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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学生做课堂的主人——谈如何体现学生的课堂主体地位

         

摘要

2011年版《语文课程标准》中指出:“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体.教师是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语文教学应在师生平等对话的过程中进行。”。教师所普遍认同的成功教育也就是能让学生无师自通.能够自我认知。从这一点上看,教学工作的主体貌似应该是教师,“教”字在前面,“学”字在后面,但就教育的对象来看.最终教学工作归根是学生自己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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