确的将绿色基础设施概念的引入,充分体现了英国政府在针对城市发展过程中对城市绿色空间以及城市环境问题的重视。更难得的是在这二十年漫长的发展过程中,英国政府在主导地位不变的情况下,大力地鼓励和发展非政府机构的参与,将社会资本和研究力量充分的鼓励起来。在这个过程中,这些专业团体和机构也都为英国景观政策的发展和研究从研究和实践中起到了推动作用。其中表3中提到的机构在整个英国国家范围内都起到了行业导向标的作用,例如“绿色旗帜奖”就从根本上鼓励和推动了英格兰地区公园绿地品质的提高,尤其是对许多历史公园的保护和发展起到了资助和推动作用。更难能可贵的是,这些机构都从不同层面上作为政府支撑和顾问的角色,在整个规划政策的制定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此外,英国政府还资助和鼓励这些机构针对某些专门的政策制定做了大量的案例研究,然后将这些同类型案例研究作为推广范本在整个国家范围内进行非指定性推广,为地方政府在同一政策下提供了多种选择思路与框架。
  • 摘要:本文详细剖析了美国得克萨斯州的一个小城镇总体规划修编中的公众参与组织,从公众参与的主体、阶段和内容、方式等方面展开,分析其特点,并总结借鉴其成功经验,反思中国小城镇规划编制中公众参与的不足,提出对中国小城镇规划的启示,要设立完善的公众参与主体,丰富公众参与的形式,明确公众参与的阶段与程序。
  • 摘要:全面拆除重建的老城改造模式在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层面上都面临困境.摆脱以拆迁收储为主导的传统模式,探索在整体保护的前提下,通过以产业转换升级、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改进相结合的老城整治提升道路.以营平街区为例,分析其改造和规划演变历程,提出以公房引导与私房自主更新相结合的老城整治提升策略.以公房作为政府掌控的空间资源,通过管理和政策机制的改进,腾退公房,通过街区运营机构引导文创产业入驻,激活老城产业活力;以公房改造为契机,塑造街巷内部公共空间,完善街巷网络,通过破墙开店,再造内街骑楼和小广场;以公房置换私房的形式,解决公私房混杂的问题.同时出台街区整治提升整体规划,明确建筑分类分级保护改造策略,应用市场机制激发私房业主自主更新的积极性;出台居改非、平改坡、设计与改造代理、金融财税扶持政策;引导成立社区自治组织,完善自治规则,规范自主更新管理和运作机制.
  • 摘要:本文研究从确定城镇发展规模、调整用地功能和结构布局、创新城市更新的模式、公众参与和城市管理政策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指出当前紧缺的资源与严格管制的约束将使城市空间发展方式转向集约化内涵式为主,控制增量、盘活存量成为城市空间发展方式的主要形式。面对规划新生态,为了化解以往发展所累积的种种城市问题与面临的挑战,就必然要求城乡规划在编制审批体系、方法手段、技术指标、实施管理等一系列方面实现从粗放扩张型到集约紧凑型范式的转向。作者提出应明晰事权,划定增长及管理边界,确定规划分级分类审批和管理内容,建立动态审批和合理高效的管理体系,推行弹性管理和精细化相结合的方法,采用适应存量规划管理的制度和方法,建立诸如动态规划、行动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动态评估等目标实施途径提高城乡规划的可实施性,建立开放数据平台,以数据整合协同政府、社会和第三方资源,重心下移,建立规划责任师制度。
  • 摘要:1603街区是北京中心城一个权属复杂的现状建成区,其规划实施在土地权属单位利益与公共利益协调统筹方面存在三个问题,这说明目前规划体制机制尚未充分适应此类地区的需求.面对权属复杂的现状建成区问题,一个逻辑分析推理的技术文件或者一个美好的理想化愿景都难以提供一个满意的答案;利益相关者的多元化,不同权属者利益关系的复杂化,都需要规划作为各权属者进行协商合作、处理空间关系的平台。通过权属者之间的协商理顺空间利益关系,并将这种空间利益关系作为功能结构和用地指标制定的重要依据。根据1603街区的经验,在权属复杂的现状建成区,独立实施的地块更新改造模式往往无法解决街区所面临的整体问题,难以实现公共利益(基础设施、城市环境等)与权属者利益之间的平衡;同时独立实施的地块更新改造模式也无法协调具有空间相关性的地块权属者之间的利益关系。需要对于此类地区进行特殊的政策设计,协调利益关系。由于城市现状建成区的更新直接关系到城市整体环境和基础设施水平提升等公共利益事项,同时城市现状建成区的更新改造成本较高,一些情况下有必要通过规划调整增加规划建筑容量以促进更新改造。但是正如1603街区面临的问题,对于部分地块而言,规划调整的支持手段难以着力,需要进行规划机制的创新。中国台湾更新单元制度的“权利转移”制度就允许建筑容积率转移到统一更新单元的其他地块使用,让更新改造地块更容易实现资金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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