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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工资

实际工资的相关文献在1962年到2021年内共计267篇,主要集中在经济计划与管理、经济学、世界各国经济概况、经济史、经济地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66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2311篇;相关期刊188种,包括四川劳动保障、江汉论坛、拉丁美洲研究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首都经济学家论坛第十四次学术讨论会等;实际工资的相关文献由277位作者贡献,包括冯金华、廖斌、张珂嘉等。

实际工资—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266 占比:10.32%

会议论文>

论文:1 占比:0.04%

专利文献>

论文:2311 占比:89.64%

总计:2578篇

实际工资—发文趋势图

实际工资

-研究学者

  • 冯金华
  • 廖斌
  • 张珂嘉
  • 钟玉婷
  • 陈利锋
  • 吴睿鸫
  • 姜兴渭
  • 季阳
  • 彭仁钧
  • 戴维·C·乔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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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廖斌; 张珂嘉
    • 摘要: 《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关于违法解雇期间的劳动者应得利益的救济路径与范围规定不完善,《劳动合同法》第48条并未明确在劳动者向用人方所提出的要求为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下,违法解雇期间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工资给劳动者或者是否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法律法规的规定也不统一,因为在没有上位的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各地方制定了各自的地方性法规和一些规范文件进行了补充,但这些地方条例、规范性文件都存在着相互矛盾的情况.有的地方性法规把违法解雇期间劳动者应得的金钱定性为劳动者应得的工资,并且用人单位应当把这项工资支付给劳动者.而有的地方性法规把违法解雇期间劳动者应得的报酬界定为"工资损失".对于违法解雇期间应得的金钱的定义不同,其法律效果会有很大差异.如果定义为工资就代表劳动者在违法解雇期间可以获得正常劳动时应获得的工资,用人单位要承担工资支付义务,而定义为工资损失,用人单位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即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而赔偿金的数额确定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通过对违法解雇期间劳动者所得性质的研究得出,劳动者应得的是工资而不是工资损失,因为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的受领不是真正义务,所以用人单位要承担违法解雇期间工资支付义务,而不是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于违法解雇期间工资发放的基数也应该在《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应把工资基数规定为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按照每月支付劳动者的劳动对价,如果在高温、矿井、有毒有害的环境下工作的,补贴也应该算入在内.对于中间收入的扣减,不应扣除劳动者转向别处服劳务所得和怠于取得的利益,劳动者未通勤而节省的交通费用可以作为中间收入扣除,但是在别处提供劳务的所得不需要扣除.违法解雇期间工资对于劳动者来说至关重要,需要有关部门去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最重要的也是最为有效的就是完善和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只有健全完善的违法解雇制度,才能保护劳动者免遭用人单位的侵害.
    • 廖斌; 张珂嘉
    • 摘要: 《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关于违法解雇期间的劳动者应得利益的救济路径与范围规定不完善,《劳动合同法》第48条并未明确在劳动者向用人方所提出的要求为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下,违法解雇期间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工资给劳动者或者是否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法律法规的规定也不统一,因为在没有上位的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各地方制定了各自的地方性法规和一些规范文件进行了补充,但这些地方条例、规范性文件都存在着相互矛盾的情况。有的地方性法规把违法解雇期间劳动者应得的金钱定性为劳动者应得的工资,并且用人单位应当把这项工资支付给劳动者。而有的地方性法规把违法解雇期间劳动者应得的报酬界定为"工资损失"。对于违法解雇期间应得的金钱的定义不同,其法律效果会有很大差异。如果定义为工资就代表劳动者在违法解雇期间可以获得正常劳动时应获得的工资,用人单位要承担工资支付义务,而定义为工资损失,用人单位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即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而赔偿金的数额确定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通过对违法解雇期间劳动者所得性质的研究得出,劳动者应得的是工资而不是工资损失,因为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的受领不是真正义务,所以用人单位要承担违法解雇期间工资支付义务,而不是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于违法解雇期间工资发放的基数也应该在《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应把工资基数规定为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按照每月支付劳动者的劳动对价,如果在高温、矿井、有毒有害的环境下工作的,补贴也应该算入在内。对于中间收入的扣减,不应扣除劳动者转向别处服劳务所得和怠于取得的利益,劳动者未通勤而节省的交通费用可以作为中间收入扣除,但是在别处提供劳务的所得不需要扣除。违法解雇期间工资对于劳动者来说至关重要,需要有关部门去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最重要的也是最为有效的就是完善和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只有健全完善的违法解雇制度,才能保护劳动者免遭用人单位的侵害。
