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主体
侦查主体的相关文献在1989年到2022年内共计107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07篇、专利文献10823篇;相关期刊64种,包括中国刑警学院学报、江苏警官学院学报、法制与社会等;
侦查主体的相关文献由108位作者贡献,包括吴良培、瞿丰、肖军等。
侦查主体—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10823篇
占比:99.02%
总计:10930篇
侦查主体
-研究学者
- 吴良培
- 瞿丰
- 肖军
- 李锡海
- 陈闻高
- 刘伟
- 刘红琳
- 周磊
- 张步文
- 林志雄
- 查理
- 王福相
- 陈涛
- 乔顿珠
- 付建华
- 任克勤
- 任惠华2
- 何军
- 余振华
- 余顺清
- 倪义福
- 刘小和
- 刘昕
- 刘静坤
- 刘黎明
- 卞建林
- 向泽选
- 吕依蔚
- 吕晓刚
- 吴影飞
- 周军
- 姚丙育
- 孙健
- 孙海峰
- 宁平
- 宁平1
- 宫万路
- 庞建青
- 张国良
- 张宜伯
- 张汝铮
- 张瑞
- 张立东
- 彭萍
- 徐荧
- 徐飞行
- 成果
- 方玉
- 方臻
- 施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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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影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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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虽然法律规定侦查行为应由2名以上侦查人员进行,但是由于案多人少的客观现实,在实务中很难做到每种侦查行为都由2名以上侦查人员进行。侦查人员人数涉及的核心问题是侦查权主体理论和保证侦查行为的真实性,随着同步录音录像技术的应用、辅警队伍的规范化以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侦查人员人数的重构具备了现实基础。应根据强制性侦查行为与任意性侦查行为的区别,规定不同的侦查人员人数要求,强制性侦查行为继续适用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的规定,任意性侦查行为可由不得少于2人的侦查人员或者侦查人员与辅警进行。这种侦查人员人数安排也能够实现侦查人员人数规定的立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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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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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保留检察机关对部分职务犯罪的侦查权具有补强监察机关监察全覆盖职能,增强检察诉讼监督刚性,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实现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等价值.检察机关所保留职务犯罪侦查权与监察调查权存在属性差异,但又具有密切内在联系,处理二者关系时应当坚持监察调查优先原则.为保障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权的有效行使,应当从确定侦查实施主体,明确法律渊源,规范侦查流程,以及构建协作机制等方面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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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礼钦;
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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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国家之一,近些年来,随着老挝经济开放程度的提高,中国与老挝之间的民间文化及经济交流日益密切.为了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老挝分别于2004年、2005年颁布了新《刑事诉讼法》及《刑法》.老挝的侦查制度呈现出大陆法系国家的特征,诸如侦查主体单一,"职权式"侦查模式,侦检关系不平衡等,但同时又结合本国的司法环境,创造出了适合本国的侦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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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礼钦1;
宁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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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国家之一,近些年来,随着老挝经济开放程度的提高,中国与老挝之间的民间文化及经济交流日益密切。为了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老挝分别于2004年、2005年颁布了新《刑事诉讼法》及《刑法》。老挝的侦查制度呈现出大陆法系国家的特征,诸如侦查主体单一,"职权式"侦查模式,侦检关系不平衡等,但同时又结合本国的司法环境,创造出了适合本国的侦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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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磊;
查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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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二审中的排除非法证据调查程序,应主要审查一审对于“排非”申请的处理方式和结果是否合法和正确,对于二审中新提出的“排非”申请,有正当理由方可启动.二审启动“排非”调查程序后,与一审不同,庭前会议并非必经程序,应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二审认为新提出的“排非”申请能够成立的,如涉及改判,原则上应发回重审,以保障控辩双方的救济权,避免“一审终审”.不具有管辖权的侦查机关获取的证据,不宜一律认定为非法证据,应区分是“善意管辖”还是“恶意管辖”,对于前者,可认定其具有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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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欣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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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德国作为西方最为清廉的国家,离不开反腐败斗争与廉政建设的推进,更离不开对腐败分子的刑罚惩治,而用刑罚惩治则必须经过侦查收集证据,准确有力地证实职务犯罪.本文通过对德国职务犯罪基本情况的介绍,梳理出德国职务犯罪侦查的制度构建的脉络,从而为进一步深入研究职务犯罪侦查问题提供理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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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欣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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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德国作为西方最为清廉的国家,离不开反腐败斗争与廉政建设的推进,更离不开对腐败分子的刑罚惩治,而用刑罚惩治则必须经过侦查收集证据,准确有力地证实职务犯罪。本文通过对德国职务犯罪基本情况的介绍,梳理出德国职务犯罪侦查的制度构建的脉络,从而为进一步深入研究职务犯罪侦查问题提供理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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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磊;
查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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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二审中的排除非法证据调查程序,应主要审查一审对于''''排非''''申请的处理方式和结果是否合法和正确,对于二审中新提出的''''排非''''申请,有正当理由方可启动。二审启动''''排非''''调查程序后,与一审不同,庭前会议并非必经程序,应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二审认为新提出的''''排非''''申请能够成立的,如涉及改判,原则上应发回重审,以保障控辩双方的救济权,避免''''一审终审''''。不具有管辖权的侦查机关获取的证据,不宜一律认定为非法证据,应区分是''''善意管辖''''还是''''恶意管辖'''',对于前者,可认定其具有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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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智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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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台湾地区检察官的定位是唯一贯穿整部“刑事诉讼法”兼具行政官性质的司法官.因此,一位称职检察官必须具备多种条件,晋用及培养检察官也必须循此采取多元取材方案.两岸检察机关如今都面对日益复杂的犯罪形势,为能善尽检察职责,维护社会公义与人民权益,如何晋用检察官并坚实养成其专业,是共通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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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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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事侦查活动中存在着诸多矛盾,主要包括犯罪行为与侦查行为、侦查权的被动性与主动性、有效性与合法性之间的矛盾,矛盾若不能合理化解,则必然演化为侦查权滥用,并进而造成冤假错案.侦查法治化是刑事侦查的现实需求,它能够化解矛盾、实现公正,其主要内容包括侦查主体的职业化、侦查理念的现代化和侦查权运行的程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