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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写作载体的类别”一节之浅见

             

摘要

文章的分类,自古至今含混杂乱:或大、小文体各不居于同一层次上,或一些本应分立的文体包容进另一些文体,或随心所欲地将某些文体完全抛弃开去。至于“文章”本身的定义,自然也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尽管从事写作实践者各擅一体而可以对文章分类正确与否置之不顾,但对写作学、文章学书籍的编写、写作教师的课堂知识讲授无凝带来了很大麻烦。因此,将这个问题尽可能搞清楚是完全必要的,否则,纲目不清,条理自是不明也。 由林可夫主编的《高等师范写作教程》在这个课题研究上向前推进了一大步。此书作者至少在以下两点是聪明的:概念的拟设。即从写作学角度将“文章”更换为“写作载体”,这就迥避了研究者对“文章”定义的争吵不休。笔者以为,这个概念的拟设是考虑得周到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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