    • 廖斌; 张珂嘉
    • 摘要: 《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关于违法解雇期间的劳动者应得利益的救济路径与范围规定不完善,《劳动合同法》第48条并未明确在劳动者向用人方所提出的要求为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下,违法解雇期间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工资给劳动者或者是否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法律法规的规定也不统一,因为在没有上位的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各地方制定了各自的地方性法规和一些规范文件进行了补充,但这些地方条例、规范性文件都存在着相互矛盾的情况.有的地方性法规把违法解雇期间劳动者应得的金钱定性为劳动者应得的工资,并且用人单位应当把这项工资支付给劳动者.而有的地方性法规把违法解雇期间劳动者应得的报酬界定为"工资损失".对于违法解雇期间应得的金钱的定义不同,其法律效果会有很大差异.如果定义为工资就代表劳动者在违法解雇期间可以获得正常劳动时应获得的工资,用人单位要承担工资支付义务,而定义为工资损失,用人单位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即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而赔偿金的数额确定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通过对违法解雇期间劳动者所得性质的研究得出,劳动者应得的是工资而不是工资损失,因为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的受领不是真正义务,所以用人单位要承担违法解雇期间工资支付义务,而不是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于违法解雇期间工资发放的基数也应该在《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应把工资基数规定为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按照每月支付劳动者的劳动对价,如果在高温、矿井、有毒有害的环境下工作的,补贴也应该算入在内.对于中间收入的扣减,不应扣除劳动者转向别处服劳务所得和怠于取得的利益,劳动者未通勤而节省的交通费用可以作为中间收入扣除,但是在别处提供劳务的所得不需要扣除.违法解雇期间工资对于劳动者来说至关重要,需要有关部门去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最重要的也是最为有效的就是完善和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只有健全完善的违法解雇制度,才能保护劳动者免遭用人单位的侵害.
    • 陈利锋; 钟玉婷
    • 摘要: 近年来,人工智能在全球范围内蓬勃发展,基于这一现实,本文构建包含人工智能的动态随机一般均衡模型,考察人工智能发展对劳动收入份额以及社会福利产生的影响.稳态分析的结果显示:(1)无论是人工智能投资效率提高,还是人工智能使用范围扩大,人工智能发展均推动了经济中稳态劳动生产率提高和产出增加,但对实际工资和消费的影响取决于人工智能的发展阶段;(2)人工智能发展降低了劳动收入份额.短期分析结果显示,人工智能投资效率越高,使用范围越广,劳动收入份额下降的幅度越大.在此基础上,基于本文分析框架进行福利分析的结果表明,人工智能发展对社会福利的影响取决于人工智能的发展阶段:在初级阶段,人工智能发展引致消费和就业较大波动,进而导致社会福利恶化;在相对高级阶段,人工智能发展仅引起消费和就业相对较小波动,并且相对改善了社会福利.
    • 陈利锋; 钟玉婷
    • 摘要: 人工智能的发展是生产力进步的表现,但广泛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的经济效应尚待深入研究。基于人工智能对劳动的替代作用,将人工智能投资引入动态随机一般均衡模型,通过比较静态分析和短期动态分析考察人工智能发展对通胀动态的影响。稳态分析表明:人工智能投资效率提高和使用范围扩大均会提升劳动生产率进而提高产出水平,但对长期或趋势通胀没有影响;在人工智能发展初级阶段人工智能的发展会引起实际工资下降,而在相对高级阶段人工智能的发展会引起实际工资上升。短期动态分析显示:人工智能发展水平的提高,无论是投资效率的提高还是使用范围的扩大,都会导致通胀及实际边际成本对偏好冲击和技术冲击等外生冲击的反应变弱。人工智能的发展会使通胀动态与实际经济活动变化间的联系减弱,其原因是人工智能对劳动的替代作用使工资调整不再是应对外生冲击的必然选择,进而改变了外生冲击通过影响工资来影响通胀的传导机制。因此,发展人工智能在促进生产率提升和产出增长的同时,还会改变宏观经济变量间的传导机制,进而对通胀等政策调控目标变量的准确预测以及政策调整和实施的有效性带来新的挑战,也为金融理论研究提出新的课题。
    • 陈利锋; 钟玉婷
    • 摘要: 人工智能的发展是生产力进步的表现,但广泛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的经济效应尚待深入研究.基于人工智能对劳动的替代作用,将人工智能投资引入动态随机一般均衡模型,通过比较静态分析和短期动态分析考察人工智能发展对通胀动态的影响.稳态分析表明:人工智能投资效率提高和使用范围扩大均会提升劳动生产率进而提高产出水平,但对长期或趋势通胀没有影响;在人工智能发展初级阶段人工智能的发展会引起实际工资下降,而在相对高级阶段人工智能的发展会引起实际工资上升.短期动态分析显示:人工智能发展水平的提高,无论是投资效率的提高还是使用范围的扩大,都会导致通胀及实际边际成本对偏好冲击和技术冲击等外生冲击的反应变弱.人工智能的发展会使通胀动态与实际经济活动变化间的联系减弱,其原因是人工智能对劳动的替代作用使工资调整不再是应对外生冲击的必然选择,进而改变了外生冲击通过影响工资来影响通胀的传导机制.因此,发展人工智能在促进生产率提升和产出增长的同时,还会改变宏观经济变量间的传导机制,进而对通胀等政策调控目标变量的准确预测以及政策调整和实施的有效性带来新的挑战,也为金融理论研究提出新的课题.
    • SHENG Yanyan
    • 摘要: 从工资角度研究劳动生产率的传统研究忽视了空间关联性,基于劳动投入理论建立"工资—地区劳动生产率"空间计量模型对此问题进行扩展.对30个省、市和自治区实际工资与劳动生产率数据进行空间计量分析,结果表明劳动生产率具有显著的空间相关性、实际工资对劳动生产率的影响具有显著的空间溢出性、人均资本和财政支出是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关键因素,出口、产业结构、人力资本、FDI对劳动生产率具有显著的影响,而RD投入影响不显著.为了更好地提高劳动生产率,要充分发挥劳动产率的空间聚集优势、工资增长要考虑工资的空间分布、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劳动生产率.
    • 刘运转
    • 摘要: 鉴于"中等收入陷阱"的存在性和复杂性以及目前中国经济出现的结构性减速,中等收入阶段经济增长减速的表现、原因、机制及科学有效的跨越路径等是目前的关注热点.文章从劳动生产率演进和全要素生产率等方面梳理了"中等收入陷阱"的影响机制,探讨机制演进规律,认识中等收入阶段转型本质,构建相应的框架,寻求经济发展新动力的有效路径,驱动经济向高收入阶段收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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