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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责任

股东责任的相关文献在1984年到2022年内共计119篇,主要集中在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财政、金融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18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430篇;相关期刊97种,包括法制博览、法制与社会、人民司法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2002中国会计教授会年会等;股东责任的相关文献由135位作者贡献,包括Cosmo Graham、孙冬晗、孟晋等。

股东责任—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118 占比:21.49%

会议论文>

论文:1 占比:0.18%

专利文献>

论文:430 占比:78.32%

总计:549篇

股东责任—发文趋势图

股东责任

-研究学者

  • Cosmo Graham
  • 孙冬晗
  • 孟晋
  • 庞丽梅
  • 彭琳
  • 杜静然
  • 王镭
  • 薛林蔚
  • 谢慕廷
  • 谭书卿

股东责任

-相关会议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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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婷
    • 摘要: 近年来,公司违规减资的行为层出不穷。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①第一百七十七条对公司的减资程序做出了详细规定,但关于违反该规定的具体责任类型、责任承担者、责任范围等问题,在我国相关法律中都未提及。实践中,法官运用设证推理、类推适用等不同的法律方法,选择不同的利益着重点,对减资行为进行不同的法律解释,对“股东在公司违法减资中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做出了截然相反的判决结果。每一种法律方法的适用都存在其独到之处与劣势,理解不同案例中法条适用的具体思路,反思不足之处,力求思考与改进。
    • 钱金娥; 俞毛毛
    • 摘要: 我国上市公司违约事件不断发生,从股票回购行为入手,对回购行为与违约风险的关联以及上市公司回购行为通过何种方式降低违约风险进行分析。研究发现:首先,企业股票回购行为能够显著降低企业违约风险以及实质违约发生的概率;其次,对于股东责任较强的企业,更容易通过股票回购行为来降低企业违约风险;最后,企业股票回购行为能够通过流动性提升缓解违约风险,同时又会造成融资约束增加,对违约风险产生提升效应。
    • 冯文倩
    • 摘要: 我国公司程序瑕疵减资债权人保护制度存在瑕疵减资效力不明、责任不清晰、纠纷规则适用不规范等缺陷,对债权人保护不足。域外采取严格债权人保护模式、偿债能力模式以及司法介入的折中模式等,对公司减资时的债权人予以保护。我国公司法应明确公司程序瑕疵减资不得对抗债权人的效力,并确立公司程序瑕疵减资的股东责任补充赔偿责任以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从而完善债权人保护制度。
    • 王倩倩
    • 摘要: (1.1-1.31)1.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召开舆论热度★★★★★1月27日,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召开,研究部署2021年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会议强调,落实三年行动方案,要把握好"一个抓手、四个切口"。"一个抓手"就是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四个切口"一是提高效率,增强企业活力;二是狠抓创新,强化创新激励,在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方面发挥支柱带动作用;三是化解风险,突出主责主业,压实监管和股东责任;四是规范核算,加快建立和完善国有经济统计指标体系和评价制度。
    • 赵梅
    • 摘要: 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股东出资为限对外承担有限责任,如股东违反资本充实或诚实信用原则,将导致公司责任财产减少,从而威胁到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实现.因此,2005年制定的《公司法》吸收了揭开公司面纱理论,在我国法律层面上首次明确,特定情形下,公司债权人可以直接追究公司股东的责任,此制度又被称为"股东直索制度".
    • 彭静; 徐迪锋
    • 摘要: 破产清算程序中,债权人能否追究股东未履行清算义务的责任争议较大.《九民纪要》发布之后,法院在审理破产清算程序中的股东未履行清算义务相关案件时,只能适用《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来判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义务及责任.但在现行《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并未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公司无法清算时还需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下,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债权人的相关诉讼请求.
    • 范泽坤
    • 摘要: 深石原则作为美国公司法律的产物,至今仍依赖司法判例不断发展完善,并被很多国家所借鉴,其作用在于有效保护外部债权人的利益.目前我国对该制度虽经过多年的探究摸索,在实践中仍无法合理适用.因此需要依据我国现行法律,对"不公平"行为在首次移植时出现运用与解释的差异,需要重新加以界定.对于公司法方面,由于股东诚信义务履行的不足、与法人格否认制度的相似性、注册资本限制的放宽以及对欺诈的不同规定,想要移植深石原则存在多方面的障碍.文章依据沙港公司诉开天公司案来分析深石原则在运用时有无可取性以及存在的问题.我们发现出资不实不能单独作为运用深石原则的条件,否则将难以平衡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地位.文章通过分析该原则在美国的适用标准及Blumberg教授的观点总结在中国适用的可行性.分析发现该原则的适用需要股东实施了"不公平"行为,并据此从主体、行为、结果多个方面探索深石原则在适用上的标准.
    • 周毅
    • 摘要: 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公司法》作出了修改,公司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了认缴制,不再要求股东成立公司时,将注册资本一次缴纳到位。与此对应,《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简称《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修正了个别条文。此次认缴制度改革极大地激活了市场活力,各类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但在认缴制度下也产生了众多新的问题,《公司法》第117条对公司减资作出了程序性规定,然而司法实务中对公司非法减资的决议效力无法律规定,股东应当如何承担责任也无法律依据,致使无法实现第117条保护债权人利益的目的。文章旨在讨论公司非法减资时,公司股东认缴对内与对外的权利义务以及公司非法减资时股东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 张亚菲
    • 摘要: 公司经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股东不当减资的情况,在股东减资后公司未对债权人履行通知义务,或者虽然通知了债权人,但是通知方式不符合法律规定,严重侵害了债权人的知情权和救济权,债权人的利益得不到保护。毫无疑问,公司应当对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股东作为出资人是否承担责任法律未明文规定,股东的责任范围也缺乏统一的裁判标准。因此《公司法》第177条第2款应当明确规定公司履行通知义务的形式,明确违反通知义务时公司股东的责任范围和形式。
    • 何贯通
    • 摘要: 专利权的本质特征决定其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被宣告无效影响公司设立、股东资格、责任承担及出资的效力对公司、股东、债权人及社会公众的权利必将产生重大影响.依据利益平衡理论、鼓励专利权出资、放宽出资限制和促进社会化生产等视角,研究专利权资本化的特点和特殊性,建立保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利益的机制,注重公司章程和出资协议解决路径的运用,完善专利权出资资本制度.综合考虑无效宣告的原因、主观过错、诚实信用、持续经营及公平原则等因素,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的权益和市场交易安全,以促进知识资本的流动和资本市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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