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前会议
庭前会议的相关文献在1997年到2022年内共计370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人口学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369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14613篇;相关期刊190种,包括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第五届中国法学博士后论坛(2014)等;庭前会议的相关文献由400位作者贡献,包括张丽芬、石东洋、贾志强等。
庭前会议—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14613篇
占比:97.53%
总计:14983篇
庭前会议
-研究学者
- 张丽芬
- 石东洋
- 贾志强
- 陈子楠
- 陈龙鑫
- 刘亦峰
- 崔绿
- 左勇
- 张旗
- 杨宇冠
- 汪海燕
- 丁晓
- 严锋
- 任红梅
- 侴晓彤
- 卞建林
- 叶青
- 司吉梅
- 吕升运
- 周磊
- 孙琳
- 孟祥金
- 孟芹
- 安丽
- 安琪
- 崔立美
- 李智
- 李毅
- 李瑛
- 杨欣
- 杨知家
- 查理
- 段瑞瑞
- 殷闻
- 王凌菲
- 王宝云
- 王延延
- 王德胜
- 王栋
- 白冰
- 许斯文
- 郑思科
- 郭华
- 金青
- 闵春雷
- 陈凯健
- 陈卫东
- 黄伯青
- 齐梦莎
- 万其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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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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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刑诉法解释》第232条在庭前会议阶段增加了对指控证据予以实质审查的因素,有助于维系控审之间的有效制约关系以及防止滥诉.此种审查并不会造成法庭审判的形式化,反而有可能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发挥促进作用.法院应在司法实务中充分挖掘该条的潜力,推进我国实质化的庭前审查程序之建立与完善.此外,在庭前对控方证据展开实质审查的前提下,亦可进一步杜绝检察院在审判过程中以证据不足为由撤回起诉这种传统"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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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姝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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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传统的印证证明模式已经不适应"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优化后的印证证明模式要求法官不直接接触非法证据。同时,认罪认罚制度的确立极大地节约了司法资源,庭前会议的工作重心应当从总结争议问题到排除非法证据。在此意义上,庭前会议应当由主审法官以外的人来主持,并且庭前会议需要具备直接排除非法证据的功能,同时应当禁止检察院在庭前会议中能够直接撤回非法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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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春雷;
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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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正处置涉案财物是刑事司法领域贯彻保障公民财产权的重要环节。长期以来,涉案财物处置依附于定罪量刑活动,对于涉案财物事实缺乏实质性审理,这一“合一型”模式不利于公民财产权的保护,涉案财物处置程序改革迫在眉睫。考虑到与定罪量刑程序的紧密衔接及涉案财物事实的复杂性,吸收量刑程序改革的有益经验以及实践先行带来的启示,当前应建构相对独立的涉案财物处置程序,促进涉案财物处置的公开化、透明化,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最大程度实现公正与效率的统一。相对独立的涉案财物处置程序依申请或依职权启动,通过发挥庭前会议功能,接受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的财产权争议及主张,决定是否开启针对独立性财物事实的专门审理,实现实质性审理。同时,应根据证明责任设置分层次的证明标准,在发生事实认定错误时进行必要的程序回转,保障事实认定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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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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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庭前会议制度的基本功能是解决可能导致庭审中断的程序性事项,保障庭审集中、高效进行。庭前会议功能的有效发挥,一方面可以使庭审进程更加流畅,避免因程序性事项中断庭审造成的诉讼拖延,充分体现庭审实质化对于集中审理的要求;另一方面,法官可以通过庭前会议有效掌握庭审的重点,将主要庭审资源用于争议较大的事实问题、法律问题的解决,在司法资源相对紧张的情况下,有助于实现有效的庭审对抗、实质化的法庭审理。通过刑事庭审实质化的视角分析庭前会议制度的制度内涵和现实样态可以看到,当前庭前会议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呈现出形式化与庭审化两种偏离倾向。充分发挥庭前会议制度的功能需要明确庭前会议制度的功能定位,完善庭前会议程序设置,厘清庭前会议的效力,强化被告人权利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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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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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2月4日,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公布,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有史以来景文数量最司法内容最为丰富、最为重要的司法解释之一,引起了刑事宴务界、理论界及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笔者作为在刑事审判一线工作多年的法官,通过对该司法解释的初步学习,认为这部司法解释中最能体现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一项具体制度安排,便是对庭前会议制度的完善,通过提升庭前会议在刑事诉讼法律制度体系中应有的地位,进一步发掘和丰富庭前会议的功能,并进一步密切其与法庭审理环节的衔接,使其对法庭审理公正性、有序性,集中持绫性的保障作用更为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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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绪龙;
吴志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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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远程视频办案工作模式的兴起与发展(一)远程视频办案模式的兴起远程视频技术最早的应用场景是远程视频会议,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该项技术日渐成熟。近年来,远程视频技术逐渐被应用至司法审判领域,电子法院成为司法改革进程中的一大特色。比如,1998年澳大利亚法院首次在庭前会议中采用远程视频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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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燕;
许澜格;
胡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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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月3日上午,薪春县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了2名缅甸籍被告人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偷越国境罪一案。薪春县法院依法受理该案后,及时将有关事项告知黄冈市中级法院及薪春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疫情防控期间,主审法官张双全采用“云庭审”方式召开了庭前会议,为案件开庭作了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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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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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出庭履职是公益诉讼检察官的一项基本功,然而,许多公益诉讼检察官对此却十分陌生.从海南省检察机关诉中某公司等非法向海洋倾倒建筑垃圾民事公益诉讼案庭审中所呈现的问题和特点进行分析后可以看出,公益诉讼检察官出庭时要高度重视庭前会议,注重对鉴定意见的分析研究,加强与出庭鉴定人(或专家辅助人)沟通交流.在此基础上,要对整个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制定出庭预案,反复演练;庭审中集中精力,密切配合,灵活应对,确保诉讼目标的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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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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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落实庭审实质化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以下简称《庭前会议规程》),完善庭前会议的基本内容,强化其功能定位,赋予其法定效力。庭前会议作为刑事诉讼领域中一项制度架构,是贯彻中央司法体制、繁简分流双重改革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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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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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是《刑事诉讼法》的宗旨,正当的程序、高效的庭审是保障这一宗旨实现的必要条件,但司法实务中“证据突袭”的现象屡见不鲜,使得刑事庭审活动成为控辩双方利用各自的优势资源进行对抗的活动,这不仅影响案件的公正,也不利于保障被告人的权利,而进行证据开示是防止“证据突袭”最有效的措施。证据开示制度在英美法系国家较为完善,在大陆法系国家则通过阅卷权实现,而日本和意大利也在诉讼制度改革中有意设立了相关制度。我国目前并没有法律制度意义上的刑事证据开示制度,只有类似于证据开示的一些规定,我国刑事证据开示制度还处于探索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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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斌
- 《第五届中国法学博士后论坛(2014)》
|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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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庭前会议作为新刑诉法规定的一项承接审前和审判程序的中间程序,发端于国外的庭前准备程序,并在中国基层司法实践中有着十余年的试点运行,对其正式入法后实施过程中京沪两地的实践运行状态进行分析,发现其适用范围较窄,距离所承载的公正和效率价值尚有一定差距.未来庭前会议制度的完善应从充实内容和解决关键问题两方面入手,内容除涵盖现有的庭审程序性问题外,还应关注羁押必要性审查等程序问题,并重点对积极抗辩理由审查、辩诉交易、刑事和解、证据开示、争点整理、变更指控罪名等实体问题加以解决;而制度构建中的被告人参与保障、庭前会议主持者身份、庭前会议效力等关键问题也同样需要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