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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长制

湖长制的相关文献在2017年到2022年内共计123篇,主要集中在水利工程、经济计划与管理、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07篇、会议论文13篇、专利文献134500篇;相关期刊54种,包括国际沙棘研究与开发、广东水利水电、海河水利等; 相关会议5种,包括2019(第七届)中国水生态大会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2019年学术年会、 2020第八届中国水生态大会等;湖长制的相关文献由210位作者贡献,包括刘小勇、郎劢贤、张笑天等。

湖长制—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107 占比:0.08%

会议论文>

论文:13 占比:0.01%

专利文献>

论文:134500 占比:99.91%

总计:134620篇

湖长制—发文趋势图

湖长制

-研究学者

  • 刘小勇
  • 郎劢贤
  • 张笑天
  • 熊春茂
  • 陈健
  • 刘卓
  • 汪振宁
  • 陈宏伟
  • 顾雯
  • 付健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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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学威
    • 摘要: 河长制与湖长制的理念源于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相关治理的重大措施,是落实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理念,对于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具有重大的意义,此次研究河长制与湖长制理念在水资源管理工作落实情况,以临沂市方城河及柳青河建设为研究对象,进行深入分析临沂市在水资源管理工作开展进程中河长制与湖长制理念的运用效果,并在此基础上针对临沂市方城河及柳青河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 孙嘉; 刘文斌; 夏依买尔旦
    • 摘要: 塔里木河是我国最大的内陆河,也是新疆南部最主要的水源,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随着党和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塔里木河流域管理面临着新的形势。为进一步强化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本研究基于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体制现状,分析了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及水资源管理存在的主要体制机制问题,提出了基于流域统一管理的体制框架总体思路及设计方案,为进一步推动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提供参考。
    • 刘远航; 杜晓荣
    • 摘要: 基于2013年11月至2021年6月全国地表水水质月报中的重点湖库水质监测数据,利用断点回归法实证研究湖长制对水质提升的政策效应,为湖长制的价值判断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实证结果表明,湖长制推行后全国重点湖库的总体水质重度污染率下降了2%,而总氮单独评价水质优良率下降了8.8%,富营养化率上升了5%,湖长制的推行提升了全国重点湖库的水质综合状况,但对总氮单独评价时的水质状况及营养状态却没有产生提升效果。根据以上研究结果提出了相应的湖长制对水质提升的政策建议。
    • 何书琴; 史建军; 普布宗巴; 黄东
    • 摘要: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朗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卓有成效,在林芝市名列前茅,并进入了水利部2021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拟激励市县名单。该文从“清四乱”、采砂管理、系统治理、水资源管理、监测预警及岸线规划等方面,详细介绍了该地政府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践行新时代治水思路的河湖长制工作推进过程,探索总结了相关工作经验,以期为其他地区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提供借鉴。
    • 舒亮亮; 何小赛
    • 摘要: 基层河长、湖长是我国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神经末梢”,基层河湖长制的实施效果对我国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至关重要。文章总结了我国河湖长制的发展历程,从组织架构、运行机制与实施成效等方面梳理出基层河湖长制的实施现状,分析了基层河湖长制推行过程中在跨界河湖治理联防联控、基层河长履职、基层河长制绩效评估等方面的现实困境,提出3方面完善基层河湖长制的对策建议,为全面提升河湖治理能力提供参考。
    • 刘玲
    • 摘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并在长期实践中不断提升完善。河湖长制工作本质上是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民生福祉及社会安定紧密相关的政治工作;是水污染防治及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也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发展理念的内在要求。地处长江上游的四川和重庆,一方面各自在落实河湖长制期间,对河湖面貌和生态环境改善发挥了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协同发展下,川渝两地将共同肩负起保护长江母亲河的重大责任,推进生态共治、资源共享。同时,利用两地高校优势,将河湖长融入课程思政,加强文化浸润。
    • 赵巍然
    • 摘要: 湖长制是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湖长,并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湖泊治理和保护的一项生态文明建设创新举措。本文基于实地调查数据,运用加权平均法对湖长制实施效果进行测量,并采用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其影响因素。结果表明:居民对湖长制实施效果满意度一般,且法治环境、公众参与、责任划分和监督机制等变量对湖长制实施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基于此,从完善法制建设、明确责任划分、促进公众参与和加强监督等层面提出实施建议。
    • 唐克建; 刘荣明
    • 摘要: 受地理条件和历史原因影响,安徽省潜山市居住于圩畈区的村民形成在堤顶建房居住的习惯。当前堤顶民房的弊端和隐患愈发突显。潜山市以河长制为抓手,从河湖水域岸线划定、水法规学习培训、加强管理杜绝新建、规划引导减少存量、分类施策分期实施等方面,有序引导堤顶民房退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 李淑云; 谢帆; 刘顺明
    • 摘要: 济宁市以"湖长制"为抓手,围绕"生态保护"这条主线,通过流域间、区域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在水域岸线、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整治、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执法监管等方面,形成了南四湖生态大保护的良好局面,其主要做法为后人提供了借鉴.
    • 房睿; 彭亮
    • 摘要: 根据新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进展情况,从保护水资源、防治水环境污染、改善水环境承载力等方面组成了新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成效评价体系,结合层次分析法(AHP)和模糊综合评价法(EVM)等研究方法构建符合新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成效评价模型,通过新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成效评价体系层次总排序及一致性检验,参考水利现代化指标体系等级和标准,结合新疆河湖长制考核的标准与新疆河湖的实际情况,将我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成效分为5个等级,结果显示:新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成效评价体系综合指数为0.677,对应等级标准为良好,表明新疆河湖长制工作正在逐步深入、逐步完善,新疆河流、湖泊的管理机制正在稳步提高,也说明成效评价体系与新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际情况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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