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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辽宁:发布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辽宁省教育厅近日制发《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明确规定,教师必须亲自批改作业,严禁家长、学生代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若不按时亲自批改作业,将被取消职务晋级、评先评优资格,学校校长同时被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同时,教师必须精准布置作业,严禁布置惩罚性、重复性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45分钟,初中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60分钟;严禁教师在微信群、QQ群等布置家庭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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