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假买假
知假买假的相关文献在1996年到2022年内共计357篇,主要集中在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357篇、专利文献5594篇;相关期刊224种,包括法律适用、法制博览、法制与经济(上旬刊)等;
知假买假的相关文献由393位作者贡献,包括王世安、张曙光、刘娟等。
知假买假
-研究学者
- 王世安
- 张曙光
- 刘娟
- 刘祥和
- 吴逸越
- 周鸿燕
- 孙温华
- 晓岩
- 曾小丹
- 李友根
- 李师慧
- 杨立新
- 毛海波
- 洪国盛
- 王帅旗
- 王建平
- 王榕靖
- 秦萌萌
- 苏正洪
- 蒋毅
- 郭明瑞
- 郭杨
- 郭阿妍
- 金健
- 陈龙鑫
- 万志前
- 乌兰察夫
- 乌蒙夫
- 习红妍
- 于英杰
- 付诗童1
- 代靖
- 何文杰
- 何林
- 何江龙
- 余小雪
- 侯佳美
- 侯军
- 侯利霞
- 侯继虎
- 俞里江
- 关吉贵
- 关玉荣
- 冯悦
- 冯杨
- 冯秀芹
- 冯齐广
- 凌传昌
- 刘云
- 刘京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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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晓虹;
谷少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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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调研,涉及“职业打假人”的司法诉讼案件从2015年开始活跃,2015-2019年呈现爆发,2020年有所回落。虽然在社会生活领域涉及“职业打假”的法律诉讼案例与日增多,但是在法律上没有“职业打假”这一法律概念,“职业打假”的法律地位未被明确界定,以期对近十年“职业打假”的司法判例进行调研分析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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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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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99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对食药领域的“知假买假”行为给予了认可,但同时造成了我国《食品安全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上的不统一。实现对全领域“知假买假”行为的认可不仅能够使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统一适用,并且对于社会公益的保护也有极大的积极作用。但也应当承认,目前“知假买假”所起到的效果与理想要求仍存在很大差距,因此应当通过建立消费者维权数据库、制定公众监督规章、支持公益代表等方式,保证在认可“知假买假”行为后,更好地实现公众监督对市场发展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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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勇;
廖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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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环境、消费方式、投诉举报渠道的变化,恶意投诉举报也在悄悄发生变化,而恶意投诉举报与基层食品药品稽查执法的对立矛盾,可以说已经到了针尖对麦芒的地步。为此,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专门颁布了《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规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置工作,保护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所谓恶意投诉举报,是指以诬陷、打击报复、知假买假、购买商品超出合理生活消费需要、具有牟利等不正当目的的投诉举报行为,以向监管部门举报相威胁,敲诈勒索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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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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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大量条款都通过权利倾斜性配置的方式对消费者的权益进行了保护。其中关于知假买假这一行为,由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没有明确规定,导致在学界产生了争议。该法中过多的权利倾斜性配置对市场的自由交易产生了一定的限制,若对知假买假行为加以保护更助长了不诚信行为,因此应从行政方面出发对知假买假行为进行处理,探讨新的解决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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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靖雯;
崔艳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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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食品安全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定不统一,现有法律体系中对知假买假者定义以及规范制度的模糊性,导致各地法院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假冒伪劣产品和不良商贩不断涌现,要保护市场经济秩序,需要结合民间打假者的力量。对此,应当通过立法或者司法解释,赋予职业打假者获得惩罚性赔偿的权利,同时也要完善公共监督制度,防止恶性打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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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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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借助惩罚性赔偿制度而牟利的知假买假行为风起云涌。如今,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时代背景,面对成为世界制造业强国的现实,面对民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更应该理性而全面地对待知假买假与职业打假行为。不仅要看到其对公共资源的浪费,也要看到其对市场环境的监督、净化作用,在客观全面分析其价值的基础上,更好地利用知假买假和职业打假的良性用处,寻求更有效的发展方式,形成消费品市场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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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金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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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知假买假自问题出现以来争议不断,文章提取总结理论争议,对于消费者身份的认定问题,认为《消法》第2条并非是界定知假买假者行使权力的必须要素,应做出符合立法原意和社会效果的界定。其次对于欺诈问题的认定,应该以经济法的视角,跳出传统民法的思维,只要经营者具有主观欺诈故意和客观欺诈行为,无需考虑是否造成损害结果。结合惩罚性赔偿制度设立目的和功能,得出知假买假者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得到支持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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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子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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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网络消费成为了人民生活中越来越多的同时也是不可或缺的生活方式之一。网络商家的经营特点是成本低、要求少、经营过程不透明、交易信息不对称等。但也因为这些特点导致网络消费活动中商家欺诈行为频发,交易安全得不到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困难,另外关于“知假买假”、“知假卖假”的行为冲击着传统消费者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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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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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知名打假人王海打假“疯狂小杨哥”登上热搜第一。无论是“直播产品造假”,还是“王海打假”,或是“斥上亿巨资买楼的小杨哥”,都是自带关注度的“IP”,也正是因为这样,此次事件吸引了空前巨大的关注度。王海其人王海是一位极具争议的职业打假人。他曾被称为“职业打假第一人”,但也被人质疑“知假买假”“敲诈勒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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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华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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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于对知假买假者"消费者"身份的争议和对经营者对"知假买假者"是否构成欺诈的不同见解,存在对知假买假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获得惩罚性赔偿是否属于过度保护的争议.不能因为职业打假人的存在就不对知假买假者进行保护,并否认其交易过程中的弱势地位.知假买假者本身可以被认定为消费者,并且认定经营者是否构成欺诈只需要考察经营者单方面的行为.虽然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对知假买假者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不合理的情况,但那只是由于经营者单方面的行为导致的不合理.而当经营者的行为确构成欺诈时,对知假买假者适用第五十五条不是一种过度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