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89年《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订,当时向建设部设计局提出消防规范应有设计院的工程技术人员参加,以加强规范条文的可操作性,设计局接受了这个意见,同意上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派出人员参加《高规》的修订.当时上海民用院派出的是《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国家标准管理组副组长应爱珍参加《高规》编制组.当年应工退休,上海民用院改派姜文源参加《高规》修订.参加《高规》修订工作,一直到《高规》1993年在哈尔滨召开审查会,以及以后的《高规》宣贯活动.在确定高层民用建筑消防以"自救为主"的原则以外,还提出了消防的三个过渡,即:以消火栓系统为主向以喷淋系统为主的过渡;以卤代烷系统为主向以卤代烷替代系统为主的过渡;以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向以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过渡.现在时间过去了二十年,情况有了很大变化,《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和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先后出台,赋予消防的三个过渡以新的意义,因此为此重提消防三个过渡.